最后,积极推动高等教育机构设置专门职业研究生院。其实,2003年日本就开始着手改革研究生院制度了,当时的重要举措是设置专门职业研究生院,开始专业职业学位的课程教育。专业职业学位的课程与一般的硕士课程是分离的,目的是“从广阔的视野传授精深的学识,培养各个专业领域所需求的研究能力,以及在此基础之上能够承担要求高度专业性职业的卓越能力”。最初设置的专门职业研究生院有法学(法科研究生院,日语原文是『法科大学院』)、商业技术经营(Management of Technology,MOT)、会计、公共政策、公共卫生等。各个专门职业研究生院根据其专业领域的特殊需要,灵活地开展实践教育。规定专职教师的30%以上必须是某个领域的“实际事务的专家”(法科研究生院要求在20%以上),这是必须与实业界、产业界密切合作才能够完成的条件。所以,也可以说设置专门职业研究生院是产学联合培养高级人才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