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前辈、各位同仁: 大家教师节快乐! 我是来自法律学院民商法教研室的*,今年有幸荣获1983致远奖教金。8月24日的展示交流活动中,校党委副书记*老师给我们分享了1983级校友创立这个奖教金来支持母校青年教师的善举,也让我感受到了这个奖教金本身蕴含的重要的传承价值。今天很荣幸能作为专业教师代表发言,我也想借这个机会分享一个关于传承的故事。 2014年7月,我入职*,我的导师*教授提醒我,青年教师走上讲台的第一门课、第一堂课,一定要好好准备。为此,我在入职后的第一个学期,集中旁听观摩了教研室几位前辈老师的课堂,其中有一位前辈的物权法课,我是整个学期全程参与了。那个学期,在课间休息的走廊里,课后一起步行去食堂的路上,这位前辈都会结合当天的内容,给我讲很多很多教学方面的建议。他告诉我,在*上课,要讲逻辑,要讲例子,要讲比较法。讲逻辑,可以锻炼思维;讲例子,可以促进运用;讲比较法,可以开拓视野。那个学期,我收获的不仅是具体的教学技巧,还有一种脚踏实地、精益求精的师者风范。 我开始带着这些启发走上我自己的从教之路。在这个过程中,龚汝富老师告诉我,对待学生时应该想一想,自己会希望自己的孩子能遇到什么样的老师;王迁老师告诉我,重视学生的需求不等于迁就,还应该有科学的引导;金可可老师告诉我,君子务本,把教书的本业做到极致,科研自然也会水到渠成;吴一鸣老师告诉我,教学是一件大事,而且是由一件件小事和细节串联起来的大事。过去的七年,我就是在各位前辈的无私帮助下,慢慢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和工作模式。没有他们的指引,没有民商法教研室团队的涵养,不会有我今天的成绩。 那位前辈是哪位老师,想必各位应该猜到了。本周我的物权法开课了,我给学生们布置的第一个月的阅读书目,就是《*讲物权法》。我期待着,年轻一代的孩子们,可以通过阅读,通过本文,和我一起回到那年的课堂,和我一起感受传承的力量,并在教与学的互动中,把这种传承内化为属于他们自己的精神财富。 因为知识具有时空性,但精神可以历久而致远。 最后,再次祝各位老师节日快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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