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忠(湖南省审计厅厅长)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向各位领导汇报我的简历、担任省审计厅厅长以来的工作情况以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我出生于1955年11月,湖南澧县人,湖北财经学院(中南财经大学)毕业,经济学学士。参加工作后在财税部门工作八年。1987年11月调入省审计局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省审计事务所所长等职。1992年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审计师职称,1997年被评为高级会计师。1997年1月,经过公开选拔,任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8年7月调任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0年4月任省审计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2005年10月任省审计厅党组书记,2005年11月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被任命为省审计厅厅长,2008年4月继续任命为省审计厅厅长。2006年10月在省第九次党代会上当选为第九届省委委员,2011年11月在省第十次党代会上当选为第十届省委委员。 担任省审计厅厅长近八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我与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带领全厅干部职工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推动我省审计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省审计厅先后获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等20多项荣誉称号,连续四年在省委、省政府绩效考核中位居前列,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特别是从2006年底开始,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首创审计权能“四分离”管理模式,得到了审计署的充分肯定,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内参、《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先后进行了报道和推介,目前这一管理模式已在全国审计机关予以推广。同时,我还积极推行审计成本控制,建立了以审计组为单位的预算有约束、执行有标准、决算有考核的成本管理体系;全面实行外勤经费自理,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割断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的一切经济联系;推行“1+N”审计组织模式,整合审计资源,实现一项审计多项成果;实行审计项目集中审理制度,所有审计项目都通过审计业务会议集中审定;实行审计整改集中督查制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由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实行集中督促整改。这些举措,对于提升审计效能、防范审计风险、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均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近几年来,每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报告,都在《湖南日报》进行了公告,受到省人大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当然,我也深知,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当前审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现代审计技术的推广运用在地区之间还很不平衡,审计工作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大力气加以解决。这次省长提名我为省审计厅厅长人选,这是对我的信任,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诚恳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的挑选。提名如获通过,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不断加强学习。当今时代是知识经济时代。学习不仅仅是精神追求,更是担负党和人民赋予重要责任的需要。我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使自己在工作中能更好地开拓视野、启迪思维,更好地把握全省审计工作大局。同时,虚心向实践学习,向审计一线的同志学习,注意发现和学习审计人员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好做法,使审计工作更加贴近我省改革发展实践,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努力开拓创新。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进一步增强宏观意识、质量意识、创新意识,切实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更好地发挥审计工作在维护财经秩序、促进宏观调控、加强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治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依法审计与实事求是并重、揭露问题与完善体制机制并重,进一步加强审计成果开发,强化审计整改,着力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全力服务国家治理。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审计机关作为专门的经济监督部门,理应在依法行政方面作出表率。我将坚决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把依法行政作为基本理念和行动准则,落实到各项审计工作中。在审计机关20多年的工作经历使我深深认识到,审计工作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人大的关心与支持。我将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和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审计执法检查,切实落实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事宜,并负责任地进行答复和汇报。 四是坚持勤政廉政。努力做到说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勤勉负责,扎实工作。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决不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整体力量,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省审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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