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XX党廉发〔2015〕4号)要求,区委6个检查考核组于2016年1月6日至20日通过专项检查、年度巡查、实地查看、民主测评等方式,采取“四个”相结合对全区17个镇(街)和106个区直单位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评价 从检查考核情况看,全区17个镇(街)和106个区直单位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责任分解,逐级推进、层层传导压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思路清,惩防并举、整体推进,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作风建设不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有效落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正风肃纪,形成良好氛围;镇(街)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区直单位也较往年明显进步,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大排查深入推进,形成了依规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廉政宣传教育形式多样,“转作风、提效率、促发展”和“四官六师十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廉洁城乡”和“廉洁镇村”工作建设扎实推进,营造了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社会公众对镇(街)和区直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总体评价满意。 二、结果通报 1.镇(街)考评结果。经评定,2015年全区17个镇(街)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得分均在90分以上,没有被评为“一般”及以下等次。其中,考核等次为“好”的镇(街)有3个,分别是XX镇、XX街道和XX镇;其余14个镇均被评为“较好”等次,其中XX镇和XX镇考核评定为排名靠后的两位。另外,XX镇属连续两年考核评定排名都靠后的乡镇。 2.区直单位考评结果。经评定,2015年全区106个区直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得分均在85分以上,考核评定等次为“好”、“较好”、“一般”的单位分别有29个、75个和2个,没有被评为“差”的单位。考核评定等次为“好”的单位分别是区地税局、区纪委监察局、区人民法院、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国税局、区供电局、区人民检察院、区委办、区总工会、区编委办、区人武部、区消防大队、区府办、区金融工作局、区人防办、区信访局、区法制局、区残联、区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区新闻中心、区政法委、中国银行高要支行、广东高要农村商业银行、区人社局、区委统战部、区供销合作联社;考核评定排名靠后的八位分别是:区交通局、区XX才艺术馆、区物资公司、区司法局、联通公司高要分公司、国土局高要分局、人寿保险高要支公司和人保财险高要支公司,其中人寿保险高要支公司和人保财险高要支公司同属连续两年考核评定排名都靠后的单位。 三、存在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未完全到位。个别单位一把手对“两个责任”内容不清楚、不了解,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没带头落实检查监督。少数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平时疏于对干部的管理监督,未能做到在干部出问题前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有效挽救干部。 2.惩防体系建设不够务实。个别单位对惩防体系建设不够重视,工作较流于形式,内部规章制度缺乏执行力,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不强。 3.权力监督工作较为薄弱。一些单位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等制度落实不够好。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多停留在文字层面,具体操作少,内容也没及时更新。 4.作风建设严管工作不够到位。极少数领导干部还存在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个别单位领导干部报备婚丧喜庆等事宜存在不务实作风。少数干部比较浮躁,沉不下心来工作,服务态度一般,群众效能投诉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在“三公”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规范,如公务接待不规范,核销报账票据无明细等问题。 附件:1.2015年镇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次排名表 2.2015年区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次排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