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准确、安全地收发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各种文件、资料,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文工作程序 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收文,一律由秘书处签收,根据内容,分办件和阅件,按如下程序进行: 1.公文由文书人员登记编号,送办公室分管主任签批。办件按领导签批意见办理;阅件呈市政府领导传阅,如遇外出工作,可超顺序传阅。密码电报、传真电报等急件应及时分送,不得耽搁。 2.文书人员应掌握文件流向,及时催办。对传阅件要及时清点有否抽出滞留,如需抽阅,应作好登记手续并及时催收。 3.领导对文件有书面或口头指示的,应送有关处室逐一登记处理并及时反馈。 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请示件,由秘书处登记后,按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办理。 二、发文工作程序 发文包括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两大类文件。其工作程序为:登记,编发文字号,送印,分发,文稿原件整理归档等。 1.送印 文印室收到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正式文件的发文文稿,应统一编号、登记。登记前,要认真检查原稿的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 2.文件的分发 印制完成的文件,特急件应随到随办、随读、随发。其他文件一般要求当日发出,最迟应于第二天发出。 发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文件,机要件须在信封上编号,注明份数,封好信口打上密级,送机要局发出。同时履行交接手续,注明发文日期。做到当日发文,当日送出。普通公文除各县(市、区)存档需要发送纸质文件以外,一般只发送电子公文。 发市政府领导的文件,每天送二次,急件随到随送。 三、电子公文收发工作程序 根据全省计算机政务网络建设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同时实行纸质、电子文件双轨制运行。 1.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通过计算机政务网络传输的电子公文,由机要员负责认真及时地接收。 2.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各类普发性文件,一般只发送电子文件。由文书人员按照公文的发送范围,每天二次将电子公文发送到各受文单位。各类电报及紧急公文应做到随到随发,不得延误。 3.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上报省政府的文件,在纸质文件报送的同时,需及时将电子文件通过计算机政务网络传输到省政府办公厅。 四、文稿归档 1.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件,传阅后要及时整理,正文与附件要完整,于次年3月前移交档案室存档。 2.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文稿,发文时同时核查底稿,整理完整,妥为保存,每年3月底前送档案室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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