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苗族壮族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6年社管综治维稳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2016年,我局的社管综治维稳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维稳办的关心指导下,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深化平安建设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社会稳定的关系,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深入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不稳定隐患,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事件,建立健全维护稳定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了全局社会稳定,政治安定和经济的发展,较好地促进了全县社管综治维稳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我局社管综治维稳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如下:
一、主要责任(考核分40分,自评40分。)
1.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社管综治维稳、平安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及时传达学习。,并认真组织开展好社管综治维稳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并按责任制和相关要求,制定修改《红旗苗族壮族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综合管理制度》,强化了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我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社管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成立了红旗苗族壮族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并把社管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制定《红旗苗族壮族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6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计划》认真实施,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工作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3.党政领导班子对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年内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季度召开专题(综合)会议研究部署工作4次,有会议记录。
4.为认真落实社管综治维稳和平安法制建设工作,我局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责任书》,并于年初与各股室、站所签订《2016年度红旗苗族壮族自治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综治维稳管理责任,把责任任务分解细化到各股室、站所。
5.我局认真制定方案,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力量,创新了社会管理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多样、优质高效的社会服务管理成效显著,同时加强了流动人口及特殊人群、青少年群体教育、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服务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加强了虚拟社会的服务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参与我老秘网县网格化建设工作,落实网格化建设工作任务,推进了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6.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了政法系统组织开展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活动,继续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术和制度防范结合,群防群治结合的防控网格成效明显。
7.2016年以来我局社管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同时积极参与年度“社管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使干部职工、家属及群众对社管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知晓率和参与率进一步提高,同时针对见义勇为行为,局上还认真开展了1次学习,会议由局党委书记杨光伟同志主持,会上局长罗开壮要求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见义勇为为荣,特别是党员应该认真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参与见义勇为等为人民服务行为,通过会议广大干部职工见义勇为意识得到大大提高。
8.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实施化解矛盾“五项机制”和“五个一”要求,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推动重点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及时发现控制、疏导化解存在的矛盾纠纷,做到矛盾不上交,年内未发生赴省进京非正常信访,集体信访或群体性事件。
9. 着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或配合政法机关组织开展的综治维稳排查整治活动;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范结合。
10. 强化法制保障,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综治维稳及平安法治建设工作能力水平,运用法治精神引领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把部门单位社会治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着力营造“平安红旗、法治红旗”。
11.加大依法治县、综治维稳及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宣传动员力度,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县、综治维稳及平安法治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支持见义勇为事业、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年内积极主动向见义勇为协会捐款,及时收集整理、核实上报涌现出的见义勇为人员事迹材料。
12. 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实施的前置条件和必备条件,做到有明显不稳定事项的政策暂不出台、大多数群众不同意的项目暂不立项的记;按照“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将防范和控制社会稳定风险的责任落到实处。年内未发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责任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责任。
13.按照县综治办、维稳办要求上报社管综治维稳和平安法治建设信息、报告等材料,以及其他社管综治维稳和平安法治建设信息材料3篇。并按时完成了上半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考核分60分,自评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