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督办管理的若干建议 (试行) 为深入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按照“讲方法、有重点、求实效”的原则,明确任务目标,强化督办管理职能,提升全员执行力,现结合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建议: 一、督办内容 工作督办是按能级职责由督办部门及经办人对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及牵头人、经办部门及经办人工作的跟踪检查、信息搜集,以及发生偏差后的督促催办。督办内容主要为:纳入公司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的工作,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办公会、专题会议或领导交办、文件批示下达的重点工作; 二、督办职责 1.公司领导负责督办分管部门工作; 2.牵头领导负责督办牵头项目及工作; 3.部门负责人负责督办本部门牵头、经办工作及本部门各岗位工作,同时指定专人协助做好相关督办反馈工作; 4.综合管理部督办岗统筹所有督办事项,主要督办重点工作及临时工作,建立督办管理台账,每月组织召开督办专题会。 三、督办机制 (一) “三报”制 经办人接到任务第一时间向直接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向相关领导和同事通报,紧急事项要立即上报。 (二) “137”反馈制 临时工作承办人应向交办人及时反馈阶段性进展、存在问题、办理结果等信息,简单事项1天内反馈、一般事项3天内反馈、复杂事项7天内反馈。 (三) 专项督办制 在日常跟踪督办的基础上,牵头领导或牵头部门需按照要求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督办会议,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制定解决措施。 (四) 预警督办制 根据工作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影响整体进度的因素,督办人依据反馈的情况对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及牵头人、经办部门及经办人预先发出警示。 (五)通报制和排名制 所有纳入督办工作,原则由综合管理部依据事项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明确督办工作办理“目标、时限、质量、节点”等要求,同时遵照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进行月度通报和月度排名,排名结果纳入对应经办人绩效考核。 四、督办流程 (一)重点工作督办流程 1. 下达,综合管理部负责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会议要求、领导指示等下达工作任务; 2. 经办,牵头领导及牵头部门负责人对重点工作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经办人按照工作要求办理相应工作,实时向部门负责人、牵头部门负责人、牵头领导等反馈工作推进情况; 3. 变更,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或终止。受外界不可协调、公司战略调整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影响的工作,由经办人提出变更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牵头部门负责人、牵头领导审核后,提请督办专题会审定; 4. 办结,综合部建立督办台账,对办结事项予以销号办结;对于公司重点项目,区委、区政府交办项目及办公会议重点事项,各牵头部门于每周办公会上反馈工作推进情况,同时向综合管理部督办岗反馈电子版推进情况,其他重点工作于每月2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向综合管理部督办岗反馈工作推进情况。 (二)临时工作督办流程 1. 下达,综合管理部按照文件批示、会议要求、领导指示等下达工作任务; 2. 经办,牵头领导及牵头部门负责人对临时工作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经办人按照工作要求办理相应工作,实时向部门负责人、牵头部门负责人、牵头领导等反馈工作推进情况; 3. 变更,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或终止。受外界不可协调、公司战略调整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影响的工作,由经办人提出变更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牵头部门负责人、牵头领导审核后,提交综合部督办岗备案。 4. 办结,综合部建立督办台账,对办结事项予以销号办结,由经办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及牵头领导审核后,各部门于每周五中午前统一反馈至综合管理部督办岗,重要文件批示事项完成后及时反馈,综合部统一在督办专题会上进行情况通报。 五、相关考核 对纳入督办的重点工作和临时工作,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根据相关办理结果作为每月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遵照绩效考核奖罚管理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综合管理部人事管理岗予以复核。 综合管理部 2018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