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谈筑牢文稿质量防线 公文审核是公文处理的关键环节。严格把好“五关”和“三项制度”促进公文审核规范,以细而又细、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筑牢公文质量的钢铁防线,有效提升公文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1、高度重视,夯实文稿审核基础。 公文处理无小事,小错毁形象,大错出事故。要把公文审核作为一项基本职责,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完善流程。突出公文审核的前置把关作用,把公文审核作为公文制发的必经环节,明确规定:以党委名义起草的代拟稿,要在进行全面充分评估论证后,上报审核机关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初审,经初步认定可行后按照发文程序办理。未经部门领导审核,不得呈送党委领导同志批签,不得印发公文,杜绝文件“倒流”。 提升素质。坚持强素质、树形象,从质量和效率两个方面练就公文审核的“火眼金睛”。突出“100-1=0”,用高度负责的责任意识、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心细如发的严谨作风,对审核的每一篇公文句句斟酌、字字推敲,确保拟发公文“零差错”。坚持“随到随办”“急件急办”“快审快办”,在第一时间,高质量、高标准严格公文审核,真正做到“事不隔天”“文不过夜”。 建设队伍。选好配强精干力量,着力打造一流队伍。“精进人、进强人”,切实把懂政策理论和市场经济的高手、公文处理的专家充实到公文审核队伍中来。同时注重能力再提升,建立健全公文审核研讨机制,由分管领导主持,每周对近期制发公文进行分析研讨、找亮点、挑毛病,以鲜活的案例加强对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认知;适时开展公文审核业务交流活动,通过公文规范化建设研讨会、公文办理人员业务培训、公文例文分析会等方式,着力提升干部队伍业务素质,练就过硬基本功。 2、严把“五关”,全方位审核文稿 把好政治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严格规范格式的文书,必须把好政治关,始终与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保持一致,不能出现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基本制度相违背的提法和内容,不能出现不准确、不规范或断章取义等问题。 把好法律法规政策关。公文要与现行的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相一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得与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相违背、相冲突。重点突出在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政税收、评比表彰、考核考评等事项上的审核。 把好文字、文种、格式关。公文文字要缜密,文种要正确,格式要规范。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人名、地名、时间、数字、用词、段落顺序、引文等要准确无误;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要规范。涉密公文要标注密级;引用公文要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要注明中文含义,等等。特别是人名、职务、时间要表述准确,地名、单位名称要使用统一标准,简称要规范,避免全称与简称混用。 把好可行性论证关。公文提交审核前,要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论证,确保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涉及的指标、目标、数率、行业标准等切合实际、科学准确。对可能带来社会稳定风险方面政策措施的文件,要求起草部门按照《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办法》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再提交有关会议研究。 把好会签会审关。公文涉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其他部门的,主办单位必须提前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就公文内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因跨部门、专业性技术性问题掌握不全面而出现纰漏。对重要文件,应请示上级对口单位帮助审核把关,按上级对口单位意见修改完善。 3、规范“三制”,提升文稿审核权威性 文件退回制度。对代党委草拟的文稿进行全面严格审核,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审核意见,报党委领导同意后分类处置。对公文审核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与草拟单位进行电话沟通,修改完善后印发;发现代拟公文存在质量不高、需要进行大范围修改、有明显错误、有关附件材料不齐全等较严重问题的,将文稿退回,由草拟单位重新草拟完善后再次报审。 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公文草拟部门严格按照公文的格式、要求和程序起草公文,对起草公文的质量负责。公文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校,仔细检查,确保合法规范。因不按要求修改完善,导致公文印发后、文件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交流通报制度。党委办公室建立公文审核登记汇总和分析研判制度。全面收集整理代拟公文中不规范的典型案例,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开展公文审核情况交流和业务指导。对经提醒后仍不按照规定要求修改,或未按要求及时反馈的,及时记录在案,报党委有关领导同意后,适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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