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燃灯者” 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记者 郝 洪 邹碧华骤然辞世后,人民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邹碧华人物通讯和评论,并连续刊登评论文章,讨论“邹碧华现象”。 这些报道,与其说是我们采写的,不如说是自发追悼邹碧华的人们共同书写的。 邹碧华离世后,网上网下,哀思如潮,纪念文字喷涌而出,追忆怀念连绵不绝。人们称赞他,“法官当如邹碧华”“一个真正的法律人”“燃灯者邹碧华”。 今天的社会,价值多元,众声喧哗,人们早已习惯对偶像的质疑和解构,为什么邹碧华能够凝聚起如此强大的舆论认同? 当我们走进邹碧华的精神世界,感受到他曾经给周围人们所带来的温暖与光亮,感受到他仍然留存于人们心头的信心和希望,终于明白,人们为什么一致为他献上“燃灯者”冠冕。因为,他用自己47年充分燃烧的一生,回应了时代需求,回答了社会迷惘。 燃灯者,光亮源自内心。邹碧华心灵灯火源自何处? 采访邹碧华北大同学,他们回忆当年一起求学岁月,那正是中国法治建设求新求变的年代。亲历这段流金岁月的法律人,感受到法治前行者笃志革新、砥砺奋进,法治理想和信仰渐渐融入他们血液。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大学毕业后,邹碧华的同学有的当了律师,有的在企业从事法务工作,收入远比他这个法官高。在基层法院实习时,事务的琐碎,也曾让他有些茫然。 可时间久了,邹碧华却发现,每审理一件案子,如果法官处理得很得体、很公平,双方当事人都会很满意。后来,邹碧华和媒体回顾这段岁月时说,这些经历让他体味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找到工作的目标和意义,这种自我价值满足感和幸福感,成为邹碧华心中的长明灯,也成为他行动的光源。 燃灯者,用内心温度,温暖他人。邹碧华的心灵灯火是怎样照亮了他人? 很多人说,邹碧华不仅智商高,情商也高,沟通管理,往往事半功倍。他夫人唐海琳老师说,和儿子讲道理,我费劲说上半天,比不上他三言两语。儿子说,因为爸爸很少会冲我发火,他和我说一件事,不同角度分析,再一对比,道理就很明白了。 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体会他人的情绪,理解他人的感受,这是邹碧华的同理心。他在一次演讲时曾说,我们需要一个有同理心的社会。 邹碧华将同理心倾注到法院管理当中,唤醒法院干警内在的激情。走进长宁法院,我们看见,他压缩会议室等公共空间,给每个法官分隔出独立办公室,面积虽然狭小,但这是要“创造条件,维护法官的职业尊荣”;立案大厅分隔出一个个独立小隔间,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也让当事人感受尊重;甚至,连食堂餐桌设计他都强调要人性化,要保持一定宽度,以免不熟悉的人面对面吃饭,心生尴尬。 2012年清明,邹碧华在博客中写下他的人生感悟,“生命中最为可怕的,是生命热情和诗意向往的流逝。”后来,他总结自己工作时说:“坚持用理想与激情去影响下属,引导大家不抱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好工作,手头工作做好了,就是推进法治进步。为事业注入理想,就会产生持久而强大的热情,会对下属产生影响力。” 许多人回忆,与邹碧华共事的岁月是激情燃烧的岁月,一位年轻法官说,“他是我们活着的理想”。邹碧华尽自己最大努力,让世界再多一些人,一起为法治进步而努力,这何尝不是一种温暖! 燃灯者,是冲破困境的先行者。明知前路艰难,邹碧华为何能义无反顾? “一人逝去而众人哀,不唯哀斯人之早逝,亦哀法治之多艰”。这是一位律师对“邹碧华现象”的解读。 改革从来多艰难。在深化司法改革的今天,邹碧华们并不是在一张白纸上描画中国法治未来,而是要打破多年来形成的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重新调整,每走一步都会碰到“硬骨头”,都要涉险滩。明知前路艰难,邹碧华为何还能义无反顾? 他夫人唐海琳老师告诉我,邹碧华曾不止一次感叹,赶上一个改革开放的好时代,有一批爱才惜才的法律前辈引领,有走出国门、开阔眼界的机会。像他这样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山乡少年,能一步步走到今天,完全得益于这个时代。他感恩这个改革时代,也义无反顾地投身于这个时代。 他敢于担当,因为他对改革充满信心,不怕遭受挫折。他敢于担当,因为他的专业素养和执着睿智,这是他能够“一点一点往前拱着改革的底气”。 他敢于担当,还因为他有着“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 邹碧华是“燃灯者”。他生命最后一瞬大放光彩,凝聚起强大的舆论认同,凸显了人们对法治中国的期待,凸显了人心所向和强烈的改革共识。这样的共识弥足珍贵,这样的共识正是改革的信心和希望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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