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请示的写作方法 (一)请示的定议和分类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按内容和作用的不同,可分为三类: 1.请求指示的请示。下级机关在工作中遇到了疑难问题,或是对上级的文件精神有不明了、不清楚的地方,可用请示向上级反映,要求上级机关给予明确的指示或解释,以便更好地贯彻上级的文件精神或开展某项工作。 2.请求批准的请示。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有些公文需要经上级机关批准后才能发布,由于本单位的情况特殊,难以执行上级的统一规定,需要变通处理,但必须报请上级领导机关同意或认可;有些问题,需报请上级机关批准后才能办理,如人事任免、机构的增减等。 3.请求审批的请示。下级机关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在人、财、物方面遇到困难,自己无法解决,可报请上级机关审核、备案、批拨或调配使用等。如请求审批基建项目,请求贷款,请求增加人员编制等。 (二)请示正文的写法。一份完整的请示,结构上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四部分。 请示的正文包括请示原因、请示事项、结束语三部分。 1.请示原因。开头先提出为什么要请示,请示的依据是什么。 请示的依据可分为理论依据和事实依据两种。理论依据是指以上级的某一公文精神为依据,事实依据是指以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情况为依据。必要时,二者可结合起来,共同组成请示原因。请求的原因既要简要扼要,使人一目了然,又要提供足够的依据,令人信服。 注意事项:请示的理由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需要,二是可能。比如:要请求列一个建设项目,就得说明对这个项目如何需要,甚至如何迫切需要,以及该项目建成后将会带来怎样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另外,还要说明上这个项目的可能性,包括地理条件、资源条件、社会条件、资金来源等。当然,有些简单事项的请示,只说明需要就可以了。 2.请示事项紧接请示原因之后,具体写出请示的具体事项。 请求指示的请求事项主要写遇到了什么问题,有哪几种不同意,现状如何,并要求上级机关在哪些方面或哪几个具体问题上给予明确的指示。请求批准的请求事项写准备干什么,如何干,请求上级在哪些环节上给予支持工帮助,或请求上级批准承认,或请求上级拨款、或请求上级调配相应的人力、物力等。请求批转的请求事项,按照新《办法》的规定,应用“意见”行文。 3.结束语 请示的结束语一般在请示事项之后另起一行写。常用的结束语有:“以上事项,请明示”、“特此请示,请批复”、“特此报请核批”、“以上请示,请给予审核批准”、“妥否,请批复”、“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准”等等。请示应当在成文时期下一行处表明附注,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三、报告的写作方法 (一)报告的适用范围: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以及回答上级机关的询问或要求时所用的一种陈述性公文。《办法》规定: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二)报告的分类 1.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又称综合报告,是用于总结工作经验、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或提出今后工作设想的一种报告。 2.情况报告:情况报告又称专题报告,用来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接办事项的处理情况等。情况报告侧重于写工作中某一方面的情况或问题,把事情的经过、原委、性质和对它的基本看法写清楚即可。 3.调查报告:是用书面语言表达调查研究结果并报送领导机关作为决策参考的一种报告。调查报告是在对客观事物进行深入、周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综合的基础上写出来的。 (三)报告的拟写 报告正文由报告导语、报告内容、报告结束语三部分构成。 报告导语。报告的开头先要说明为什么要写这份报告,概述什么时候接到上级的什么公文、什么指示或什么任务,本机关的执行、办理情况及结果如何,然后用“现将 报告如下”或“现将汇报于后”之类的承启用语转入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这是报告正文的主干部分。工作报告要注意写清开展某项工作的情况,包括主要过程、措施、结果、存在问题、今后打算等;情况报告要写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性质、看法和处理意见;答复报告必须紧紧围绕上级的询问,不能顾左右而言他。报告结束语。写在报告结尾处,另起一行,空两格。常见的结束语多写“特此报告”、“以上报告,请审阅”、“以上报告,如有不妥之处,请指正”等。 (四)报告写作的注意事项 1.材料要全面、可靠。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其目的是让上级机关掌握全面情况,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下级报告中的材料往往是上级决策的重要依据,正因为台此,报告中的事实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可靠的。报告中不能用“据说”“传闻”“估计”“可能”之类的材料,也不能用未经核实的材料。 3.观点要明确。报告中不仅仅有材料,还要有根据材料概括出来的观点。这一点很重要,即使是情况报告,也要有对有关情况的看法,不能模棱两可,骑墙观望。 机关法定公文的写作(上) 一、命令,简称令,是领导机关颁发的具有强制执行性质的指挥性公文。它具有权威性、指挥性和强制性。就行政系统而言,国家最高领导人、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乡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发布命令。其最常用的有:公布令、行政令、嘉奖令。它的写作要求是: (1)必须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发布命令; (2)要注意各类型命令写作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3)语言要准确、凝练、庄重有力; 二、议案,是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开会期间审议使用的一种书面文件。它的特点主要有: (1)行文关系及办理程序的法定性; (2)行文内容的单一性和可行性。 三、可以提出议案的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有关机构及人员以及人民代表。议案可分为由职能机构提出的议案和由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它的写作要求有: (1)提出的问题重要且已具备解决的条件; (2)要注意提出的权限和时限; (3)要注意行文格式和办理程序。 四、决定,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安排的指导性公文。其特点主要是性质重要、政策性强和有约束力。它的类型有指挥型、个案型和知照型。各类决定的写作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决定的标题由决定机构、决定事由、文种三部分构成。决定的正文,三种类型的写法略有不同。决定的文字,要准确、鲜明、简洁,以便于领会和执行。 五、决议,是经领导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通过的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部署的指导性公文。其特点有二:即表达群体意志、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决议的主要类型有决策部署和结果公布两种类型。 六、指示,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指导工作的公文。其特点主要是针对性和原则性。按照指示内容涉及的范围,指示可分为: (1)涉及全局问题,带普遍性的指示; (2)涉及局部问题,带特殊性的指示。 总的来说,指示的写作,要以政策把握方向,内容要明确扼要,条理要清晰。 七、意见,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发表的对工作有指导性质的文件。依据发表见解机构地位的不同,其类型可包括直接指导型和批转执行型两种类型。意见的写作要注意内容的政策性、原则性,对下级的要求要明确具体,表述条理要清晰等等。 |
说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