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宪法28年,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说,自己早在1996年就提出依宪治国。作为宪法研究者,莫纪宏认为依法治国应抓住其核心,即宪法,故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但这样的呼声,在当时并不为人理解。
18年后,坚持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写入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公报,成为最高决定。而在四中全会结束后第4天,全国人大又决定确立宪法日,莫纪宏认同宪法日的设立是贯彻依宪治国理念的第一步,并乐观预期,四中全会后,全国人大将会在宪法解释、宪法实施上有实质性的动作。
记者:有人把宪法日的设立看作四中全会后贯彻依宪治国理念第一步,您认同吗?
莫纪宏:把宪法日设立看得这么重要是可以的。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现在一些领导和群众没有宪法意识,通过设立宪法日每年固定举办活动,对全民宪法意识的培养有很好的作用。另外,依宪治国总得要有一些形式上的东西,让大家对宪法有一种崇敬感。
记者:在设立宪法日之前,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举办的不少活动都与宪法有关,两者有什么不同?
莫纪宏:法律宣传日,虽然也讲宪法,但毕竟不是主题;设置宪法日后,12月4日举行的所有的活动都得围绕宪法来进行,更有助于大家从不同角度理解宪法。
记者:设立后,每年宪法日能做点什么?
莫纪宏:设立宪法日后,有关部门可以在每年宪法日组织宪法专家宣讲宪法知识,组织群众就宪法常识进行竞赛,在宪法日掀起短暂的学习热潮。但更重要的活动,是全国人大可以在每年的宪法日,集中公布当年的宪法实施状况。这样大家可以了解宪法实施的进程。
记者:公布宪法实施情况,这算宪法日最重要的活动?
莫纪宏:对。依宪治国最重要的就两点,一是保证宪法实施,另外是宪法的监督,即违宪审查。 记者:您研究宪法近30年,怎么看依宪治国写入四中全会公报?
莫纪宏:我1996年提出依宪治国,2004 年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讲话,首次提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前后有8年时间,到现在依宪治国写入四中全会公报,经历这么久也很正常。要不要依宪治国,也是根据时代需求,总是要有几个人提前呼吁,写入公报,也算是大家合力的结果。
记者:在四中全会之前,依宪治国的提法都有哪些变化?
莫纪宏:2004年胡锦涛同志提“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2012年12月4日,纪念现行宪法正式施行30周年上,习近平总书记又进一步重申了胡锦涛同志讲话的精神,提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就“依宪治国”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又深入了一步。“要”通常表达的是“应当”、“愿望”,但并不是“事实”,“是”则明确地认识到“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本质特征就是“依宪治国”,它指明了我国法治建设今后的方向是要以实施宪法为重点,这是宪法的核心和灵魂所在。
2014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对于“依宪治国”又进一步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在肯定“12·4讲话”中的基本判断“依法宪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基础上,提出了要“坚持”“依宪治国”的问题,这里的“要”是对“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和期望,因此,比“12·4讲话”中的“是”具有更深刻的意义。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凡重大改革,须于法有据,这个法指什么?
莫纪宏:这里的“法”首先包括指“宪法”,也涵盖了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法规。现行宪法序言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的上述规定实际上提出了一个“于宪有据”的要求,也就是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行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现行宪法第5条第四款还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因此,“于法有据”的提法是有宪法根据的。
记者:真正实现“于法有据”要怎么做?
莫纪宏:“于法有据”从表层来看,主要是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态度问题,就是掌握权力的党政机关领导是否具有凡事找法律的习惯,如果没有这样的意识,“于法有据”无从谈起。 从深层来看,“于法有据”还有一个能力要求的问题,也就是使用法律的人是否懂法,是否知道如何使用法律。这不是一个简单说说就可以解决的,必须要有一套科学和完善的法律适用机制和法律实施监督机制,否则,随意使用法律,而不问适用是否正确,结果必然导致法律实施的混乱或者是选择性使用法律,导致实质的“人治”问题无法从制度上根除。 ☆资料|新华社、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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