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维护稳定暨信访工作会议上。总的来看,今年以来,我市信访形势总体是平稳的。全市上下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关系、了解社情民意、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预防和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保证了全市高质量发展顺利进行。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我市各项工作早介入、早安排、早部署,没有发生群众进京越级上访,得到了省委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广大信访干部辛勤劳动、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大家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这里,就做好下一步全市信访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现在很多信访问题就是没有依法依规,做事不够规范而产生,因此,如果真正依法依规办事,大量的矛盾问题就可能防止,这是最重要的防范,是源头防范。一是按制度办事。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决避免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引发信访问题,激化社会矛盾,切实防止或杜绝因滥用职权、作风粗暴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引发信访问题。二是按政策办事。在出台重大决策和举措时,要统筹考虑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人民群众的可承受度,争取群众的最大理解、支持和拥护,避免因决策不当而埋下不稳定隐患,因工作不细引发矛盾纠纷。对每做出一项决策,都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估计政策出台后可能给群众带来的各种影响和问题,及早制定预案。三是按发展的要求办事。当前,群众信访问题绝大多数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引发的社会矛盾,解决这类矛盾和问题,必须要用发展观来看待群众信访问题,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今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凡出台、实施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和重大建设项目,要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确保在发生重大信访突出问题时有人负责。 二要始终坚持做好矛盾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作为信访工作的重要一环,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要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市、县两级坚持每周一排查、每周一通报、每周一反馈的制度,乡镇坚持每半月一排查制度,村居要及时排查。要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经常性排查,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苗头。要根据不同情况多措并举,对各种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对可能发生进京到省非正常上访、越级集体上访的地区、领域和行业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员要进行重点排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详细排查;对潜在的矛盾纠纷要超前排查。各地各部门要把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都要纳入排查范围,纳入视野,排查的重点是:因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涉法涉诉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因环境污染、林权纠纷等引发的突出矛盾;涉及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等利益群体的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性纠纷、村务管理纠纷等。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严格落实责任制,特别是涉及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情况,要严格落实化解责任,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建立健全基层信访工作机制,注重加强初信初访工作,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要畅通信访渠道,特别是要畅通基层解决问题的渠道,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和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通过定期接访、联合下访、约访和回访等办法,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要始终坚持抓重点关键部位。从我市各类矛盾、信访案件看,比较集中,反映较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土地征用、涉法涉诉等方面。从群众信访表现形式看,就是集体访、重复访和异常上访明显增多,上访规模大、人数多,有的甚至围堵党政机关。对于这些重点、难点信访问题及信访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对象,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及时洞察敏感时期的不稳定因素,扎实做好信访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尽可能掌握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各级各部门责任人要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逐个解决好信访息诉工作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的工作,切实解决好进京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非正常上访和择机上访等难点问题。 四要始终坚持快速处置化解。做好信访工作,关键在于矛盾纠纷的化解。对于信访突出问题,首先要认真进行原因分析,明确问题的管辖权限,是属于地域管辖、职能管辖还是级别管辖,从而明确相应的责任单位,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进行运作。对涉及的土地纠纷、合同纠纷、民事纠纷等,要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行政复议、法律诉讼等渠道解决,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促其息访息诉。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息诉息访为目的,认真分析上访群众合理诉求,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加大调处化解力度,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 五要始终坚持强化依法查处。深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群众信访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要加强上访人员的稳控工作,对一些可能引发群众上访的苗头,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动向,加强教育疏导,千方百计把他们稳控在当地,稳控在基层。目前,有部分上访群众反映问题时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和法不责众的心理,无视《信访条例》,不听劝阻、恶意煽动,制造事端,形成了一股一有集体上访就围堵、冲击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机关大门的不良风气,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对此,我们必须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作为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一方面要加强对该类人员的说服教育,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工作,引导上访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解决矛盾和问题;另一方面对在信访活动中已经存在和发生的涉及违法犯罪的人或事,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置,严厉打击,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全市正常的信访秩序。 六要始终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解决好分工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要做到信访工作与本部门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对于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涉及到的有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要不等不靠,全力解决,确保把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让人人肩上有担子、有压力、有责任。要继续把信访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及作为年终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确保全市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层层落实。完善信访工作考核办法,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信访效能督办、诫勉谈话等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要加大责任查究力度,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严格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对于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处置不力的,或推卸责任、作风粗暴、方法简单导致矛盾激化上交、事态扩大的,或违反规定造成重大信访失职渎职的、玩忽职守的、滥用职权的,严格追究相关地方和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信访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动态性的系统工程,是一个环环相扣的有机整体。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再接再厉,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站在全局看信访,立足全局抓信访,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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