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 中共xx县委 (2014年6月17日) 今年以来,xx县委严格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精神,坚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使命和责任担当,明确提出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是要抓实责任主体,注重从强化党委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领导责任三个方面入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确保在认识上找准定位、在履职上靠实本位、在责任追究上落实到位。 一、注重学习提高,确保在认识上找准定位。县委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摆在重要日程,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一方面,着力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作为分内事情,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统一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作为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今年以来,我先后6次组织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逢重要会议必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建立了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纪委树纪述廉树作风的“三述”制度,并将“三述”测评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以此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切实形成“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思想共识。同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提出县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必须做到“三个抓好”,即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全面安排部署工作。县委常委会通过专题会议和视情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决策部署,分析判断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推进反腐倡廉有关重要事项。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召开后,县委立即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并专门听取了县纪委全会筹备情况,专题研究讨论县纪委《工作报告》、《xx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不廉洁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等文件,以全委会的形式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注重突出重点,确保在履职上靠实本位。一是层层定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每年年初,县委在研究分析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对当年目标任务进行认真梳理归类,按照乡镇、县委部门和群团组织、县直部门和事业单位三类责任主体,将目标任务分解为8个专项、31个子项,与各党委(党组)签订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目标责任书》。同时督促各党委(党组)与下属党支部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班子、明确到每个领导干部身上,进一步靠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巩固和深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形成了“责任清晰、目标明确”和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二是明确职责,大力支持纪委开展工作。按照中央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调整了纪委书记的分工,不再分管职责范围外的其他工作,确保把主要精力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这个中心任务上来。并要求各乡镇和部门不再给纪委书记或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安排本乡镇、本部门其他方面的工作,确保他们履行好监督执纪的责任,协助所在乡镇、部门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这个主业。目前,全县21个乡镇全部配备纪委书记或纪委专职副书记,并聘任11名纪工委书记、选任67名委员和11名联络员组成纪工委,进一步加强了对所辖乡镇和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大纪检干部提拔使用力度,及时补充纪委工作力量,近两年调任提拔科级干部4人,内部提拔3人,交流到重要岗位1人,充实一般干部5人。调整了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先的72个精简到10个,减幅达到86%,使纪委的职能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的本位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