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放
法官文化是指人类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和法治实践中所创造的一切有关法官司法的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和调节社会关系的文化产品的总和。从狭义的、观念意识的角度出发,法官文化是专指法官司法的思想、态度、道德、价值观等精神产品。
一、法官文化的构成
法官文化的构成包含法官的知识文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器物文化。
一法官的知识文化
一是法学知识。法官作为一个法律人,不是机械搬用法条的法律工匠,必须掌握相当法学理论知识,才能对相关法律从文字含义、立法宗旨、法律原理、条文体系等多方面进行理解和分析,从而保证正确地运用法律。
二是政治知识。法官还是个政治人,是国家政治的维护者,担负着国家统治的使命。学习政治是法官的天职,是法官能否作出公正和正义判决的重要因素。忽视政治学习,法官就会迷失政治方向,并难于正确运用法律促进社会的进步。
三是历史知识。法官应是一个历史学者。一名法官不了解历史,他对各项法律制度就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也难以对其实施的法律后果,进行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明智推断。特别是在法律与社会发展之间存在差异,法律本身存有漏洞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四是文学知识。法官要有丰厚的人文底蕴。通过锤炼自己的文字表达能力,而且有助于法官更深刻的了解社会、认识人生、加深人文底蕴、增添人格魅力,并在严肃的司法活动中体现社会主义的人文关怀。
五是与审理案件相适应的其他知识。法官应当要有丰厚的人生历练,具备丰富的社会知识和阅历,熟悉当地的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并了解所审理案件的其他学科的知识,惟有如此,才能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在具体案件审理中得到更好的体现。
二法官的精神文化
一是在司法思想上,必须树立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因为法官履行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等神圣职责,最终是为国家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的。只有坚持司法为民的思想,才能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才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二是在司法理念上,必须树立大局、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等现代司法理念。因为自觉服从并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重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法官正确司法的前提和关键,是检验法官政治坚定性的重要标准。司法公正仍是人类自有司法活动以来不懈追求的最高司法境界和永恒主题,其所蕴涵的司法民主、独立、公开、中立、廉洁、高效、文明等符合审判规律、代表社会主义政治和法治文明发展趋势的现代司法理念,也应深深植根于法官的头脑中,并以此去思考和解决各种诉讼纷争。
三是在司法道德上,必须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等职业道德观,并具备正直善良、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等高尚的道德操守。
四是在司法精神上,必须大力弘扬潜心研究专业知识、善于审判疑案难案的专家型法官精神,长期扎根山区、默默奉献的基层法官精神,勇于创新、不断探索办案新思路的执行法官精神,擅长调解、一心一意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民事法官精神等,并以高尚的法官精神塑造法官。
三法官的行为文化
法官的行为文化是指法官在调节社会关系(含法官群体关系)中所产生的活动文化。它包括法官的司法审判行为、司法宣传行为、司法社交行为、司法人事行为、文化体育行为等等,是法官知识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折射。
法官的司法审判行为,在于通过审判活动,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建立和谐文明的社会关系。它包括法官的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行为和执行行为。
法官的司法宣传行为,在于通过审判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秩序。它包括公开宣判、庭审直播、以案说法、公布典型案例、组织重大疑难案例的讨论、提出司法建议等行为。
法官的司法社交行为,在于通过法官严肃而谨慎的社会交往活动,避免因其不当言行而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以维护法官公正、廉洁、文明的司法形象。它包括法官保持清政廉洁、遵守司法礼仪、约束业外活动等行为。
法官的司法人事行为,在于通过法官的人事活动优化法官群体、激励法官司法。它包括法官的准入、选任、培训、晋升、轮岗、考核、奖惩、保障等行为。
法官的文化体育行为,在于通过法官的文体活动,活跃法官文化生活,提高法官健康素质、陶冶法官情操。它不仅包括开展法官学术交流、文化沙龙、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书画篆刻摄影展、审判实务竞赛、文娱汇演、体育竞赛等单项活动,还包括开展融上述各项为一体的法官文化节、文化周、文化年活动。
四法官的制度文化
法官制度文化是约束法官行为的规范性文化,是法官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的保证,并受社会制度和司法制度的制约。它包括法官的司法审判制度、司法廉洁制度、司法人事制度等等。司法审判制度,重在规范法官的司法和宣传行为。除法定的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制度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外,还应在信访、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合议、裁判、执行、案卷归档、案件评查、法治宣传等各个阶段,建立起与之配套的办理来信来访工作制度、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制度、人民法庭开庭便民制度、方便人民群众旁听庭审制度、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执法检查制度、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考评制度、典型案例公布制度等一系列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的审判制度,以确保为民司法和审判权、执行权公正高效地行使。
五法官的器物文化
法官的器物文化是指人类创制的各种司法器物的总和。它包括法徽、法服、法袍、法槌、法庭、法院,以及法官文化设施、信息化设施、其他司法装备等,是法官知识和精神的物化,也是法官行为和制度的保障。
法徽、法服法官西式制服、法袍、法槌,这一外在的司法符号和道具,应能凸显法官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具有超乎常人的品格、学识和睿智的内涵。它不仅能时常提醒当事人及民众注意,法官是正义的守护神;还能时常提醒法官注意,要用良心、理性和智慧捍卫法律的尊严。
法庭、法院,这一司法场所,应能张扬法官司法的权威性、独立性和便民性。在建筑设计上,除应凸现裁判场所的庄严与神圣外,还应凸现法官司法的独立性。法官不仅应拥有自己独立的办公空间,并与自己的法官助理、书记员、法庭相通,以利裁判和避免穿着法袍四处奔波;还应拥有自己独立的法官通道,并与律师、当事人隔离开来,以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再者,还应凸现法官司法的便民性,避免旧衙气息。要设置专门的立案、接访等涉讼服务大厅,使当事人的各项涉讼事务都能方便地在庄严与亲和的服务大厅内得到办理。
法官文化设施,应能满足法官的各种文化需要。它包括法官的图书馆、档案馆、荣誉室、健身房、娱乐厅、文化长廊、文化雕塑等等。
法官信息化设施,应能满足法官现代司法和管理的各种智能化需要。它不仅包括法官的法律应用系统、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等司法软件,还包括法官的计算机内、外网站,电子法庭,电子公告屏,电子触摸屏,视频会议系统等等。
法官的其他司法装备,应能符合司法特征和满足法官的司法需要。它包括司法用车、司法办公设备及其他司法装备等等。
二、法官文化的建设
1.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官文化建设中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其根本原因不仅在于是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文化的本质和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并为人类文化和社会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还在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根本指导思想。法官文化作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主导下的一种亚文化,也必然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坚持用“三个代表”统领法官文化建设,这是法官文化建设的灵魂和根本保证。
2.必须遵循系统化建设的原则。法官的知识文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器物文化,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其建设自然也应按照系统工程的要求全面进行。如果我们只局限于法官文化建设的某一方面,而忽视法官文化建设的其他方面及其系统性,就会丧失法官文化建设所追求的应有目标,甚至走向反面。实践中,有的重法律专业学习,轻其他文化修养,致使法官停留在法律工匠的水准,甚至导致有的法官纵然有法律文凭遮身,但却做出出格的事来;有的重知识文化,轻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致使有的法官纵然知识渊博、才智超人,但却在道德上不及格或腐败。对此,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从过去的重普及性学历教育和现在的重职业化岗位培训,转变到重法官文化整体建设上来,转变到将法官文化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的建设上来。
3.必须突出抓好系统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一要抓好基础环节,通过建立学习型法院等,推动法官的知识文化建设;二要抓好核心环节,通过树立法官典型、弘扬法官精神、培育司法理念、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等,推动法官精神文化建设;三要抓好营造环节,通过营造法官活动文化氛围,举办文化节和开展审判实务、法学研讨、文体竞赛等活动,推动法官行为文化建设;通过营造法官制度文化氛围,完善法官各项制度,推动法官的制度文化建设;通过营造法官物质文化氛围,加大文化设施投入,推动法官的物质文化建设。四要抓好领导环节,通过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建合力,为法官文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五要抓好考评环节,通过对法官各项文化建设的量化考评,促进法官文化建设的发展。
4.必须正确处理好若干辩证关系。一要处理好法官文化的民族性与世界性的关系。法官文化因植根于不同的民族,受到不同价值观念的影响,无不打下不同民族文化传统与民族个性的深刻烙印。我国法官文化也不例外,不仅所依据的法律渊源有着中国传统的习惯、道德规则,而且法官所适用的“调解制度”也有着符合中国老百姓价值取向的“和为贵”传统。应坚持法官文化的民族性和世界性的统一,在反对民族虚无主义和全盘西化的同时,坚持古为今用和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既继承中华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又博采外来法官文化发展的有益成果,以建设真正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包容所有文化之精华的我国法官文化。二要处理好法官文化的先进性与专业性的关系。法官文化的先进性不仅是由法治优于人治的先进性决定的,而且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文化对法官亚文化的要求。我们只有坚持先进性,才能将法官文化建设成为始终顺应历史潮流,反映时代要求、推动法治社会前进的文化。同时,我们还应当注意法官文化的专业性。法官作为特殊社会群体,是一个独特的行业,其无论是专业知识,还是行使权力的方式、思考和分析问题的方式、语言的风格、外部行为的风格等诸多方面,都有着自己的文化特质。三要处理好法官文化建设与职业化建设的关系。法官职业化建设旨在提高法官的职业素质,是法官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法官文化建设具有深化的作用。法官文化建设的内容更加广泛,不仅旨在提高法官含职业素质在内的整体素质,还旨在提高法官物质文化建设的水平和全面支撑现代司法和法治的发展,对于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
(作者为清流县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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