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提高科学施政水平。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因此,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必须要以实现民主和法治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市场导向,突破传统思维定式、行为方式、发展观念,通过体制性创新、机制性创新、服务性创新,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效率。当前重点要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尽快确定权力清单。权力清单就是指明晰每个单位、每个职位的权责,给权力划定边界。比如局长、副局长有多大自由裁量权,处长、科长手里握有多少权力,每项权力运作程序是什么,要尽快列出权力清单。权力越透明,权利越有保障,要按照权力程序架构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让其在阳光下运行,不仅将静态权力告知公众,还将每种权力运行过程“示众”,以获取民众对政府权力的监督与信任,既方便公众依法依规办事,也倒逼部门只能在边界里行使职权,越过边界,就视同违反政策、违反法律。市监察局要给各部门一个具体的时间表,并提供样本;各部门要按照样本尽快确定权力清单,把权力清单吃透弄清,不准刻意隐瞒。二是加快推进中介机构发展。一方面对中介组织进行普查,摸清底数、查清现状,对其组织架构和流程重新再造,推动中介组织“去行政化”和“去垄断化”;另一方面对各类承担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中介机构和事业单位进行重新认定和审批,明确其性质和服务范围,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同时适当归类合并,联合重组,全部推向市场,不允许再和主管部门有任何关系。这个主要由民政局负责,明年一月份,市政府将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培育工作会议,相关部门要做好筹备工作。三是促进监管办法和现有体制对接。当前,我们精简了很多行政审批事项,改为事中和事后监管,实质是“制定规则、强化巡查、严格处罚”。对此,各部门要加快制订监管办法时间表,创新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方式,推动从一次性审批向全过程监管转变,但这个时间的耦合期不能长,在新的监管办法还没有出台前,监管可能处在敞口状态,在过渡期内责任明确为原单位,牵头查处该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制止不良行为发生。四是推动政府职能有效整合。首先从大处室整合开始,政府各组成部门在明年一月底前要把大处室的方案报上来研究,总体的原则是同类项合并,具体由王益市长牵头。当然,政府职能整合不是简单地削减机构数量,而是根据“同类项合并”原则,对相同、相近的政府部门职能进行有机整合、全面重组。第一,监管整合,针对当前多头监管的情况进行整合,把内部监管职能、程序等进行整合,改变过去监管“分段脱节”、“九龙治水”的情况。第二,服务整合,对相似服务事项进行整合,合并部门间公用设施项目,比如环保、质检、农业等检测项目。第三,执法整合,可探索成立三个执法局:城管执法局,主要解决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执法问题;市场秩序执法局,主要解决经济领域的所有执法,如食品问题,从种植到餐饮,均由市场秩序执法局管理;社会事务执法局,负责劳动仲裁、卫生事业等社会事务的执法。这些虽不是马上就会实行,但要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的研究,法制办要牵头拿出初步意见,同时向省法制办汇报争取试点。此外,对于各类开发区,要把精力全部放在抓招商、抓项目上,除了设立一些必需的职能部门外,其他的务必全部整合到位。五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如果说,民生保障资金是“口粮钱”,产业发展资金是“种子钱”,那么购买服务就是“肥料钱”。社会活力靠什么?靠购买服务。购买服务开放后,会催生大量新的商业机会。当前,要加快研究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的“负面清单”,市监察局要牵头做好工作,各部门要抓紧上报具体方案,除了不能购买的以外,其他的要全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来实现,争取通过三年时间实施到位,推动政府由养人办事向购买服务转变。六是强化民主和法治建设。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最终要体现在民主和法治上,而民主和法治最核心的内容是程序和规则。第一是议事规则。说到底是程序,要通过规范、公平、公开、合理的程序推动实质民主的落实。比如对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事项安排,不仅局限于“体制内循环”,更要把内容付诸“体制之外”,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公众的意见,让政府决策更多体现民主意识。第二是法律规则。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依法办事,所有权力都要得到法律授予。我们必须从尊重法律做起,把每一项行政行为放入法律的框架内考量,善于运用法律的工具、法律的武器来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在法治环境营造上,无论是经济调节还是社会管理,都要依法管理、依法提供服务,为企业和公众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七是优化专项资金使用。现阶段,政府手中掌握着大量专项资金,比如工业方面有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新兴产业引导资金等,涉及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质监局等诸多部门,把资金弄得很零碎,发挥不了大的作用;涉农资金更是林林总总,各相关部门在专项资金投向上有一定的决定权。这种决定权,其实就是一种行政权力,有的直接异化为行政审批。下一步,除国家和省级层面指定投向的专项资金外,市政府将对市级掌握的工业、涉农等专项资金进行整合,一方面进行集中投放,聚焦支持某一企业、某一产业发展;另一方面聘请社会化专业公司或组建专家组定期公开评审,实现全过程公开透明。今后,企业只须提交申请,部门只负责制订标准和后续监管,与审批完全脱钩,真正把专项资金投向由审批制变为评审制。这项工作由财政局牵头,审计等部门配合,明年一季度制订好相关办法,具备实施条件。此外,关于几大投融资平台,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遵照现代企业制度规定,向政府持股、资产多元的方向迈进,变资产管理为资本管理,争取越做越优。 5.转变民生服务机制,竭尽全力让公众满意。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面对中央的新要求、时代的新变化、公众的新期待,我们应该更新思维和观念,始终对民意充满敬畏,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变管制思维为服务理念,变“道义性救助”为“义务性保障”,让他们由衷地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馨和敬意,从而得到他们长久的支持、拥护和追随。具体要重点解决好四个方面问题:一是推行第三方设计政策。让第三方设计政策,最根本的意图是防止政策被部门和利益集团“绑架”,体现的是一种程序和民意。现在很多政策设计都是政府部门在主导,以后可以更多地请一些第三方力量,当然是决策圈子的专家帮助设计一系列方案。原有的卫生、教育改革不能回头,但可以用做加法的方式解决一些问题,如区域性公共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就可以弥补公办医院不足的问题。对于涉及到公众重大利益的政策,要委托无利害关系、无利益关联的第三方进行起草,然后由政府及部门审查,再请人大、政协讨论,最后由政府研究完善方案后实施。二是建立民意评议评价制度。对即将出台的重大经济政策、重大民生事项,要突破过去“闭门造车”制订模式,开门征求企业和百姓意见,调动公众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对已建成的重点工程、民生项目,开展民意反馈调查,通过网上测评、发放评议问卷等形式,听取公众的评价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改进工作积累经验。三是强化社会监督。既要重视党内监督、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也要重视社会监督,加快建设“社会动员—社会监督—社会管理—社会建设—社会和谐”保障机制,让民意得到释放和运用。作为政府,既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也不能忽视对社会监督的引导,避免民粹主义、迁就个人极端利益诉求;既要守住法律和政策底线,又要对公众舆论和行为加以规范引导,确保公众期待理性回归、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四是做好普惠性安排。社会供给要坚持普惠性原则,既要努力解决就业、社保、住房等重点民生问题,让公众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也要特别关注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等极少数,将公共资源、资金保障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倾斜、向特殊领域倾斜,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关键的地方、最急需的人群,重点加大对基层公共卫生、义务教育和群众性文化体育事业等领域的足额投入,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 总之,问题导致改变,问题倒逼改革。各地、各部门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管遇到的是大问题还是小问题、主观问题还是客观问题、宏观问题还是具体问题,首先要端正态度、正视问题,不回避、不敷衍、不惧怕,把一个个问题收集上来、摆上案头,变成一个个议题去落实。其次要落实行动、解决问题,拿出时间表、明确路线图、制订任务书,建立问题归整、工作交办、任务督办、情况反馈、公众评议五大处理反馈机制,确保问题得到科学、合理、妥善、彻底解决。最后要举一反三、研究问题,对共性问题,加强关联性研究,制订统一政策措施;对个性问题,加强专题性研究,制订专项解决方案,切实把大问题化为小问题、小问题变成没问题,通过一个个问题的根本解决,让公众在切身感受中收获更多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同志们,再过一个月的时间,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即将隆重召开,市政府将向全体代表作政府工作报告,并向全市人民作出庄严承诺,这对于全体政府组成人员来说,具有十分特殊、重大而神圣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始终以如履薄冰、克己奉公的态度,带着感情、带着责任,认真对待每一个问题,真正变问题为议题、变议题为行动,在统筹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的同时,认真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思路、改革事项和推进举措,以昂扬的姿态、崭新的形象迎接市委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顺利召开,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愿做西楚大地一棵树
——在宿迁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当选市长后的讲话
(
|
说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