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秋娜
沙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精神,积极引导,改革创新,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工作,探索和建立适合山区实际的村级组织管理办法,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三个到位”。坚持从思想认识、组织力量、责任机制等方面入手,加强领导,上下联动,夯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基础。一是认识到位。组织开展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驻村上党课、百名科级干部“入百村、访千户”等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并组织乡(镇、街道)、村组干部到山东等地学习取经,增强感性认识,促进共识共为。二是人员到位。成立县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公开办,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指导协调具体工作。各乡镇、街道、村相应成立专门机构,村一级还建立“三组”(村民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小组)、“三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三联”(村民代表联系村民、村干部联系村民、党员联系村民)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三是责任到位。建立“三级联审”责任机制,对乡镇、街道的村务公开工作,县公开办每半年审查一次;对村的村务公开执行情况,乡镇、街道公开办每季度审查一次,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审查一次。同时,落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制,级级有人管,层层有人抓,促进了村务公开工作落实。目前,全县171个行政村设立村务公开栏545个、意见箱618个,在各乡镇、街道及涉农部门设立村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18部,村务公开率达100%。 二、创新工作载体,做到“三个结合”。坚持立足县情,结合实际,创新工作载体,把村务公开工作与农村各个时期的主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一是把村务公开工作与农村“三个代表”学教活动相结合。在学教活动期间,通过征求意见、学习教育、对照检查、整改提高和回访复查,村干部增强了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提高了抓好村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民主管理工作得到较大改进。二是把村务公开工作与市县“学西山”活动相结合。以三明市委作出向西山村党支部学习的决定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学西山、创先进”活动,把西山村“民主管理,依法治村”作为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学习的五大经验之一,激励先进村、带动中间村、鞭策后进村,推动了村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把村务公开工作与创“五星级”党组织活动相结合。以沙县作为村务公开工作试点县为动力,开展评创“五星级”党组织活动,科学设计“五星级”村党支部的评价体系,并将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有一套好制度”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和星级升降制度,有力推进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三、突出财务公开,推行“三化管理”。坚持把财务公开作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稳定的大事来抓,推行“三化管理”,实现“阳光操作”、民主理财。一是推行会计队伍社会化。在各乡(镇、街道)建立一支有会计资格的中介村级会计队伍,由各村两委从中物色提名人选,经乡镇经管站考核合格,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聘任。目前,全县有7个乡(镇、街道)93个村实行村级会计聘任制。比如,仅虬江乡实行这一做法后,各村会计责任心明显增强,去年全乡各村共节约非生产性开支28万元。二是推行财务管理电算化。在凤岗、虬江街道的8个村先行开展财务电算化管理试点,做到村级财务“账账、账表、账款、账物、账据”五相符。比如,凤岗街道通过电脑可查阅经管站汇总的数据,既加强了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又节省了人力财力。三是推行民主理财程序化。建立健全村民理财小组运作制度,实行“三定一明确”,即定时间、定任务、定报酬,确定每月1-3日为各村理财小组审核日,规定未经理财小组审查同意的单据不能入账,未经审查签字的财务帐目不准公布。据统计,去年全县被理财小组剔除的不合理开支达80多万元,有效杜绝了乱开支、白条入帐等现象。 四、灵活公开方式,开辟“三条途径”。坚持直接面向群众的原则,试行点题公开、入户公开、质询公开等村务公开的新方式、新途径,提高了民主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一是点题公开。在热点难点问题较集中的村,开辟“提问栏”或“回音壁”,村民可以通过这一栏目要求点题公开,实现了从“村里公开什么,群众看什么”到“群众想看什么,村里就公开什么”的转变。二是入户公开。对村民外出经营沙县小吃较多的村,采取印发、寄送“通知单”的形式,坚持每半年至少寄发一次,遇到重大事项及时寄发,通报村务公开事项,并注明村两委成员联系电话,使外出村民既能了解村里事情,又可电话咨询村务。三是质询公开。在一些群众参政议政热情较高的村,开展村务质询日活动,每季度定期召开公开质询会,邀请由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知名人士和老同志组成的质询小组参加,通报村务工作,现场释疑解答。比如,西山村的村民医疗补助保险制度先后召开2次质询会,得到群众通过后才实施。 五、规范公开程序,强化“三项监督”。注重完善村务公开各项制度和运作程序,拓宽监督渠道,把监督贯穿村务公开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促进村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一是规范村务决策程序。凡村级重要事务和决策必须经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的村两委联席会集体研究,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联席会征求意见,经党员大会讨论,最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才能实施。二是规范村务议事规则。执行村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规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行议事票决制,维护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三是规范村务公开程序。按照“村书记、主任召集有关人员提出公开意见—村务监督小组审议通过—组长签字公布—收集反馈意见—提出补充或整改意见—村务监督小组审议通过—形成报告由组长签字后公布—以县村务公开办统一印制的‘四簿一册’留底归档”的程序进行。同时,认真落实“三项监督”,即(1)人大代表监督。乡镇、街道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对各村村务公开情况进行视察和评价,对不合格村的有关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2)纪检组织监督。乡镇、街道纪检机关对村里投资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从立项、招投标到验收结算实行审查和监督,每季考评,对评为“不满意”村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3)人民群众监督。各村设立了举报电话和意见箱,随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有错必纠、有误必改。 作者为中共三明市委常委、沙县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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