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XX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主要任务
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制定本单位学习和贯彻落实的计划、安排和措施。
3、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人才的选拔、推荐及培养教育工作,加强管理监督的力度,为商业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讨论接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党员和群众的工作、思想、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紧迫感。鼓励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营造求真实务、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作风。
7、党组织要支持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行政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工作职责
1、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⑵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⑶处理好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人才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推荐、监督等工作。
⑸参与研究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创业竞赛、招商引资、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等工作及其他重大问题。
⑹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⑺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2、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并报经贸局党委批准或由经贸局党委直接任命产生,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⑴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⑵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⑶检查督促党支部工作计划或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期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经常与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负责协调党、政、工、青、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⑸搞好党支部班子建设,抓好党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增进团结,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⑹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等情况。
3、党支部班子成员职责
党支部班子成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自觉维护书记在集体领导中的核心地位,维护班子的团结。
⑴组织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①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②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③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⑤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检方面的工作,也由组织委员负责。
⑵纪检委员职责
纪检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①负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②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③教育广大干部和职工学法、懂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处理好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深入细致的开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做到警钟长鸣,使本单位违纪违法事件降到最低限度。④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⑤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等。⑥在查处案件中,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循私情,严格保密,按照《党章》、《准则》、《条例》办事。
(3)宣传委员职责
宣传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①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③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④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三、工作制度
1、集体领导制度
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为了集中经验和智慧,增强团结,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有关政策性、原则性等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个人无权改变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不得有任何与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党支部班子成员必须按照各自的分工范围,坚决执行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并能积极主动、独立地处理好各自分管的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可在党支部委员会内部提出讨论,但在没有重新做出决议以前,要维持原决议。
2、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和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工团或党工团妇联席会议制度。开好以上会议应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加强上下、左右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参会人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⑴党员大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其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等。对需要立即讨论决定的问题党员大会亦可随时召开。
⑵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分别由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安排部署本单位党建工作,研究讨论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对需要立即研究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亦可随时召开。
⑶党小组会议由党小组组长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⑷党课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⑸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分别由党总支、党支部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会议联席听取各支部汇报、交流、座谈、总结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主要成效、主要经验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步打算,研究安排下步党组织建设工作;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听取各党小组组长汇报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研究安排下步党员思想教育工作。
⑹党政工团联席会和党工团妇联席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统一协调安排工作。
3、请示汇报制度
⑴党支部应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⑵党支部常规工作要定期请示汇报;紧急事件要及时请示汇报;重要问题要单独请示汇报;一般性事情要综合请示汇报。
⑶党支部对于全局性的重要问题要经领导集体研究;对于涉及局部专题性的问题要向分管领导汇报。
4、党内思想汇报制度
党内思想汇报是党员或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与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沟通,求得帮助指导的一种方式。思想汇报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按类型分,又可分为党员日常思想汇报、外出流动党员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转正思想汇报等。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是要求进步和相信组织的表现,党的组织对此应当提倡和欢迎,并应负责地接受汇报,针对不同情况,给予指导帮助。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5、开展“七·一”系列纪念活动制度
每年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前后,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以党内评比表彰、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发展党员、新党员入党宣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党的基本知识竞赛、党员电化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扶贫济困帮扶慰问、便民服务、义务劳动、参观革命纪念地等为主要内容的“七·一”系列纪念活动。
6、党内谈心交心制度
党内谈心交心活动是指同志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有集体谈心交心和个别谈心交心之分。谈心交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解决矛盾,增进团结。开展谈心活动,首先要做到以诚相见,有求团结的真诚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这是最重要的。其次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不怕反复。一次谈不成反复谈,一时解决不了的认识问题,待时机成熟再解决。第三要讲究方式。谈心交心活动要善于选择时机,找准问题。针对不同人的不同性格特点,采取不同的谈心交心方法。
7、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对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着重要作用。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可以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班子成员过双重民主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党总支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8、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⑴加强党员的教育。党支部以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健全学习制度,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包括:学习要有笔记、每次学习都要有签到、建立党员学习档案,采取上党课、开办轮训班、开展电化教育、组织自学等方式,在全体党员中系统地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重点加强六个方面的教育:一是理想信念教育;二是党的宗旨教育;三是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四是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教育;五是党的纪律教育;六是马列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同时,还要教育党员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⑵切实搞好党员培训。党支部要围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党员的目标,坚持把党员培训作为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途径,认真制定和落实党员年度培训计划和中长期培训规划,采取集中培训与送学上门、专题辅导与电化教育、课堂教学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加强对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注重加强对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遵纪守法等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党风廉政等教育。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或委托培训,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短期集中培训或委托培训。集中培训或委托培训的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要明确责任,及时考核和测评,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⑶学习制度
①党支部班子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学习上级文件。结合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注重抓好学习创新,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自身素质和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②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一次,每次集中学习一至二个专题,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写出学习体会文章进行交流。
③个人自学要认真落实好学习任务,并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④党支部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
⑤坚持每年对在职党员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9、党员管理制度
⑴党员日常管理制度
①每年对党员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
②党员要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党员个人党性分析评议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
③党员要按月按规定数额自觉缴纳党费。离退休党员和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党员可采取预缴的办法,缴纳党费。不按时缴纳党费者,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党支部每季度要向上级党组织清缴党费一次。
⑵在职党员管理制度
①每位党员都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党支部每半年要公布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况。
②调出调入的党员,都必须办理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③党员因私出境出国或自费留学其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的处理,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执行。
⑶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①新版《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范围:新版《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②下列情况一般不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一是短期(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③长期(六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④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⑤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三名以上党员的,可通过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进行管理。
⑥规范新版《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使用工作。各党支部要定期定专人对本单位的流动党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登记造册,建立起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和信息库。
⑦全面落实《活动证》发放情况报告制度。按时按规定要求上报《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流动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流动党员增减情况统计表》等有关报表;认真抓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工作。
⑧认真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查验。党支部在接收流动党员时应认真查验、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中“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栏、流入时间栏、党支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栏”的相关内容。
10、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制度
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评议前要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评议时,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党员自评,党员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反思自己,检查言行,明确努力方向;搞好党员互评,党员之间要客观肯定成绩,帮助指出不足,提出整改方向;搞好群众评议,采取座谈会或民主测评等方式,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搞好组织评议,召开支委会对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位党员提出评议意见。评议后,及时向党员个人反馈评议意见。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12、党组织关心党员制度
党组织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通过走访慰问、党员结对帮扶、设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等措施,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进一步激发他们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
13、廉洁自律制度
⑴全体共产党员,要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南平市委、邵武市委以及经贸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⑵要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在工作中模范执行上级和本单位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业务经营和公务活动中索取或接受礼金、礼品及收受业务“回扣”占为己有。
⑶要带头坚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抵制奢侈浪费不正之风。
⑷要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争做表率。职责范围内的事,不得借故推诿、刁难,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要做好解释工作。
⑸要团结协作,密切党群关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相互配合,互相支持,虚心学习,取长补短。
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4、定期通报制度
党支部每年集中举行一次通报会,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本年的工作情况。平时,不定期的向干部职工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及大事、要事,自觉接受党外群众的监督。
15、认真落实商管办党总支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真正形成商管办党总支班子集体抓、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分工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上下联动共同抓的党建工作格局,并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切实为健全和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提供组织保证。商管办党总支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确定党建工作联系点,定期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联系点贯彻落实上级党建工作有关部署情况,特别是要指导联系点坚持不懈地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健全和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