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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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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09-3-3 22: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半年以来,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劳动保障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全市劳动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  

一、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全力促进就业再就业

1- 6月,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35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58.6%;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33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1.1%(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2890人,完成任务数60.2%);城镇登记失业率3.17%,控制在4%的目标以内;全市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2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62.5%。

1、建立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下达2008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将促进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同时以省政府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督查为契机,对2007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开展督查检查。通过省、市抽查,进一步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推进我市就业工作上新台阶。

2、有效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是开展“十一五”劳动就业专项规划根据《南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部署要求,制定了《南平市“十一五”劳动就业专项规划》。各县(市、区)也结合各地的具体实际,制定劳动就业专项规划。二是制定《南平市贯彻<就业促进法>职责分工方案》。把《就业促进法》赋予各级政府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要职责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落实到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三是加强对就业工作的宏观决策和综合管理。牵头起草《南平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局际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经市政府同意,以南政办[2008]44号文件印发执行。

3、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一是开展“春风行动”。进场招聘企业143家,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11500个,进场求职、咨询人数1.8万人次;与企业达成初步就业意向4202人,其中农村劳动力2016人,下岗失业人员1260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400人,城镇其他人员526人。二是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共分发各种宣传资料近5000余份,参加招聘会的民营企业达93家,提供6560个就业岗位,共有8910余名求职者进场求职。三是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在全市范围开展“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再就业援助活动,通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稳定就业451人。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截至6月底,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24.6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22.17万人,参加医疗保险34.32万人,参加企业工伤保险14.92万人,参加事业单位工伤保险1.0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9.68万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07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23.23万人。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人数累计17.42万人,占市政府任务数35万的49.78%;缴费人数累计13.42万人。当年基金结余1582万元,累计结余2496万元,当年基金支出452万元。

1、积极推进养老保险工作。一是按时完成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工作。(1)全市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普调总人数93275人,月人均增加115.19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865.42元。(2)全市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特调总人数4802人,月人均增加40.65元。(3)其他照顾人员总人数22人,主要是军转保底人员,月人均增加14.34元。二是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参保办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目前正在抓紧研究起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办法,拟在充分征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意见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争取尽快报市政府印发实施。三是努力提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质量。围绕“六个老有”工作目标,巩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成果,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到6月底,全市共有企业退休人员95099人,实行社会化管理人数 94765人,社会化管理率99.6%;社区管理人数达80290人,社区管理率84.7%。同时,按照省上的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验交流工作。四是进一步推动企业年金工作。加大企业年金政策的宣传贯彻,积极促进有条件的企业尽快建立年金制度。今年来先后有南平市公交公司、华银铝业公司等多家公司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

2、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一是调整《南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对经定点医疗机构批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的转外就医限额内的医疗费用,个人按规定先承担起付线后,不再加收0.5倍个人自付比例,切实减轻了参保者个人负担。是实现职工医保全省联网。根据市政府(2008)25号专题会议精神,市本级(含延平区)职工医保从5月1日起,按实际支付结算方式与全省进行联网。三是对原单病种费用补助和基本医疗费用结算进行修改。从2008年7月1日起取消原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新增人员、停保一年以上的人员参保和续保时,要体检的规定。确定城镇居民就医除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异地就诊手续外,可参照职工转外就医全省联网定点医院的结算办法,转出医院不再承担统筹基金的10%。四是完成医保实施前关闭破产撤销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工作。我市医改前关闭、破产和撤销的国有、集体企业共764户,退休人员总数为25620人,已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全力推进城镇居民医保扩面征缴。一是多次召开会议部署。4月21日召开全市局长季度工作会,4月29日又召开全市医疗工伤保险生育工作会,传达贯彻省上有关会议精神,并对城镇居民医保扩面征缴进行重点安排部署。二是层层分解扩面任务。市政府办下达了《关于下达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任务的通知》(南政办[2008]48号),各县(市、区)政府也把城镇居民医保任务分解到各街道(乡镇)、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市政府还将市本级学校学生参保任务下达到市教育局。三是加快医保卡的发放进度。调整办卡方法,对所有已输入信息的,按信息先做卡,不再进行反复校对节省时间。四是研究城镇居民医保的待遇调整办法。研究拟定城镇居民住院起付线、封顶线和支付比例等,探索连续参保的缴费激励机制、建立城镇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办法。

4、稳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一是制订出台《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大商贸、餐饮、住宿等私营企业和个体服务行业工伤保险扩面力度的通知》、《南平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等文件。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全面铺开建设施工企业参保工作,全力推动餐饮、商贸、住宿等私营企业和个体服务行业参加工伤保险。二是结合我市职工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对2006年12月31日发生工伤,并经鉴定达到1-4级伤残程度的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自2007年7月1日起提高定期待遇。三是认真做好“老工伤”人员待遇落实。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联合通知精神,提出我市贯彻实施意见,开展老工伤三项长期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审查工作。认真组织用人单位做好“老工伤”人员的调查摸底,目前正按政策规定逐步落实“老工伤”人员的各项待遇。

5失业保险工作有效开展。一是管好用好失业保险基金。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力度,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二是根据部、省、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失业保险数据库,做到信息互通、操作简便、管理规范。三是严格实行个人缴费凭证制度和年审制度。规范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服务程序,杜绝虚报冒领的现象发生;四是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征缴,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月足额发放。

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

1-6月,全市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6055人,培训后再就业4708人;创业培训242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7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25万人(其中一户一就业实现转移就业4061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8517人。
  1、认真做好就业培训。培训工作重点放在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培训和提高农民工技能培训方面上,通过校企联合,订单培训,购买培训成果,培训、鉴定、就业一体化等方式共同开展再就业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加强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配合,形成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的创业培训工作模式,提高创业成功率。市本级共举办创业培训班2 期,52人参加了培训。

2、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覆盖面。全市共开展职业技能鉴定8517人。进一步加强鉴定质量管理,开展了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的布置安排,目前已完成自查工作。

3、开展全市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市组织开展技能竞赛5场,共13个职业工种,涉及参赛人员213人,共有32人晋升等级。其中pos机参赛选手获省第一名。  

4、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组织部门共同开展南平市首届高级技师进修班共培训109名学员。该班从8家企业和学校中录取学员,实行免费培训及考评,并组织老师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调研,学习内容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受到企业和学员的欢评。

5、技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市技校08年毕业生2335人,就业率达99%,双证率达100%。发放助学金75.5万元。市本级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按规定对助学金发放情况通过现场查账核实、学生座谈等方式检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四、加大劳动维权力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6月,全市劳动监察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1076户,涉及劳动者3.85万人,追发3667名劳动者工资930.02万元;全市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313人;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58件,结案220件,案外调解46件。

1、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落实。一是积极推行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经省三方督查组对我市“劳动合同三年行动”第二年的成效进行督查评估,基本实现了劳动合同三年行动第二年的目标任务。二是在全市开展劳动合同示范城市及示范企业活动。选择南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南孚电池、建阳武夷味精等20家劳动合同管理较好的企业,做为培育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企业,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加强企业相互学习沟通了解,取长补短,推动我市劳动合同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2、加强工资宏观调控工作。一是测算发布2008年我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意见。二是完善和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提出2008年我市及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和非全日制小时工资方案。为我市和各县(市)非全日制小时工资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调整发布,提供了基础保证。三是做好不定时工作和综合计算工时的行政审批工作,全市审批实行不定时工作和综合计算工时企业14户。

3、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全市共推荐上报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福建三爱药业有限公司等14户企业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邵武拿口工业园区、建阳市海西林产工贸城2个工业园区为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

4、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先后开展职业资格准入检查、人力资源市场检查、禁止使使用童工等专项执法检查。以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为切入点,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96个行业(工种)的职业准入情况进行检查。从规范用人单位招用工手续,打击违法职业中介入手。经过整治,目前我市违法职业中介行为已经得到有效遏制,街头乱贴招工广告的“城市牛皮癣”现象得到了明显改观。

五、下一步工作

1、扎实抓好就业再就业

(1)贯彻实施国发5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牵头拟定我市贯彻意见和配套措施。

(2)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确保新法的全面实施。

(3)按照省上部署,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等大型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重点解决好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和弱势群体的就业,特别是农村困难家庭的一户一就业,城镇家庭“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工作,提高就业稳定性。

(4)加强三基建设,指导和督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工作人员《就业促进法》学习培训,重点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5)督促各县(市、区)在制定《“十一五”劳动就业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做好乡镇(街道)《“十一五”劳动就业专项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确保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6)结合我市经济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把创业培训作为就业培训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促进劳动者创业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

2、加快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1)继续做好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重点做好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扩面工作。

(2)继续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断探索完善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机制。

(3)抓紧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办法。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尽快通过市政府下发实施。

(4)推广应用社保网上申报服务系统。加大网上申报服务宣传推广力度,力争2008年底前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占参保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

3、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1)加大居民医保扩面力度。一抓重点。把学生参保作为扩面工作的重点,加大推进力度。二抓难点。进一步切实落实好有关政策,让更多的困难群体进入医保。三抓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各县市区指导和督查力度,促其加快试点工作进程。

(2)进一行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尽快研究出台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调整和建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措施,扩大参保覆盖面,提高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

(3)积极探索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的思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参保问题。

3、加大职业技能培训

(1)推动县(市、区)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认定工作,完成高技能人才评价方案报备。

(2)做好设区市指导中心2A资质认证准备。

(3)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完成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

(4)做好技校招生和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选拔工作。

4、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加大《劳动合同法》宣传力度。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建立企业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力争到2008年底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平台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逐步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落实到基层,并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

(3)加强企业工资的宏观管理。做好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核定,做好2008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发布工作。指导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的建立。

 

 

            

 

南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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