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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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H( C3 G5 X/ K9 H 考之一:要深化对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1 k2 L. f4 \7 O4 f0 Y# `" g今年四月底至六月上旬,市直机关党工委对市直各单位第四轮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通过检查和考评,我们发现有的单位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够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的现象;有的单位对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评轻创的思想,个别单位至今未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部分单位未制定开展创建活动的计划等。因此在市直机关第五轮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开始之初,提高对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是非常必要的。首先,要明确市直机关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机关党建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市直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担负着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指导和管理职能,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同时,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比较集中,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比较多,这些干部身居重要岗位,在工作中起着骨干和中坚的作用。他们的政治素质、思想作风、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如何,直接影响到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市直机关这种地位、作用和特点,决定了机关党的建设有着特殊的重要性。因此,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通过创建工作来推进机关党员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是非常必要的。其次,要提高对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认识。我市自1998年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以来,在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积极实践勇于探索,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实施抓好落实,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把加强领导、思想政治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经济发展等纳入检查考评的重要内容,通过强化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完善和确立党组(党委)负总责,机关党委具体抓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有利于形成共识,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是机关党建工作的一个活动载体,通过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较好地找到了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有利于克服“两张皮”的现象,较好地解决机关党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问题。同时能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工委与各部门党组(党委)之间、党组(党委)之间的联系、沟通和协调,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通过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加强了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了党内各项制度,增强了基层党支部的活力,提高了党员队伍素质。实践证明,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是当前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机关党员领导干部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有效形式。因此,提高对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认识是非常必要的。 # Y$ E9 n9 p. q$ W% g9 D
思考之二:党组(党委)要在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中起领导和指导作用。
; g5 M) }: T# T& x1 G通过第四轮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情况的检查和考评,我们发现有的党组(党委)对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主要内容不甚了解,把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与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同起来;有的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不够到位,所以创建内容不突出,创建的效果不明显。要开展好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首先要把党组(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放在首位。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执政素质。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要着力抓好党组(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当前特别要抓好“理论、法律、科技”知识的学习。每个中心组成员都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要坚持学习,掌握新理论、新观念、新技能,又要坚持学以致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创新,努力成为持久学、深入学的表率,成为学以致用的模范。二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党委)议事制度和决策机制,健全党组(党委)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党组(党委)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一把手”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注意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班子成员主动负责地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维护班子团结和统一。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要认真查处,严肃处理。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其次,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对机关党组织工作的指导。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坚持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各级地方党委、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要建立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党的工作领导和指导,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 党组(党委)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党组(党委)书记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机关党委抓落实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党组(党委)抓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制,要把本单位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组(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机关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做到“一岗双责”,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党组(党委)每年要定期听取机关党组织工作汇报,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认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积极为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要配齐配强机关党委工作班子,按规定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干部,重视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交流和使用。积极支持机关党组织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保证和监督作用。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要列席党组(党委)的有关会议,参加行政重要会议和重大业务活动。机关干部人事任免事先要认真听取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要列入本单位的行政经费预算,保证机关党组织活动的需要等等。三是党组(党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党的活动。《党章》第八条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党组(党委)班子成员不仅要带头抓好党的建设,还要作为一名普通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机关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 \7 k3 U3 _7 w
思考之三:要紧紧围绕中心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 # |5 l. @3 ]; e3 f
通过第四轮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情况的检查和考评,我们发现有些单位存在着为创建而创建的思想,工作一般化,缺乏创新。因此,创建工作要按照“党的建设必须按照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展开,朝着党的建设总目标来加强”的要求进行。一是要始终围绕中心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要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指导思想,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创建工作,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服务发展、推动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创建活动的落脚点,机关创建工作,要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来规划部署,努力做到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时有声音、有行动、有作为,创建工作的内容要随着中心工作的转移而不断的调整和创新,时时贴紧中心,服务中心。 二是创建工作要与本单位本部门发展结合起来。要找准机关党建工作在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发展上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三是注重创建工作的成效。在创建过程中,要注重实效,要把圆满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水平和能力,做到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等全面发展作为检验创建工作成效的标准。切实做到抓党建促发展,同时也推动创建工作健康有序、深入持久地开展。 1 P* Y+ d1 T) M* u- e7 j# V
作者为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部长 ! r5 K; R- \5 x* E8 j' T2 z
责任编辑:陈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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