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带工建”强调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工会的引领作用,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作用上带动工会建设,形成党建工作与工会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互为依托、互相促进的工作格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尤其是互联网飞速发展,各种新业态、新组织、新平台层出不穷,社会分工更加多元化,社会关系、党群关系、劳动关系呈现明显变化。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我们认为,必须完善以“六联”(联心、联建、联带、联动、联享、联考)为内核的新时代非公企业“党建带工建”机制,促进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同气连心、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持续推动非公企业党建带工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建引领,思想政治上“联心”。非公企业工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充分发挥党建对工建的引领作用,确保工会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确保非公企业工会工作始终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是提出的“积极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努力把工作做到所有职工群众中去”的要求,发挥政治优势,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非公企业工会组织要将党的方针、政策与企业的实践相结合,通过思想专题讨论、技能竞赛、职业道德建设、文体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职工思想政治素质;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利用“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职工文体活动,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通过网络和传统平台,开辟工会文化阵地,宣传先进典型、标兵、文明示范岗等,营造比学赶超、互促共赢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三个同步”,组织机构上“联建”。一是组织要同步设置。坚持“哪里有党员哪里就要有党组织”“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有工会组织”的原则,统筹规划党、工组织建设目标任务。针对有一定规模、对建会不支持的非公企业,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措施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为工会的成立奠定基础;针对党员数量不足、暂不符合成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先行建立工会组织,积极发展工会积极分子,为党组织的建立创造条件。二是人员要同步配置。以配齐配强基层工会领导班子为前提,推行非公企业党工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把政治过硬、德才兼备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推荐给党组织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实现党工组织班子配备的优化组合、协同高效、领导有力。三是工作要同步布置。非公企业中的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依靠、领导、支持”工会工作的政治责任,定期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在研究和部署党建工作的同时,同步规划工会组织建设,把工会工作目标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把工会干部培训纳入党的干部培训范畴,把工建考核内容纳入党组织的年度工作考评内容。 三、注重发挥作用,工作制度上“联带”。加强顶层设计和源头治理,由党委出台规范性工作文件,建立上级非公党工委与总工会联席会议机制、交流沟通机制和责任考核机制,做非公党建与工建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同步调研推进、同步表彰奖励。把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与工会创建“职工之家”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基层党工组织规范化建设,把建立“党员示范岗”与争创“工人先锋号”有机结合,同步构建以岗位练兵、合理化建议为主要内容的共谋企业发展的平台。工会组织要增强向党组织“靠”的意识,主动把工会工作嵌入党务工作,依靠党的优势,扩大影响力,增强凝聚力,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四、创新服务载体,权益维护上“联动”。充分发挥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党务公开”“厂务公开”等渠道,把党的要求和主张通过适当的民主程序传达到每个会员,同时也要及时将会员的正当诉求通过正当的民主程序反映给党组织。不断完善职代会制度,积极推进新型职代会制度建设,坚持重大决策和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及时提交职代会讨论。继续加强“党建带工建”工作机制研讨,总结交流党建、工建中的成功经验,激发职工为部门事业发展建言献策的热情,力争达到互促共进的效果。同时,把党组织“民心工程”与工会“送温暖工程”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党员结对帮扶困难职工机制,为工会开展帮扶救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整合平台资源,服务阵地上“联享”。一是在镇街、园区、商业楼宇,整合“党群活动服务中心”“近邻党建”典型点和“共享职工之家”综合服务阵地资源,由市级以上非公党工委和总工会牵头,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布局,在非公企业较为集中区域建设集党员服务、职工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提高土地资源、资金、管理人才利用效率,做大做强工会服务阵地品牌效应。二是在非公企业内部,整合“党员活动中心”“党员书屋”与“职工之家”“职工书屋”等文化活动阵地资源,坚持同步规划建设,整合优化资源,以红色文化、党建文化引领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开展符合职工特点的业余文化活动,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与工会干部娘家人作用有机融合、充分发挥。三是在创先争优平台,整合技能大师工作室与劳模创新工作室、工匠工作室、产业工人实训基地等阵地资源,加强人社部门与工会的协同协作,在评定标准、阵地建设、设施配备、资金投入、奖励政策等方面进行衔接和匹配,充分释放劳模工匠、技能人才、优秀党员“1+1+1 ≧ 3”的聚合效应。 六、激发内生动力,工作实效上“联考”。将非公企业工会工作情况纳入镇街、园区和企业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机制范畴,引入非公企业工会“六好”作为考评指标,设置一定分值,提高各级党组织对非公企业工会工作重视程度。建立正向激励和反向制约机制,对高度重视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成效显著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及其负责人,上级党委、工会在评选荣誉时予以倾斜。对忽视党建带工建工作、党工共建工作停滞不前的,可对其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负责人予以约谈,并进一步采取停发或核减工会主席岗位津贴、派驻党建指导员进驻整顿、派驻工会干部蹲点整顿等方式予以整治。上级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在分配基层代表名额时,适当向非公企业党员业主、党员员工倾斜,在推荐非公企业负责人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条件上,把是否重视支持党建带工建工作作为一个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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