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道丰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指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键在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当前,与全党和全国人民一样,各级政府无不正在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毫无疑问,政府的决策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政府决策水平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之必然要求。我国即将进入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的“十一五”新时期,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06年的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必将面临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如何应对这些新问题和新挑战?加快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着力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应是唯一之办法。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重要性的认识
决策是政府工作的核心,贯穿政府管理的全过程,决定着政府工作的成效。对一个地区、一个城市来说,政府的领导工作主要就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实际出发,对关系本地区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制定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并付诸实施,推动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可以说,决策水平是衡量领导水平、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而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是提高决策水平的根本途径。
首先,加快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是政府工作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6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内在要求。十六届四中全会就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专门作出了决定,十六届五中全会和12月1日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反复强调必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政府决策是政府执政过程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党的执政意志的主要体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无疑必须提高政府的决策水平,而提高决策水平,则必须通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途径来加以实现。因此,加快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是当前政府工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会议精神的内在要求。
其次,加快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所在。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政府工作要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就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遵循客观规律,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并通过正确决策的执行和实施,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自主创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再次,加快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是促进政府管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当今世界,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来临,新一轮政府改革浪潮正在世界范围内兴起,政府治理模式和管理方式正在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要实现这一转变,很重要的措施就是要求政府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深入了解企业、公民的需求,制定科学的公共政策,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满足公众和社会多层次的需要,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促进社会进步。因此,我们要适应全球政府管理现代化的趋势,通过大力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勤政的行政管理体制,努力建设一个具有较高决策水平,能够驾驭复杂局面,能为公众知情和信任,与社会大众和谐相处的政府。
二、加快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措施与途径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强调: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集中民智,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有组织地广泛联系专家学者,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这是在深刻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对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作出全面、精辟的论述,是对党的决策思想、决策原则、决策方法的科学概括,对我们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这方面要求,加快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着力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其主要措施与途径应有如下几个方面:
1、广开政府与人民群众双向联系的畅通渠道,建立完善决策信息互动机制。建立政府与人民群众双向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完善决策信息互动机制,是加快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因此,要通过体制创新,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与社会各阶层沟通和交流的制度化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依托信息技术,实现政府与公众的双向交流“零距离”、“全天候”、低成本、高效率。一是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要适应社会利益多元化的趋势,为社会各阶层提供合法利益表达和有序政治参与的畅通渠道。要把定期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特别是基层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依托政策研究机构、公安、民政、信访、统计部门和新闻媒体,建立社情民意调查网络,通过观察社会舆论、定期进行民意测验、社情形势综合分析等,深入了解和准确掌握社情民意,以此作为政府决策的第一信号。二是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实现政务公开法定化,保障群众依法行使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同时,实行群众点题公开,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和政府施政意图、思路。三是推行电子政务,使群众能够在更方便的时间、地点,通过更便捷的途径,向政府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获得所需要的政府信息及其他服务。四是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和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政府重大决策、政策措施,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办理情况。五是设立市民论坛。对政府的重大决策在作出决定前,在媒体设立市民论坛,由政府分管领导或决策事项承办部门主持,邀请各界人士和市民进行讨论,集思广益,形成共识,供政府决策参考。
2、规范重大决策基本程序,实现决策过程程序化、法制化。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关键是决策过程按照民主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来进行。从一般意义上看,政府决策多数属于风险型决策,一项重大决策总是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决策科学化的意义正是在于控制决策的风险和成本,而决策的民主化则使重大决策权力运用的过程和结果在民主的监督之下,为决策的科学化提供最可靠和最有效的体制保证,使决策更加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实际,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必须把民主集中制的决策原则、决策体制与现代科学决策理论和方法有机结合起来,从制度上规范决策行为。一是加快决策制度立法。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大胆借鉴国外先进的公共决策理论、方法、技术,加快决策制度立法,实行决策程序法定化,依法约束政府决策主体的行为,实现决策体制和决策过程法制化。同时,要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民主权利,使政府机关及其领导者的决策权力受到法律和人民的有效监督。二是完善决策系统。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完善政府决策参谋机构和决策咨询系统,优化决策系统运行,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决策权力运行机制。三是建立决策论证制。由决策承办部门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人员,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对决策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和综合评估,制订多个备选方案,供政府决策参考。
3、坚持从严治政,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决策执行、监督、反馈机制是整个决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快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为此,应尽快建立三个体系:一是建立决策执行过程的监测和决策效果的评估体系。决策执行的监测和评估要与决策执行同步,重点是跟踪决策过程是否忠实决策的目标,是否在执行过程中变形走样,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否需要对决策进行重新设计和修正,是否必须马上停止执行,等等。并采取相应措施使正确决策得到有效实施,错误决策得到及时纠正。二是建立决策执行的考核体系。要建立决策执行责任考核、评议、警示、奖罚制度,把重大决策执行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部门负责人政绩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三是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体系。建立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向同级人大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要强化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使行政监察贴近政府中心工作,与政府决策同行,政府决策涉及哪个领域,行政监察的触角就延伸到那个领域。同时,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监督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方面公开、迅速、广泛的独特作用,加强对重大决策的跟踪监督。要把舆论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确保重大决策落实到位。
作者单位:中共三明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黄元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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