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天下之公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60年前,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改革开放后重启“法律之门”。17年前,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启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伟大航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依法治国已成为全社会共识,是确保各项改革事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普法、执法、司法、监督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促进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近年来依法治市工作成效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全市各级政府和“两院”按照第三个五年依法治市规划的安排部署,结合地区和部门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市民法律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全市上下形成了学法、守法、尊法的浓厚氛围。 一是全民法律素质稳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五五”、“六五”普法规划,坚持以宪法宣传为核心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带动全社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通过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市公民法律素质逐年稳步提高。2011年5月,我市再次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是全省唯一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三连冠”的设区市。今年3月,我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卓有成效。紧紧围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逐步树立起法治型、服务型政府的形象。2013年8月,我市被省依法治省办表彰为2010—2012年度省级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丰泽区、晋江市、鲤城区先后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永春县、石狮市、洛江区被省依法治省办表彰为省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三是司法公正得到有效彰显。司法机关坚持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切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职责,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了司法执法活动规范化,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率,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全面构筑起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以多种方式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基层依法治理广泛开展。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核心内容的群众自治活动在农村、社区全面开展,广大群众民主、平等、公正、法治等意识不断提升,基层群众参与民主法治建设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日益健全,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校、依法治企等活动广泛开展。6个村被命名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68个村被命名表彰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351个村被命名为“全市民主法治村”。 二、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经验做法 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多措并举,共同推动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组织保障坚强有力。坚持把依法治市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为依法治市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市委制定依法治市实施方案,市依法治市办每年结合实际制定依法治市年度工作意见,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先导工程成效显著。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五五”、“六五”普法规划,切实抓好法制宣传这一先导性和基础性工程。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进一步健全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在全民中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拓展“法律六进”创建活动的广度、深度,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实现学法制度化,推进学法内容落实。二是媒体合作成效显著。发挥媒体宣传优势,通过普法栏目、公益广告、有奖问答向公众普及法律常识,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增强实效性。三是普法形式注重创新。顺应群众需求,创新形式载体,根据不同群体特点和需求,采用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动漫、手机短信、法治文化阵地等形式,使法制宣传工作更加有的放矢,增强普法教育实效性。 (三)依法行政有序推进。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能,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着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逐步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市、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依法保障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支持市政协履行职能,主动接受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全面推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细化规范标准。深化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推进审批服务创新,行政服务中心采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运作模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四)公平正义有效维护。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工作实践,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局,发挥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力度,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展党政领导大接访等活动,加大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处理力度,努力促进群众由信“访”向信“法”转变。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积极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做好法律援助、涉法信访、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各项工作,不断降低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成本。 (五)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推进。进一步完善村(居)民自治和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实现我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100%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党支部领导的村(居)民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继续开展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有力推进村(社区)依法制定和完善自治制度。 三、奋发有为,再谱依法治市工作新篇章 刚刚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了依法治国,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共同推动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通过努力,各级党委依宪执政、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各项相关制度更加配套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提高;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性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弘扬,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法治创建全面推进,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行业管理更加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得到有效规范和制约,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要各司其职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全市法治水平。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上下联动、大胆探索、多措并举,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要全面加强依宪执政能力建设。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泉州创建全过程,既要依据宪法理政,又要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要大力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健全完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决策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实施;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要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省、市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法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要进一步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要进一步推进公正司法。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来改进工作,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工作机制改革,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努力建设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强化司法机关惩治犯罪,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保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提高司法水平;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维护司法公正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司法不公的行为,保证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树立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要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继续推进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化法治泉州创建活动,提升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快乡村、社区和行业法治化进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深入开展单位和行业依法治理,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校务、医务)公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民主权利,提高本单位、本行业的法治化建设水平。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六五”、“七五”普法规划,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在全社会形成遵守宪法、遵守法律、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注重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和法治文艺创作,积极做好法治文化的传播和推广,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法治文化活动。 要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着力强化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把社会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快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机制。要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要加强和完善新形势下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推进依法治理与源头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结合起来,完善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化解社会矛盾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完善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打造“城区半小时,农村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健全完善保障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履行法律服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作用。完善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手段,形成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合力,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一府两院”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能。要强化行政监督,完善层级监督,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要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公正司法。要强化民主监督,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要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三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对依法治市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依法治市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工作经费按规定的标准拨付,确保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依法治市工作考评体系。 要创新工作载体。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活动载体,努力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实效。要善于发现和总结推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和树立一批拿得出、叫得响的各条战线上的先进典型,带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不断上新台阶。要更加注重发挥大众传媒、现代网络技术、法制宣传阵地、法律咨询服务、法制文艺以及警示教育的作用,寓法制于新闻事件,寓法制于典型案例,寓法制于百姓生活,寓法制于文化娱乐,真正使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六五”普法结束时,应保证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县级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和2个以上农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 要强化督查落实。要把依法治市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分解细化到精神文明、党建工作、综合治理、绩效评估等目标管理责任体系,明确相应分值。人大、政协要将规划执行情况列入检查和视察计划,定期开展检查和视察。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使命光荣。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法治中国的宏图正在徐徐展开,法治泉州的舞台正需要我们大展手脚。百舸争渡,千帆竞发,乘风破浪,正当此时。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狠抓落实,高位求进,把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为我市深入推进经济强市和美好家园(博客,微博)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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