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设局: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省住建系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上报工作,确保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有效成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紧紧围绕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领域存在的问题,排查梳理上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全面遏制全省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省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查重点
(一)开展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活动。
1. 棚户区改造征收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搬迁或者煽动闹事,“钉子户”采取非法手段阻挠征收以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
2.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的行为。
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以暗示、授意、指定、强令等方式,违规干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领域工程项目建设的行为。
(二)阻挠干扰保障性住房建设出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1. 在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中收取“保护费”,实施言语威胁、敲诈勒索等暴力手段强揽工阻挠施工的行为。
(二)市县建立更新保障性住房管理使用台账
1. 建立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反映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全过程的管理使用台账。
2. 将保障性住房管理使用台账与巡查监督管理相结合,及时全面掌握更新保障房建设使用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领导责任。各市州建设局主要领导干部要把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抓好线索排查上报工作。
(二)抓好工作方法。要善于发动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为线索排查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拓宽线索收集渠道,最大限度地摸排一批高质量线索。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州建设局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报送,保证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将排查结果在每月25号前及时报送我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