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实施办法》下发以来,宁陵县委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按照“落实《条例》、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认真扎实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按细则对机关党的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大大增强了机关党的工作的针对性和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一、贯彻情况 1、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根据《条例》规定,我们切实加强了对基层党组织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按照《条例》的要求切实抓好了新设党组织的建立健全、管理关系理顺和党务干部的配备到位。2010年以来,县直工委根据党建实际撤销了29个党支部,合并新组建13个党支部,县直工委对基层党组织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先后开展了机关党组织建设年、机关党建示范点建设、创建机关党建品牌、后进党支部集中建设月、县直中小学校党建集中建设、“十星”级机关党支部创建、推行机关党务公开等活动,机关党组织建设水平得到明显加强。 2、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是机关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也关系到我们机关党组织是否具有战斗力和凝聚力,这在《条例》中有相当明确的规定。为此,我们每年的工作安排都会根据形势要求和县委中心工作,把党员如何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开展了党员干部读书月、党员干部读好书活动,与党校联合开展送党课下基层活动,利用手机信息平台进行党员教育,开展了“三学三比”,争创服务型党组织,党员志愿服务、联村帮扶、机关文化示范点创建,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体育比赛等活动,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已基本实现正常化、经常化和制度化。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上,我们按照《条例》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发展党员的好办法。实行了发展党员计划制、培训制、公示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把好党员发展的“入口关”,使“十六字方针”落到实处。基层党组织还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抓好对优秀党员的表彰和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树立了良好风气,纯洁了党员队伍。 3、党员队伍作风进一步好转。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机关党员作风建设,实行党员挂牌上岗,建立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结合“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活动推行承诺服务、文明接待等。对基层群众办事难问题和机关庸懒散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收到了明显效果,党员的作风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4、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增强。县委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明确县委副书记主抓,每半年县委常委会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工委书记列席参加县有关重要会议,中心工作征求工委的意见建议,把机关党建纳入对各机关单位目标考评内容等。制定下发了《宁陵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明确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这些对于机关党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在大部分机关部门都能做到党组会每年专题研究机关党的工作1-2次。以《条例》为依据,我们积极探索促进党组,特别是党组书记抓党建的一些好的方法,如不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的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座谈会,下达调研课题,开展“我心中的机关党建”征文比赛等,通过对《条例》的落实和延伸,我老秘网县机关党组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5、党务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据《条例》,我们把各单位党务干部逐人建档,规范管理,对不适宜从事机关党建工作的干部建议调整。各单位党组织也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工作机构,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务工作、有奉献精神的同志担任专职副书记或党办主任,并按本单位内设机构的正职进行配备。目前我老秘网县机关90%以上的单位配备了专职党务干部。同时,我们按照要求每年都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1-2次的集中培训和考察,联系实际加强工作指导,促使党务干部提升水平,增长见识。另外,《条例》作为一个互相联系、相互补充的整体,为党务干部开展工作提供了便利和依据。如“定期向部门党组汇报”、“机关党的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这些都对党务干部大胆开展工作、提升其工作热情和战斗力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存在问题 1、《条例》学习宣传不够。总体上对《条例》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还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条例》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的内容不甚了解,对机关党组织的职能认识不够到位。 2、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一是没按规定设置机构、配备人员。中央和省市的有关文件对设立党的工作机构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有明确规定,但一些单位并没有按规定设置党的工作机构,而且在配备党务干部时,也存在不按编制配备、搞照顾性安排、过渡性配备等现象。二是少数单位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一些机关党组织期满没有及时换届,一些机关党组织书记长时间空缺没有增补,有的单位“一把手”对机关党组织的工作不闻不问,甚至常年不参加机关党组织的活动。三是安排布置工作缺乏统筹。在县属机关党组织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党的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一些基层单位专(兼)职党务干部人手有限,同时还要承担许多其他工作任务,对于本单位和上级组织部署的工作往往应接不暇,致使不少工作只能应付了事。四是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缺乏保障。不少基层党组织没有固定的活动经费,开展活动大都靠临时申请争取到的行政经费来支撑,严重制约了活动的开展。 3、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乏味。一是组织生活形式内容单调。相当一部分基层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方式就是开会、参观考察、学习培训等,千篇一律,形式单调,枯燥乏味,缺少创新,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普遍不高。二是组织生活结合实际不紧。一些单位党组织未能将机关党建工作与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不能将虚功做实,有的同志对党务工作作用认识不到位,未能想方设法把机关党建工作搞活。三是部分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活动次数少、间隔周期长等问题,个别基层党组织甚至半年以上没有正常开展组织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