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巡察情况看,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有的长期不开党委会,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有的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个别干部搞“一言堂”;有的政绩观错位,执行上级决策搞变通、做选择;有的抓党建用力不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不经常,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有的主体责任不落实,管党治党“宽松软”;有的“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出现隐藏变异;有的违规选人用人,助长了不正之风;有的财务管理混乱,财经纪律不严,风险隐患大;有的挤占、挪用、套取扶贫惠农资金,侵害了群众利益;有的党员干部十八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影响恶劣。
从巡察情况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镇乡(街道)党(工)委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和正风肃纪工作,支持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巡察期间,巡察组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党风廉政建设乏力,“两个责任” 落实层层递减弱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突出;个别工程项目管理不善,存在廉政风险;部分干部存在庸政懒政怠政现象,服务群众观念有差距等。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共性突出问题,市委巡察办已按规定移交相关责任单位,要求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时限,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茶庵乡:党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传导压力不够。党的领导弱化,乡党委没能够很好的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总揽全局的核心作用没能够充分发挥。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三转”不到位,廉政宣传教育、廉政风险防控、警示震慑跟不上。基层党组织建设缺失,重经济轻党建,党员队伍管理松散,支部党费收缴不及时,茶庵等四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亟待解决。选任中层干部把关不严,存在有“带病上岗”的现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三公经费”开支较大。执行财经纪律不够到位,现金管理混乱,对财务监督管理不严格。在执行工作纪律上存在有监督乏力、守纪不严的现象,个别干部有无故迟到、脱岗现象。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涉农资金发放手续不完备。
汉冢乡: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少,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对“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存在好人主义倾向。纪委书记“三转”不到位。在党的建设上仍存在重经济轻党建问题,个别农村党员长期失联,全面治党的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执行不够规范。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有滥发补贴、奖金现象,部分单位“三公经费”开支较大,有违规购置土特产现象。个别单位以罚代管,工作缺位。在惠农资金、项目使用、评定上,不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违规向各村下达社会抚养费等收费任务指标。在办理危房改造和低保救助等群众事务中仍然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个别干部以借调等名义长期不在岗,不严格履行组织规定程序、手续不完善,部分村党群服务中心锁门闭户,村干部找不见踪影,服务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对财经纪律认识不足,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瓦店镇:落实“两个责任”措施不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三转”不到位。有违反规定擅自罚款,存在以罚带纠擅自乱罚款现象。在执行工作纪律和制度中存在有不履行请销假手续,上班不签到、迟到、空岗现象。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三公经费管控不严,招待费偏高,公款购买土特产。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规范,部分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和项目招投标等问题在镇党委会议记录中无记录反映,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预决算及领款方面管理缺失,大额资金使用未集体研究。会计核算不规范,科目使用不正确,跨年度列支业务,不合规票据入账,票据使用不合规。存在扩大开支范围,超预算拨款现象。存在有白条冲抵库存现金问题。
黄台岗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镇纪委对监督执纪问责领导不力,履行“监督责任”重形式、轻效果,监督检查震慑作用发挥不够。纪检干部“三转”不到位,村务监督委员会不参与村组工作的监督管理。党的建设缺失,有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党委落实和督导党建工作责任发力不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对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和人事工作等问题在会议记录上反映不明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管控不严,有超标准列支招待费、违规购置使用公车、违规发放补助现象。执法部门执法程序不规范,有以口头表达代替文书下发的执法现象。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混乱,有扩大预算支出范围、挤占单位事业费、未经政府采购、白条入账等现象。会计核算、预算拨款不规范,公款转储蓄,往来款项长期挂帐,专款未按规定及时结转使用,大额资金现金支出不规范,年末现金结存过大,民政救灾资金支付不及时。
溧河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完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力,没有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工作。纪委落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责任有监管盲点,“三转”要求不够彻底。基层党组织领导弱化,少数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账务处理混乱,执行上级政策不够严格,随意性大,部分发票支出不合规。“四风”问题有所反弹,部分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庸懒散”。公务接待随意性大,招待费支出过高。征收社会抚养费政策方面存在不按规定收取费用,私自违规降低收费标准、随意发放村级计生补助。“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程序不够规范,个别重大支出未经党委班子研究。大部分村组在村民低保申报中把关不严。
各乡镇表态:对反馈问题诚恳接受,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意见建议,明确目标责任,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自觉把巡察反馈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以良好的业绩来验证巡察成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体现巡察结果。
彭营镇:班子成员大局意识、担当精神不足,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
管党治党履职不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虚化、落实“两个责任”泛化。班子成员大局意识、担当精神不足,领导班子合力作用打折扣。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调动干部积极性主动性的措施少,缺乏激励机制,镇党委对党员干部思想政治领域建设松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存在支差应付现象。工作标准不高,谋发展思路欠缺。党建制度执行不规范,党委会与班子会混淆。党委对软弱涣散村整顿不力,村级党建流于形式,村级党员干部年龄结构老化,难以在群众中形成号召力。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淡化,纪委监督责任发挥不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问题敛而未绝,顶风违纪行为屡禁不止。个别站所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组织纪律执行不规范,存在违规行为。党费收缴不及时,不合规。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一些重大资金使用没有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对南水北调工程、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存在漏洞。一些干部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自然灾害救济款发放、南水北调土地补偿、土地复耕等集体财务管理中,以权谋私、挪用侵占、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村帐镇管制度流于形式,财务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工作作风不实,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比较突出,工作、生活纪律遵守不严。
贾宋镇:履职尽责不够有力,党委领导班子存在求稳怕乱思想
党委领导班子存在求稳怕乱思想,对机关和镇直部门管理不够严格。少数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够,面对问题和矛盾,心存顾虑,怕担责任,不敢动真碰硬。在城镇建设和民生事业上资金投入不足,管理不力,镇区环境卫生脏乱,镇区主街道省道248线两旁门面房私搭乱建现象普遍。村级党建薄弱,个别村级党组织存在两委班子配备不齐、两委班子不团结和无村室现象。部分党员未按规定比例足额及时交纳党费。党委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紧、监管不严、传导压力不够,落实“三转”不到位,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重点部门问题多发,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发放中存在截留、优亲厚友、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现象。白条入账,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个别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个别基层党员存在参与赌博以及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收受礼金行为。组织观念淡薄,纪律作风松弛。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有公车私用,周末节假日用车现象。
雪枫街道: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
党工委领导班子意识淡化,功能退化,作用发挥不全面。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工委会讨论研究。领导班子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没有尽职尽责,得过且过,不求发展。领导班子对县委中心工作认识不够,执行县委中心工作不力。党建工作逐级弱化,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党内组织活动存在形式化倾向,个别基层党组织不健全、没有阵地,对基层党建投入精力不够,党员队伍管理松散。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旗帜不鲜明,态度不坚决,“三转”工作执行不到位,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监管不力,造成资金被截留。纪工委执纪审查不严,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存在“高举轻放”现象。机关招待费超标严重,违规公款接待。机关和个别站所违规发放津补贴。机关违规向非预算单位拨款、违规转移预算资金、违规支出预算外资金。个别村站所违规支出、大额支现,违规乱收费,不使用财政票据,不交财政专户。个别村账制不全、账外有账。一些村组集体土地处置方面不透明、不规范,群众意见较大。个别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部分村“小开发”遍地开花,个别村组干部参与其中,从中牟利。中层干部队伍交流渠道不畅。个别干部存在吃空饷问题。部分干部精神面貌及工作状态低落,懒政怠政,为官不为。
玉都街道:对“两违”问题监管不到位,打击不力
“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班子整体合力发挥不好,班子成员之间主动配合差、自行沟通较少,自身能动性发挥不充分,影响整体工作进度。重经济,轻党建、轻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有班子会代替党委会现象。对党员和支部管理松懈,“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存在个别党员不交党费也不参加组织生活。纪工委“三转”不到位,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两违”、低保等问题未得到严肃查处。个别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不到位,搞变通、打擦边球、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禁而不止。部分站所违反财经纪律,违规报销。以加班费、下乡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仍然有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现象。重点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党工委对“两违”问题监管不到位,打击不力,以罚代管,以租代征,隐形土地交易,违法建设,辖区内“两违”问题多发。县政府拨付征地补偿款,兑付不到位,部分资金沉淀。存在挤占挪用套取民政救济款问题,代领、挪用救灾款,套取截留五保款。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无预算拨款或超预算开支,二级单位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借、公款私供、公款私存,往来账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大额支现金、白条入账等问题。对机关人员管理教育不够严格,重要岗位缺乏监督,工作随意性较大,纪律松弛,制度执行不严,规矩意识不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