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开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特征和基本属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越发展,就越开放。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中国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今年中国的人均GDP将超过1万美元,明年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这对下一步我们的对外开放提出了新要求。这次全会提出,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 实施更大范围的开放,就是要优化对外开放的空间布局,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开放的先导地位,完善内陆开放布局,加快自贸试验区、自由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建设,形成东西南北中全方位开放新格局。要大力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拓展对外贸易多元化,做到东方不亮西方亮。 实施更宽领域的开放,就是要大幅放宽市场准入,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全产业扩大开放,要加快金融、电信、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开放进程,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这将为各国的投资者提供更大的市场机遇和发展空间。 实施更深层次的开放,就是要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中国将认真实施《外商投资法》,更好保护外资合法权益,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加强知识产权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优质营商环境。 总之,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中国开放的大门会越开越大,营商环境会越来越好,同世界经济的联系会越来越紧密,同各国互利共赢的广度和深度会不断拓展。
以上资料根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关于11月1日上午10时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的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新闻发布会有关报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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