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它有最大的特色和亮点,新认识,就是第一次以党的文件的形式正式的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概念。全会公报提出的依法治国两个总的目标,中间就有一个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里是治理的“治”,不是制度的“制”。那么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早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间就明确的提出来要到2010年底基本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那么这里是法治体系,很显然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这是经过了17年的发展时间。那么法治体系很显然它不同于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主要是指静态的法律规范体系,而法治体系它就不仅仅包括法律体系还包括就是这个法律怎么来实施,实施过程中间怎么来监督,怎么来保证法律的实施等等,所以法治体系是一个更加广义的概念,它也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内涵。那么应该来说,就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它并没有对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做出一个明确的定义,它没有像十五大报告当中讲依法治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等等,它有一个“是”,“是”就有一个定义。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间没有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是什么”没这样说。而从三个不同的角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特征做了描述,它是通过系统的不同角度不同方位,描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征,从而形成一个整体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样一种概念。 那么主要是有三个方面,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概念做全面的描述。第一个根据法治过程,它的不同的要素提出了法治化的要求。我们讲一般来说,法治过程它是一个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过程,它包括静态的法律规范也包括动态的如何来实施法律,保证法律的实施等等这样一个过程。十八届四中全会实际上首先认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它应该把这种体系化的要求落实到法治不同的过程中间去,那么法治的要素要体系化,这样的话整个这个法治在于体系化,那么全会也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利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起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可以看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它首先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征,做了一个法治过程各个要素要体系化这样一种要求,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征做了一种描述,就包括了五种体系,就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法治实施体系,严密法治监督体系,有利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那么在过去的法律体系中间,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它不包括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它的党内法规体系,那么这一次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它就把党内的法规体系纳入进来了,这也反映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个基本方略,它要比简单形成一个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具有更广泛的内涵,那么我们可以看到就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首先是从法治要素的体系化和体系化特征来描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概念。 第二个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它的特征描述,它还从法治实践过程中间,各个要素体系化的前提,为什么法治实践中间不同的要素它可以体系化,它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它没有这个理论,你后面就没有办法体系化,那么你要是理论本身要指导法治实践,形成体系化的这样一种法治体系,那么你这个法治理论本身,如果是零碎零散,没有体系化,怎么能保证让一个没有体系化的理论去指导产生一个有体系化的法治实践体系,是不可能的。所以这样的话,十八届四中全会又从另外一个角度,对指导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理论体系又提出一定的要求,那么公报强调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入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这样一规定马上就清晰了,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了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的体系,那么主要是实践体系,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还有法治监督体系,还有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规则体系,这是法治体系的实践特征。那么这个实践的体系,它又是基于法治的理论体系产生的,这个理论体系中间最重要的内涵,就是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根据这个,建立一支人才队伍、法治人才工作队伍,也是人才体系,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就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特征又进行第二层次的描述。第三层次的描述,就是在一般的描述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特征的时候,对于具体领域的法治体系也提出相关的要求,那么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仅仅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你看这里全会的公报又提出来,要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那么这个军事法治体系,它不是一个独立的体系,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一个部分,它只不过是从法律所调整的对象,来进行重新的分类,当然我们也可以说,从这个角度看,我还分中国特色政治法治体系,经济法治体系,文化法治体系,当然那些东西都是一般化的,所以我们特种强调了过去没有强调的,就是要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那么这样一种表述,实际上也是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所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特征的一种进一步的描述和补充,那么从三个方面比较全面系统的勾画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征和基本内涵。 那么就是第四个新的提法和我们要关注,就是把这个意见制度写进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这是执政党党的文件第一次将依宪治国写进来,这个应该是历史性的贡献。那么我们知道依宪治国,这个概念最早是由学术界提出来的,是在1996年,第一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国理论研讨会上提出来的,那么被领导人接受是2004年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讲话中间第一次肯定了这个概念。那么胡总书记在讲话中间讲依法治国首先要以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那么我们这里要看一下,实际上胡锦涛总书记讲话中间对依宪治国做了两个层次的表述。第一个是依宪治国在依法治国中间的作用,他讲话强调这个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另外跟依宪治国相关联的就是依宪执政,那么就是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那么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讲话中间,第一次提出来依宪治国这个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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