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振洲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一项惠泽百姓、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部署。如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是我们面临的一项新课题。本文从政务公开制度的推行及其内涵、政务公开的意义及其作用、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其重点,以及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应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等方面,进行一些探索。
一、政务公开制度的推行及其内涵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的传统管理模式,从严格意义上讲,就是集权管理、封闭管理、暗箱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容易引发政务不透明、决策不民主、过程不公开以及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办事拖拉等一系列不良行为和腐败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稳定。进入二十世纪中叶以来,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掀起了促进政府透明化的改革浪潮,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其中的热点和趋势。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发展,政府传统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设以推行政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服务型、绩效型政府,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提出:“要提高领导机关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此后,我国政府的行政公开意识逐渐增强,各地行政机关初步进行了办事制度、办事手续、执法依据、行政决定等政务公开的试行和实践,有力地推动了政府运作透明度的提高,公众也从中得到很多的方便和实惠。中纪委自1995年以来,就把政务公开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党的十五大提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从此,政务公开正式在城乡基层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中不同程度地展开,并逐步向县级政府及机关推进。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提出要“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政务公开正式向省、市级政府及机关推进。
深刻理解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的内涵,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前提。一要正确理解政务公开的实质。政务公开是指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项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除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要向社会和群众公开,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其目的是增强政府运作的透明度,保证人民群众实现参与和监督政府的权利;其内容既包括行政事务办理的结果,又包括政府运转的各个环节、政府和部门办理事项的办理程序、办事规则。二要正确理解政务公开的主体。政务公开的主体既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掌握公共权力的社会组织。三要正确理解政务公开的要素。原则、程序和奖惩是政务公开的三个要素。政务公开的原则要素就是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是制度的定向因素和主导规则。对公开原则的理解,可以提高对公开内容程序的理解,提高贯彻执行公开制度的自觉性和有效性。政务公开的程序要素就是规定公开内容的各个环节,它是保证制度落实的关键。对公开程序的理解,可以增强公开的规范性,避免公开的随意性,克服公开的盲目性。政务公开的奖惩要素就是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评估激励制度,它是政务公开的力量源泉。对公开奖惩的理解,有助于帮助我们知道哪些行为是受倡导的,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哪些事情应当做,哪些事情不应当做,从而使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有所规范,政府管理更加有序,政府绩效明显提高。
二、推行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及其重要作用
在新形势下,我们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推行政务公开,是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有效形式。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政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础性工作。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建立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让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知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利于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2、推行政务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我国现阶段要实现社会和谐,核心是执政党和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之间关系的和谐。而要实现这种和谐,就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推行政务公开一方面为发展人民民主提供了有效途径,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政务。另一方面能够妥善协调和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防止出现决策失误、以权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推动社会公平和正义,做到社会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
3、推行政务公开,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推行政务公开,一方面有利于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促进政府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宗旨意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机关工作人员提高依法行政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4、推行政务公开,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把政府行使权力的行为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有利于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促进廉政和勤政建设,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有效推行政务公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点
政务公开自2000年中央提出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推行以来,逐步向县、市、省级政府及其机关推进,覆盖面逐步扩大,并形成了一套比较规范的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应当看到,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区和部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制度坚持不够好;有的单位对政务公开制度的性质、内涵不甚了解,执行力度不大,落实不到位,重点不突出,内容不明确,程序不规范,甚至存在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倾向。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妨碍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使。为此,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形式主义;坚持全面真实,反对做表面文章;坚持克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找准工作着重点,反对弄虚作假,着力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和公开标准四个方面下功夫,让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明确内容范围,增强公开的全面性和针对性。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应注意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公开内容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外,凡涉及群众利益的政事务内容,包括事前决策、事中实施、事后结果等,都要全面如实公开,增强公开的广度、深度和透明度。二是坚持公开重点原则。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最容易产生问题的事项,以及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特别是要加强对事权、财权、人权等重点内容的公开,与政务公开重点内容相关的组织人事、教育、财政、公安、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民政等部门单位应确定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单位。三是坚持公开程序原则。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性质,要认真编制向社会公开和本单位内部公开的不同内容和目录,严格按程序实行对内对外公开,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
2、落实形式载体,增强公开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公开内容与公开载体一结合,就完全暴露在阳光下,根据内容性质是真公开还是假公开,根据编制目录是及时公开还是拖延公开,群众一看就知道。因此,丰富公开形式、载体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环节。在落实公开形式与载体的过程中,要坚持三个结合:一是根据不同群体要求,采取专栏与网络相结合。在方便不同政务信息公开、不同文化层次人群阅看、不同监督方式监督的情况下,既要使用固定公开栏又要充分利用现代电子网络载体。二是根据不同内容要求,采取会议与文件相结合。凡符合内容公开要求,既可以利用会议通报公开,又可以采取文件形式实行对内对外公开。三是根据不同环境要求,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只要能达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有效的目的,能集中的尽可能集中公开,不能集中的,可采取分散的方式进行公开,确保公开及时有效,便于监督。
3、突出程序规范,增强公开准确性和可信度。在规范公开程序上,应自觉把好“五关”:一是把好审议关。在公开内容上墙、上栏或上网公开之前,要把每一期需公开的内容整理好,上报本级政务公开审议小组进行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二是把好评议关。凡政务公开的内容上墙、上栏、上网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召开政务公开评议会议,对公开内容进行“评头论足”,确保真公开、实公开、全公开。三是把好建档关。各级各部门要把每一期公开内容及时归类建档,确保内容有据有实易查。四是把好监督关。各级要组织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新闻舆论等单位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五是把好时间关。要明确规定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具体是做到“四个及时”,即及时公开各项政策、规定,及时公开决策过程、结果,及时收集群众意见、要求和建议,及时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
4、严格标准要求,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力求符合“真、全、细、快、实”五字要求。“真”,就是公开内容要真实,不准弄虚作假,真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群众一个公道。“全”,就是公开内容要全面,凡是群众对点题、抓题内容提出公开要求,政策法规又允许的,包括实施过程和办事结果,都要全面公开。“细”,就是公开内容要具体、详细,让群众一看就懂、一看就明、一看就放心。“快”,就是公开内容要及时,力求时效快,不拖延、不误时、不搁置。“实”,就是公开内容要符合客观事实、符合实际内容、符合具体要求,公开要做到亮实情、交实底、报实数,见实效。
四、推行政务公开要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
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程度高,工作量大、具体实施难。在推行公开的实践过程中,应正确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确保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有效地推进:
1、正确处理好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关系。政务公开既要讲原则、讲共性,又要讲创新、讲个性,使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既能符合中央的精神和要求,又能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在规定动作方面,要按中央的要求,做到程序不减少、标准不降低、内容不避重、形式不走样。政务公开要做到有阵地、有制度、有执行。在自选动作方面,要因地制宜,创新形式,灵活多样,富有地方和部门的特色。在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政府公开办事大厅,推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可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实行网上公开、网上审批、网上服务,不断拓宽公开的覆盖面,达到信息透明、服务便捷、有利监督的目的。
2、正确处理好对内公开与对外公开的关系。政务公开既要重视对外公开,又加强对内公开,二者要有机地结合好,做到上下衔接,内外呼应,相互促进。在对外公开上,可采取公示、承诺、点题、追究、监督、评议等方式,重点公开决策过程、决策结果、权力运作、重大项目招投标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方面的事项;在对内公开上,要突出民主参政议政、民主管理,重点公开人权、财权、事权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
3、正确处理好全面公开与依法公开的关系。政务公开既要力求全面,又要符合要求,做到依法公开。要把握好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把能够公开的行政事项都向社会如实公开,不能回避矛盾、回避问题,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避全就简,不能以各种借口回避和搪塞。政务公开时,要严格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正确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依法保护商业秘密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依法保护个人隐私的关系,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公开既不违背原则和法律,又要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
4、正确处理好服务承诺与监督追究的关系。服务承诺是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的重要要求,监督追究是落实服务承诺的重要保障。在实施政务公开过程中,应解决好服务、监督、决策、追究相互间的关系,做到服务承诺与监督追究相一致,确保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有利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在服务承诺上,要注重规范服务,改进服务,优化服务。在监督追究上,要注重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健全领导责任制,实行多方面监督机制,做到违规必查,违诺必处,有错必纠,为政务公开全面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作者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公开办主任
责任编辑:黄元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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