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近几年来,漳平市注重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大胆实践创新,对干部选任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着力构建公正公平的识人、选人、用人机制,有效凝聚干部干事创业的合力,为推进漳平生态工贸城市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得到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的充分肯定。笔者立足于漳平实际,结合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就创新干部选任机制的做法与大家交流探讨,权以抛砖引玉。
一、创新与实践
(一)围绕公道用人,构建民主公正的选任环境
注重提升干部工作的民主意识。在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同时,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选用等举措,将民主贯穿于干部选任全过程,树立了公道正派的用人导向,促进公正、公平、公开地选用干部和配备班子。
1、制定原则,推进选任决策民主。一是民主推荐票“双过半”原则。坚持群众公认,充分尊重所在单位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意见,规定领导推荐票过半、干部群众推荐票过半的干部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二是干部调配原则。坚持先定原则后定人,在2006年、2011年的乡镇领导班子和2007年市直二层班子换届人事调整中,分别制定干部调配原则,再经过充分的酝酿协商,着重选拔一批懂经济、会管理、善抓项目的干部。三是研究干部“六不上会”原则。市委常委会研究干部时,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未经民主推荐或推荐得票少的、考察情况不清的、工作实绩不突出的、未征求纪检等部门意见或经了解核实有不廉洁行为的、未按规定程序进行的,均不予上会。通过制定干部选任原则,充分发扬了民主作风,促使干部选任有章法可循、有程序可依,强化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决策。
2、加强监督,提高选任公信保障。一是建立股级干部选任列席监督制。制定《漳平市委组织部干部列席基层党委(党工委、党组)、部、委研究干部人事工作会议的暂行办法》,通过会前介入、会时列席监督、会后公示等措施,规范股级干部选任工作,防止干部“带病提拔”。2006年以来,我部列席参加153个基层党委(党组)股级干部人事会议,纠正了7例违规任用或超职数配备的问题。二是建立提任后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制定《漳平市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若干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试用期和跟踪考察期制度,通过谈心谈话、诫勉约谈、跟踪考察等办法加强监督管理。2010年,有1名科级干部因试用期间未能较好履行职责而被延长考察期。四年来,全市共有82名科级干部被诫勉谈话,促其改进。三是建立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系通报制度。平时注重梳理执纪执法部门定期通报的受查处党员干部有关信息,在干部考察时纪检全过程参与监督并注意综合纪检、监察、综治、计生、效能等部门意见,为干部选任和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服务。在2006年乡镇换届考察中,有6名科级干部因党政纪处分或效能告诫而被评为基本称职。四是实行效能建设嘉奖告诫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在项目建设、重大事件或重要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较大贡献的给予嘉奖;对责任不落实、任务不完成或工作效能低,但情节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给予告诫。近年来,共有114个单位、269人次受到市委、市府的效能嘉奖,19人次受到效能告诫。
3、创新载体,坚持民主公开选用干部。将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制定《漳平市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和《漳平市事业单位改革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突出公道用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近年来,共有13个科级职位进行了公开选拔,54个股级岗位实行竞争上岗,引起社会的较大反响,得到干部群众的好评。坚持探索干部选任初始提名制度,采取多主体提名方式民主选用干部。在2010年5月个别领导班子的调配中,有26名市委委员、11个单位党组织采取提名方式向市委推荐干部。市委充分运用提名结果,综合考察情况,对19名提名人选予以优先使用。在2011年的乡镇党委换届中将继续采取提名方式向市委推荐干部。
(二)围绕发展用人,广开举贤荐能之路
注重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突出围绕发展用干部,用好干部促发展,把德才兼备的人才纳入组织视野,促成干部选任向善抓经济、抓服务、抓发展的干部倾斜,向招商引资的有功之臣倾斜,向在基层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和关键岗位埋头苦干的干部倾斜,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地位,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1、构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制定《关于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若干意见》,对全市30周岁以下、第一学历大学本科以上的年轻干部进行摸底,并通过选拔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锻炼、驻村任职、参与重点项目服务和招商引资等形式,从中发现和培养一批优秀人才。同时,每年举办一次青年人才讲坛,集中党政青年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创业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进行经验交流,促进各类青年人才健康成长。2007年我市根据职位空缺和考察情况,选拔了6名80后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基层锻炼。
2、在经济一线培养、识别和选用干部。一是选派干部专职从事招商引资等工作。每年从乡镇或市直部门选派一批干部,专职从事招商、招工、服务企业、争取项目(资金)等工作,促使德才兼备的干部脱颖而出,在实践运作中拓宽视野、增长才干。同时加强组织管理,组织部门定期进行跟踪考察,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予以效能嘉奖,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予以重用。四年来,全市共选派118名干部专职从事招商引资等工作,直接引进40多家企业和3000多名工人,涌现出一批善抓经济、抓项目、抓服务的干部,有25名干部被市委重用。此外,每年还选派一批干部充实到市重点项目办或重大项目办,协调解决项目策划、生成、争取和建设的各种问题,争取上级对漳平重点项目(企业)的支持,促使他们在项目建设中锻炼成长。二是选派干部到企业跟班服务。制定《选派干部到企业跟班服务制度》,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或企业意愿,每月从发改局、经贸局、地税局、工商局等16个有审批权限部门分期分批选派干部到企业跟班服务。四年来,共选派189名业务骨干到企业跟班,为企业提供咨询、办理各种手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进政企的交流互动,得到业主的好评。同时,跟班干部在服务企业中转变作风,拓展思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解决具体问题能力和经济工作能力,为漳平经济社会发展储备了一批复合型后备人才。
3、以评促选推动村居主干优选连任。建立村居主干绩效考评激励机制,采取“一审三评”(经济责任审计、村干部自评、党员群众代表评议、乡镇干部测评)的办法每年评选优秀村居主干。对评出的市、乡两级优秀村居主干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奖励,并大力宣传优秀村居主干典型事迹,同时优先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人选和各级劳动模范、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目前全市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和劳动模范中的农村代表95%以上是近年来评选的优秀村居主干。通过评选优秀村居主干,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让党员和选民明白什么样的干部是好干部,什么样的干部应投他一票。在2009年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32名2008年度市级优秀村主干有30名继续当选,其中21名连任支部书记、9名连任村主任。
(三)围绕科学发展,提升干部选任质量
注重强化干部选任实效。突出把德才尺度放在群众公认和工作实绩上,坚持用经济发展成效衡量干部,在专项工作考察中检验干部,推动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干部选任质量。
1、用经济发展成效衡量干部。近年来,我市在市直部门、乡镇(街道)中开展经济建设“五项竞赛”活动(即赛经济发展速度、工业发展规模、经济发展效益、经济发展后劲和经济发展环境),市委组织部充分运用这一考评结果,用经济发展的成效考核评价班子和干部。对在经济建设“五项竞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单位,在干部使用上予以优先考虑,其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优先评为优秀等次;对第一年各组排名后三名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各组排名后三名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对其班子进行专项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采取诫勉、调整、免职等相应组织措施。对考评排名后三位且分数低于考评总分70%的责任单位,其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目前,有6个市直部门或乡镇的主要领导被诫勉谈话,1个市直单位的主要领导年度考核被定为不称职,并按规定被降职处理。
2、在专项工作考察中检验干部。建立干部经常性考察机制,制定实施《重大决策专项考察制度》,对落实市委、市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产业)、重点工作不力、成效较差的单位或个人;或者搞内耗、闹不团结,影响工作的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等实行专项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作为效能嘉奖告诫、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2004年以来共对20多项工作进行了专项考察,先后有12个单位33名干部得到市委、市府的效能嘉奖,9名得到重用,4名被免职,3名被降职,形成了良好的争先创优氛围。2007年以来,我市还把停岗专抓机制作为专项考察工作的配套措施,并适时启动。对经专项考察工作任务完成不理想的主要责任人,暂停其岗位的其他工作,集中精力抓好专项工作,推动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探索与延伸
近年来,漳平市在发展党内民主、创新选任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中央的要求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一是干部的衡量与评价缺少可量化指标体系,使参加民主评议的群众难以量上把握;二是衡量标准不够科学、考察方法不够规范、考察内容不够严密等因素,较大影响了考察质量。今后,我市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把民主贯穿于干部提名、考察、任用、监督等各个环节,不断提升干部选任工作质量和水平。
1、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良好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断总结提炼初始提名、提拔任用、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等环节的经验做法,形成干部选任工作“制度链”。在扩大选人民主上,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实行公开述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制度,健全酝酿机制和决策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落实常委会、全委会任用干部票决等制度。在健全干部考察机制上,推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考察结果通报制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完善考察标准,落实领导干部任用延伸考察办法,增强考察准确性。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上,加大治懒治庸力度,注重把干部提拔性考察与经常性考察、重点工作专项考察、重大事件跟踪考察等结合起来,随时了解掌握干部的工作能力与表现,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整,树立以德才看干部、以实绩论英雄、以贡献定奖惩的用人导向,真正实现好制度选人与好作风选人的有机统一。
2、探索建立经济发展与干部成长的双赢机制,拓宽干部锻炼培养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