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集体经济是实现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是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只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才能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条件。当前,翠屏区农业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对于促进翠屏区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材夜思区村级集体经济现状
翠屏区幅员面积1012平方公里,辖 137 村1992社,集体所有农用地704751亩,农业人口413750人,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145元。当前,全区村级集体发展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总量上收入大于支出。但持续发展积累资金少,村级集体自身造血功能弱。
翠屏区村级集体经济收支及构成
单位:元(2009年数据)
项 目 |
数量 |
比例 |
备注 |
总收入 |
20498919 |
100﹪ |
收支相抵节余1093521元 |
其中:四荒地发包 |
62520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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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面发包 |
189165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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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租赁 |
450755 |
2.25﹪ |
|
驻村企业上交 |
131536 |
6.5‰ |
|
征地补偿 |
2005890 |
10.1﹪ |
此项属于一次性收入 |
财政转移支付 |
13684922 |
68﹪ |
|
资产入股收入 |
510088 |
2.5﹪ |
|
其他 |
3464041 |
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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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支出 |
19408398 |
94.68﹪ |
|
从表上可以看出,财政转移支付、征地补偿等输血型收入是村级集体经济主要收入来源,而资产入股、经营性收入等造血型收入所占比例极低,说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自身依赖性太强,受外部因素影响明显。收支相抵后,用于持续发展,投入再生产的比例较低,村级集体经济扩大再生产能力薄弱。
(二)空间上发展不平衡。分布区域性明显。主要表现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与边远乡镇丘陵村差距大。
翠屏区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分布情况表
2009数据
规模(元) |
数目(个) |
比例 |
无收入 |
72 |
30.3﹪ |
10000元以下 |
92 |
39﹪ |
10000-50000 |
41 |
17.2﹪ |
50000-100000 |
17 |
7.2﹪ |
100000-150000 |
15 |
6.3﹪ |
150000以上 |
0 |
0 |
从表上可以看出,万元以下及无收入的村占全区总数近70﹪,这说明大多数村集体经济状况是不乐观的。从实际分布来看,几乎所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年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村都集中在西郊、象鼻、赵场等城郊结合部,其发展主要得益于城市化进程所带来的土地增值及与之相关收入,而明威、邱场等部分边远丘陵村则除了财政转移支付外,自身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村组织开展基本工作都困难重重。
(三)财务上管理上水平不高。一是财务预决算制度执行不严,个别村社甚至根本没有预决算,没有系统计划,纯粹是“哪里天黑哪里歇”。二是非生产性开支压缩不够。用于应酬的非经营性开支比例大,生产性,再生性支出比例低。三是债务化解和制止发生新债的力度不大,债台高筑,超出自身经济承受力。据统计,2009年全区负债村达116个,占48.9﹪,欠账1224.67万元。巨大的历史债务已成为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历史包袱。
(四)结构上所有制实现形式单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翠屏区村级集体所有生产资料,无论是农田、林地、还是茶、果园,基本上是以家庭农户为单位承包经营。所有权实现形式过于单一,导致村级统筹发展集体经济掌握资源少,能力弱,被“空壳化”,形成“村弱社强”的格局,甚至村级组织在行使自身职能时对社、农户失去话语权。经营权过于分散,导致农业生产向产业化、组织化、集约化转型时资源难以整合,在农产品进入市场时谈判力差,议价能力薄弱。无法获取规模效益,影响农民对农业生产的信心。
二、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缓慢,是内地农业农村社会的共通性问题。翠屏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内地其他地方一样,既有深刻的历史原因,也有自身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在思想方面,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个别基层干部片面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国家大力鼓励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集体经济已经过时,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重视不够。同时,“怕”字当头,发展观念滞后,存在畏难情绪,“等、靠、要”思想严重,发展集体经济积极性不高。
(二)在经营方面,市场经济主体缺位。目前,我区村民小组与经济合作社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村级集体经济管理模式也还没有建立起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还处在有法律难依、无依据可查、无模式能借鉴的阶段,经济合作社几乎没有发挥其经济职权。
(三)在人才方面,村级班子素质不高。由于农村工作难度大、担子重、待遇低,造成从事农村基层工作的队伍青黄不接、后备队伍短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的情况较为突出,难以领导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四)在政策方面,配套扶持措施不足。涉农项目资金分散,“造血”项目不多,没有有效化解村级债务的政策举措,在产业发展规划、启动资金筹集、配套扶持措施等方面缺乏长远性、系统性的政策体系,对发展集体经济缺乏必要的引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外部支持乏力。
(五)在监管方面,缺乏日常有效制度。部分村没有执行有关村级财务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规定,村级财务透明度不高,村级集体资源、固定资产承包租赁合同不规范,承包租赁费偏低,国家扶持资金“账外循环”,吃、请、送挥霍浪费村级集体资金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对策建议
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迫切需要,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支撑。我们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转变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方式,做到经营性资产抓创收、资源性资产抓开发、公益性资产抓管护,积极推进不同类型村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一)抓宣传发动,形成发展村级集体的共识。要结合农业农村现代化教育,通过召开会议、赴外考察、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比等多种形式,进一步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使大家走出“村级集体经济可要可不要,可抓可不抓”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实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章办事”的物质基础,是党在农村执政的物质基础,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物质基础,是确保农村长治久安的物质基础。要通过宣传发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紧迫性和自觉性,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来抓,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来抓,在全社会形成“抓村级集体经济就是抓新农村建设”的共识。
(二)抓机制创新,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动力。努力吸收经荆门、宜昌等类似区县发展集体经济经验,大胆探索,出台鼓励村社集体经济发展的土地、资金、产业、激励政策,强化领导,切实加大投入,用好用活各类资金,充实相关机构力量;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科学规划,积极引导,将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以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统筹考虑,搭建土地流转平台,指导各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保障和激励机制。村社要结合各自的资源、产业、区位等实际情况,成立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的集体经济法人组织,明确产权,经营业务,制定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及财务监管制度实现“村企分开”。在职责明确的前提下,集体经济法人成立之初,可由村主任或社长暂担任集体经济负责人。加快成立农业发展融资担保平台,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研单位以及其他资本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加速农业资源向农业资本转化。
(三)抓分类推进,形成多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要遵循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的原则,根据全区各村的区域,经济基础、资源条件以及产业优势,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村社试点,探索不同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然后稳步推开。象鼻龙泉、西郊骑龙等城郊村,要依托城市,走服务城市化的道路,可以积极组建公司制的集体经济组织,从事以劳务、物流以及城市服务等业务,发展都市农业,壮大集体经济;明威乡明威、金坪青叶等远郊村,要走整合闲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综合效益的道路。可以在充分尊重农户承包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流转权的基础上,村级组织采取承租流转、土地置换流转等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形式, 加大土地、沟河、山坪塘、荒地、河滩等自然资源的开发整治力度,培育壮大优势产业,使村集体经济收入得到相应的增加。
(四)抓资产管理,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村级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多年来辛勤劳动创造积累的成果,必须从村级财务、经济收入、资金支出管理等方面入手,规范管理行为。要严格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按照“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定期向全体党员、社员代表通报,在公开栏公布,并分别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要严格村级经济收入管理制度。对于群众最为关心的土地征用费、拆迁费实行专项核算、专项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对各类村级承包、租赁等经济活动,必须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要严格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各村对票据、银行帐户、财务印章、库存现金、大额资金的管理,实行财务印章分开管理、库存现金限额管理。
(五)抓队伍建设,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组织保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首先必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选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按照公正、能干、正派、有为的原则,从专业大户、企业骨干、高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等人员中,选配村干部,打造一支懂经营、会管理、素质高、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村干部团队;要建立健全村级考核激励机制。把村干报酬与村级经济发展有机挂钩,根据工作实绩和集体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拉开收入标准,并随着经济发展和村集体经济实力的增强逐步提高,以形成内在激励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