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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全国两会政协委员提案:建立汉江流域鸟类生态保护区刻不容缓

摘要: 据《湖北日报》荆楚各地 2015.2.9报道,潜江发现国宝级鸟类“中华秋沙鸭”,全球仅存2000余只,有“水中活化石,鸟中大熊猫”之称,昨日,省野生动物保护总站专家在南水北调潜江兴隆水利枢纽大坝附近实地观察,确认 ...
文稿修改演播室
据《湖北日报》荆楚各地 2015.2.9报道,潜江发现国宝级鸟类“中华秋沙鸭”,全球仅存2000余只,有“水中活化石,鸟中大熊猫”之称,昨日,省野生动物保护总站专家在南水北调潜江兴隆水利枢纽大坝附近实地观察,确认这里的10余只鸟为珍稀国宝级物种“中华秋沙鸭”。

阅读上述新闻报道,在拍手叫好的同时,又担忧“中华秋沙鸭”等珍稀鸟类未来命运问题。尽管近年来荆楚各地政府部门加大汉江流域生态执法和保护力度、全面推行各项禁猎措施,积极改善野生鸟类生存条件,但湿地的野生鸟类生存状况依然不容乐观。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其一,汉江中下游湿地缺水严重。据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获悉:水北调中线工程竣工,导致调水后丹江口水库下泄水量减少26.9%,引起汉江中下游地区不少湿地缺水。一旦“中华秋沙鸭”等迁徙到其他缺水之地,其必然在劫难逃。

其二,汉江中下游捕杀现象较为突出。一方面是因缺水不少汉江沙滩露出水平,一些非法采砂企业不断涌现,湿地沙滩面积日益萎缩。另一方面,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在沙滩巴茅丛中,湿地把枪口对准类似“中华秋沙鸭”鸟类,甚至往水中投毒、挂网、铁铗等,非法捕杀鸟类,这种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导致大量鸟类等资源锐减,如果把这些药均匀洒在龙凤湿地里,可以使湿地的野生鸟类全部灭绝。

其三,汉江中下游湿地鸟类管理还存在空挡。比如:尚未建立“中华秋沙鸭”等鸟类生态保护区隔离、监控区,一些地区即便有临时板房看护点,到了冬天,板房呆不住人,就形同虚设。更重要的是,因为地方立法滞后,导致这些监护人员缺乏执法权,仅有管理权,难以遏制住盗猎野生鸟类现象。一些盗猎者即便被林业公安部门抓获,但也因尚未制定有关地方野生鸟类保护的办法,难以有效处罚,没有起到巡视保护鸟类的作用。

鉴于以上问题,笔者建议:

第一,完善地方法规、规章,提高汉江野生鸟类资源保护工作水平。建议通过出台有关地方条例,明确相关资源所有人与保护者间的责、权、利,逐步改善汉江中下游地区“中华秋沙鸭”等鸟类监测等相关部门的工作环境,并不失时机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升对野生珍稀鸟类的保护和管理力度,维护汉江中下游地区湿地的生态平衡。

第二,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汉江野生鸟类资源。建议省政府把建立汉江流域国宝级鸟类“中华秋沙鸭”生态保护区,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鼓励“中华秋沙鸭”等珍稀鸟类繁殖产业的发展。汉江中下游地区尽可能建立兼具保护和科普等多重功能的湿地公园,运用高科技手段,以远程监控的方式,通过在湿地内设置的电子摄像镜头,有效地保护野生珍稀鸟类,防止人为破坏汉江流域的鸟类生存环境。

第三,要加强公众环保教育,增强广大群众对汉江野生鸟类资源保护意识。建议汉江中下游地区要通过新闻媒体播出公益广告、设立永久性宣传牌、展出宣传图板、张贴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鸟类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公众环保教育,把爱护鸟类、保护鸟类逐渐变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同时,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爱鸟护鸟,并自觉接受群众及舆论监督,以此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类与汉江流域 “中华秋沙鸭”等国宝级鸟类共同的家园。(湖北省老河口市工商局、市政协委员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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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2015-2-17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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