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个方面,这也是整个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最大的亮点,那么跟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间规定的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部分相比,那么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所应当采用制度措施,一个最新的设计。它跟以往不太一样,三中全会也没有达到这样一个水准。那么这里我们把它分成四个方面,就是这样一些改革举措,它需要马上修改宪法和法律的方式来实现,不然这些改革措施没法推进。第一个是需要通过修改宪法,法院组织法和检察院组织法来推行的改革举措,那么全会公报指出,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形成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要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改革。我们知道根据我们根据现有的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来规定,我们现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设置它是按行政区划来设置的,他按照行政区划的设置又是一项重要宪法原则,它是我们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特征,你比如说县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它是由县级人民代表待会选举产生的,这是一个基本制度。如果你要建立跨行政区划那就不一样,你就要改变现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组织原则了。所以的话,全会公报指出来这样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这是一个大胆的改革措施。这个改革措施在三中全会公报中间并没有这样的规定。三中全会的决定它只是说要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划的司法管辖制度,它没有说直接设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管辖制度就好说,它是一个司法机关内部的制度,它不涉及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原则。它可能是为了保证司法公正把这个地区发生的案例,交给另外地区的法院来管理来管辖,它本身并没有改变法院的审判组织体制。而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上述规定实际上它就是要下面怎么落实?首先必须修改法律,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我觉得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最大的亮点。 第二个需要通过修改立法法的方式才能贯彻落实,那么公报明确指出,要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要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要依法赋予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那么我们知道最后一句话是非常重大的改革举措。一般现有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只有什么样的事才享有地区立法法,也就是省、直辖市所在的地的省府所在地的那个市,你比如说江苏省它只有南京市市人大和常委会有地方立法权,当然还有南京市的人民政府有地方政务法规制定权,规章制定权。另外还有像国务院规定的较大的省,国务院曾经先后规定了,较大大概有40几个,那么现在就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的讲,要把这个享有地区立法权的市扩大到社区的市,现在数量有多少呢,有将近280个,这样意味着现在享有地方立法权从40几个扩大到280个,这就要增加230多个社区的市享有地方立法权,这个很显然在现有的宪法和立法法中间没有这样的规定,必须要修改立法法,才能够使得社区的市在法律上真正享有合法的地方立法法,所以这也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披露出来的,那么具有重大改革精神这样一些新举措,这是值得关注。 第三个就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公报明确的指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其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这句话非常重要。什么要对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那么我们知道行政机关行为无非就是两种,一种就是具体的行为是对某一个社会组织、个人产生的行为,给你发送一个许可证、驾驶执照或者护照,这是具体行政行为。现在我们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公平法人社会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认为侵犯了公民合法权利,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行政机关抽象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什么叫抽象行政行为?就这个行政机关的行为它是不特定公众,它不是针对你,当然对你的权益也有影响,这一块目前不在行政诉讼的范围,那么我们说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它讲了就是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意味着今后行政机关没有什么行为不能有法院来审查了,那么要贯彻落实决定这样一个精神,要修改行政诉讼法,今后就不管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只要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公平法人、社会组织认为你这个行政机关的行为你就侵犯我合法权益了,都可以到法律告你,这样的话就加大行政机依法行政的这样一种要求,行政机关不能乱来,不管是具体行政行为,老百姓不服可以告你,你所做的其他的所有事情,老百姓不服都可以告你,这样的话就提高了你对依法行政这样一种要求。 第四个方面也需要我们在贯彻落实公报的精神基础之上,要进行修改相关法律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明确规定,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施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要设立巡回法庭,要探索建立检查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最个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虽然他本身这个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自身派出机构,但是现有相关的法律也没有,即便是最高人民法院自己内部的组织规程也没有,何况还涉及到一个法院的组织法,所以要想设立巡回法庭你就必须要修改法院组织法。另外就是像公益诉讼,我们民事诉讼法修改的时候,建立了公益诉讼制度。那么公益诉讼并没有由检察机关提起,那么检察机关过去过去的职责就是在刑事诉讼中间承担批捕职能,公诉职能,那么在民事刑事诉讼中间有检察、监督的职能,但是没有说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这就扩大检察机关的职能了,那么现有的检察院组织法没有规定,所以就要修改检察院组织法,同时还要修改相应的民事诉讼法。上面的规定,实际上这四个方面的改革举措,你要真正的能落实,公报明确提出来,那你必须要修改宪法相关的组织法,还有诉讼法,你这样才能落实,所以我们说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我们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中间马上面临的任务,就是重要的立法修改工作,你要是不修改法律的话,就不能为推进相关改革措施提供法律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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