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及2015年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根据《中共永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永昌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任务分解》文件精神,局党委结合单位实际,紧紧围绕部门职能和年度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推动了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现将我局2015年落实主体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局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实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党委书记、局长始终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做到逢会必讲、常抓不懈;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经常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干部职工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指正,督促落实整改,凡三重一大事项均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年初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对住建系统2015年党风廉政和反不廉洁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县住建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安排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源头治理和监督工作、行风建设、宣传教育、案件查办等工作细化了目标任务,夯实了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
为切实加强廉政勤政教育,我局结合“学党章、强党性、知规矩”及“两好两促”活动开展,把廉政教育、党纪政纪教育纳入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周组织一次领导干部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不断强化党纪党规和政策性法规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同时不断创新学习教育形式,注重将“专题学习、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学习方式贯穿于学习教育全过程,通过开展专题党课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测试、组织警示教育大会、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片等方式,丰富了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的形式,增强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今年以来,局机关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11次、集中学习42次;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大会2场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场次,组织干部职工到金昌监狱开展警示教育1次,使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廉政守纪意识进一步增强,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预防不廉洁长效机制
一是不断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把执行规章制度、党务政务公开作为权力运行监督的重要手段,建立了以公开橱窗为载体、以政务互联网站为依托、以服务窗口为阵地的党务政务公开平台系统,将局系统需要公开的重点审批事项重新进行梳理并向社会公布,使得公开事项重点更突出、程序更简洁、政策依据更通俗明了,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懂,实现审批程序公开透明规范运作。二是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建设。依照中央和省市县相关规定,我局对承担的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精简,按要求编制了“三张清单一张网”,健全了权力流程图,缩短了办结时限,明确每个环节谁来办、怎么办、什么时间办结,确保单位内部岗位职责清晰,行政职权规范。同时在执行过程中,要求领导干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全面履行工作责任,按照期限要求,认真完成工作任务,该办理的坚决不拖,不该办理或者达不到办理条件的坚决不办,切实强化了监督管理、杜绝了以权谋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监督指导,提高领导干部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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