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分残缺或多余。在公文写作中,句子成分要完整,既不能为了追求简洁而减少句子成分,也不能重复啰嗦、画蛇添足,导致句子臃肿繁复。比如:××水务部门在关于××的通告中写到“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本地消费实际,结合城市发展现状,扩大水资源费征收并逐步提高征收标准……”,这段话仔细分析句子成分,最后一句扩大水资源费征收是不完整的,缺少賓语范围。所以,该段应该修改为:“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本地消费实际,结合城市发展现状,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逐步提高征收标准……” 再比如:××教育系统在年终工作总结中写到“解决好学生在校安全问题,要靠教师和学校的认真负责,同时也不能缺少家长在家的督促、提醒、教育等不可忽视的作用……”,这段话读起来感觉很拖沓,有些成分是多余的,需要删掉。应该修改为:“解决好学生在校安全问题,除了靠教师和学校的认真负责,还需要家长的督促、提醒和教育……”,简洁和精练的语言是公文写作中必不可少的。 4、指代不清。在公文写作中,经常会使用一些代词或连词,可以提升语言的简洁性和表述的清晰性。但在实际写作过程中,有些单位的公文,使用了代词或连词,却没起到简洁明了的作用,反而是指代不清楚,让公文产生了歧义。比如:××金融系统的公文中出现一段话“为提升客户满意度,建设银行及分支机构要定期进行内部培训,拓展业务范围,提高业务水平……”,这里用了一个代词“及”,建设银行及分支机构,这种表述可以有两种理解,第一是建设银行和他的分支机构;第二是建设银行和别的分支机构。这就产生了歧义,不符合公文的写法。应该修改为:“为提升客户满意度,建设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要定期进行内部培训,拓展业务范围,提高业务水平……”。 5、前后矛盾。在公文写作中,每句话表述的含义,都要保证前后一致,没有冲突。每段话表达的含义也要围绕全文的主题,不能有所偏颇。曾经在一个基层单位的公文中出现过这样的表述:“由于我村尚未制定土地流转的实施办法,对××等村民的土地流转问题难以做出依规办理……”,这句话的前半句表达的意思是村里还没有制定土地流转的相关实施办法,后一句表达的是依规办理这几户村民的问题有难度,但并不是不能办理。显然这是前后矛盾的,既然没有相关规定,那就是不能依规办理。所以这句话应该改为:“由于我村尚未制定土地流转的实施办法,对××等村民的土地流转问题不能做出依规办理……”。 三、标点准确 标点符号虽小,却在公文写作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因为很多不规范的公文,都是由于某个标点符号使用错误引起的。比如:书名号。书名号的用法错误主要体现在公文标题上,要注意公文标题中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只有规章、法规需要标注书名号。再比如:连字符应该占一字。比如:“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结合居民住房需求,做好××房地产开发的五年规划(2011-2016年);必须加强监管,推动工作落实,确保问题产品在1~2年内全部销毁。” 总之,语言是公文的精髓,公文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语言的使用,准确、规范是公文语言的基本要求,在实际写作过程中,各个单位的公文都要高度重视语言的作用,严格按照规范化的要求使用语言。 (摘自:青春岁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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