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上级下发的文件,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签收、登记、传阅和保管,并按发文机关的要求进行定期清点、按期清退。局机关人员出席会议带回的文件,要及时送交办公室进行文书处理。各股室要指定专人兼管文书档案工作。 二、文件登记后,办公室工作人员要立即根据文件的密级、急缓程度进行分类整理,由办公室主任批办后,按照批办意见进行传阅或交主要领导阅示。急件应立即阅批,缓件一般不超过三天。局主要领导批阅过的文件、电报等,要及时根据有关规定或领导批示送分管领导或相关人员,避免延误和丢失。 三、各股室接到阅批件后,要按局领导的批示精神,拿出具体的落实意见,办理中遇重要问题要随时向局领导汇报。办结后,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将阅批件退还办公室存档。 四、办公室文书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阅批件进行梳理,随时掌握文件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确保批办件及时办理。 五、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文件者,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用完后及时送还,严防丢失。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严禁将本局内批办的重要文件向外单位借阅。 六、所发文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股室自行起草,交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到办公室统一编号,方可打印、发放,最后将文件草稿、发文签和二份正式文件送交办公室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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