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这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良好的营商环境,像阳光、水、空气和土壤,直接影响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营商环境好不好,市场主体最有发言权。近年来,全国各地强化服务保障、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企业信心,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有效形成“办成事”的机制、“好办事”的环境。“政府服务不看人”“企业办事不求人”“干部无事不扰人”“社会舆论不揪人”的营商环境,才是“企业想要的样子”。优化营商环境,国家有要求,发展有需求,企业有期盼,既不是“权宜之计”,更不是“面子工程”,要将其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进行到底。我们应突出“四性”、推动“四商”、实现“四不”目标,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最好“名片”、最强“磁场”和最关键一招。 刚才,**县长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了详细部署,我都同意。下面,为进一步推进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要突出制度刚性、推动政策尊商,让政府服务“不看人”。2023年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正确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深层次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让市场主体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深圳优化营商环境经验来看,一个城市营商环境的好坏,很大程度上是由规则说了算,由市场说了算。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制度体系,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制度充分释放红利,同时要防止权力任性。一是加强政策引导,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树立“政策为大”的理念,充分发挥政策“风向标”作用,制定出台的政策、法规、服务措施等要做到公开、透明,为企业形成可预期的政策、制度、法律环境,使其能够及时、充分地获取有关政策信息,从而有序地引导市场资源配置。要逐步取消带有“歧视性”“特殊性”“地域性”的优惠政策,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确保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获得平等待遇、实现公平竞争。二是加强法治规范,营造依法办事环境。高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规范政府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依法保障相关市场主体权益,给予其更多投资兴业信心。执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歇业制度,慎用吊销营业执照、纳入“黑名单”等处罚手段,精心呵护企业成长。三是加强规则接轨,营造便利开放环境。提升营商环境相关制度的国际化水平,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与国际经贸规则、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促进贸易投资预期稳、机会多、风险低、服务好,实现互联互通更加便利、贸易结算更加便利、投资合作更加便利、技术交流更加便利、人员往来更加便利。同时,在服务面向东盟开放开发上,要对标全国标杆城市,对标国际最高水准,向营商环境“升级版”“优化版”看齐,将我老秘网区置于与其他国内外先进城市积极竞争的倒逼状态下,在比较中找不足,在竞争中图超越。 第二,突出改革韧性、推动信息惠商,让企业办事“不求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要着力突破更深层次的利益藩篱,破除行政壁垒、条块分割、政出多门、权责含混等体制机制弊病,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府服务环境。要积极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创新技术应用场景,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一是实行“数据代办”。要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线上线下“全代办”制度,大力推行“线上办”“掌上办”“不见面办”,甚至是“秒报秒批”,实现“数据跑路”替代“群众跑腿”,让企业和群众“少麻烦”,为企业轻装上阵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实行“一网通办”。树立“政府整体服务”的理念,通过加强政府信息系统和交易平台的整合,打破跨要素、跨部门、跨平台审批的制度阻隔,做到进入“一个平台”,办好企业“所有事”,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推动行权事项全部上网运行,促进劳动、资本、土地等要素顺畅流动,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三是实行“免申直办”。提高智能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推广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模式,推动政府部门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从人工审核向智能预审转变,企业和群众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让符合条件的企业、群众不用申请即可享受政策红利,实现“政策找企、应享尽享、免申即享、直达直享、精准供给”。 第三,明确交往边界、推动生态安商,让干部无事“不扰人”。政府对企业最大的支持,就是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尽量少干预,甚至不干预企业的市场决策。要逐步在制度上明确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边界,支持企业家心无旁骛谋发展,确保企业安心生产经营。一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亲”和“清”精辟概括了政商关系的核心要义,不仅让政商双方有规可依、有度可量,更为行使公权力的党员干部怎样和企业家打交道指明了方向,划出了底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明确政商交往的边界和尺度,实现政商交往“亲而有度不逾矩,清而有为不疏远”,做到政商关系有交集不交换、有交往不交易。同时,要坚持“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一贯立场和鲜明态度,紧盯企业需求,把企业的事当成家事办,把企业家当亲人,真情实意关心支持企业发展,为企业和企业家排忧解难。二是保持优良的干部作风。干部的作风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要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全力提供“妈妈式”“店小二”服务,主动上门为企业办实事、好事。要坚持“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让“雪中送炭的温暖、雨中打伞的贴心”成为地方营商环境的亮丽“名片”。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企业减少无内容的调研、无实质的会议、无紧要的执法检查。三是严格监督问责。制定营商环境负面清单,以更严更实的要求正风肃纪,坚决治庸治懒治散,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以严格督查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真正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 第四,要加强包容支持、推动宣传护商,让全民舆论“不揪人”。企业是“衣食父母”,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市场主体。当前,企业面临的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变化、能源消费、社会舆论等压力越来越大,同时社会对企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企业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企业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和变化,也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防止乱打“棍子”、乱扣“帽子”、乱揪“辫子”。一是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开通常态化政企联系的绿色渠道,引导全社会充分信任、依靠和尊重企业家,充分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企业家能动性,让越来越多的企业聚集、扎根、发展。二是建立容缺容错机制。对待千辛万苦招来的企业,一定要像对待自家孩子一样爱护有加,他们有点小错应该批评教育,正确引导,谨慎采用动不动就曝光、纳入“黑名单”、关停处罚等对企业生存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形式。要在法律容许范围内包容企业,尤其是对初创企业、新业态不能过分苛求,力求做到监管和服务更精准、更贴心,着力让企业在宽松、温暖的环境里健康成长。三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推广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提振企业家信心,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放心发展。 由于时间关系,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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