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ㄨ誓不言弃┾ 于 2015-8-21 14:46 编辑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这是新的历史时期,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的一项新内容,也是对党员干部领导能力的一项新要求。全会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党的执政规律的认识、对法治的认识、对党员干部素质和能力建设的认识都提到了新高度,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就是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指引下,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一、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意义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国家现代化,关键是人的现代化、人的能力现代化,而在人的能力现代化中,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尤为关键。因为,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直接决定着能否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直接决定着领导工作的有效性,更是直接决定着能否建设好法治中国。 (一)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提高执政能力的基本要求 从世界范围来看,法律的权威和地位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一个国家法治建设水平和制度创设能力,是这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为了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中国共产党需要提高执政能力,改进执政方式,善于利用法治的武器治国理政,善于利用法治的力量应对国际敌对势力的挑战。当前,我国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进程的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进行新的伟大斗争,不能再继续沿用旧的方式,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是靠领导干部实现的。面对新的执政方式的变化,领导干部是否具备法治思维,是否能够依法办事成为我们党能否依法执政的关键环节,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强弱决定着党的执政能力的强弱,决定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各级领导干部只有适应新形势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实现改革于法有据,才能更好地规范发展行为,凝聚社会共识、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和谐,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所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基本要求。 (二)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 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的过程,也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过程。领导干部一方面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组织者、领导者,另一方面又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执行者和实践者,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的形象,展现着党的政策走向。如果各级领导干部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而是依赖于人治方式,不坚守法律底线,将是对法治建设的极大伤害。尤其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掌握权力的国家机构、对社会有巨大影响的权威性组织,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同时,领导干部的法治行为表率,对社会公众形成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社会公众会依据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行为自觉调整自己的行为,按照法律规范为人处世,这样社会才能在一种良性循环的状态下发展,广大群众才会尊法、信法、守法、用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化解纠纷,最终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 (三)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全面深化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时强调:“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务必抓紧抓好,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我们党要实现改革意图,尤其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指导立法工作,将党内的改革举措,通过国家制度的形式科学地固定下来,在程序化的环节中予以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立法机关集中开展对法律的“立改废”工作,既释放了依法治国的强烈信号,也为全面深化改革按照“施工图”蹄疾步稳地向前推进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已经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改革成果。怎样让这些在改革的过程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固定下来,法治是一种武器。通过法律的方式让成熟的改革经验由法律程序上升为法律法规,这样改革的经验就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中央明确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得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是发挥法治作用固化改革成果的重要体现。 深化改革,关键在领导干部;依法治国,关键也在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只有不断提高法律意识,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才能更好地把握形势,解决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这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客观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 二、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基本要求 法治不仅是依法而治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融入到思想和行动中。在思想上要从法治的角度考虑问题,在行动上要依法办事。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基本要求在于使他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自觉接受法治监督。领导干部是一个“高风险职业”,可以说职务越高,责任越大,风险越大。因此,唯有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法律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进一步打开窗户,将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才能不留阴影、不剩犄角旮旯。把监督作为一面明镜,把自觉接受法治监督作为职业习惯,贯穿在职业生涯的始终,真正做到一肩挑明月,两袖拂清风。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当全社会都把法治当成一种普遍信仰和生活方式的时候,法治环境自然就形成了。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首先,应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典型人物和事迹。媒体应大力宣传领导干部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事迹,不断引导和激励广大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其次,应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延伸法治文化产品。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开展有感染力、有渗透力、有价值的丰富多彩的法治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体会到法治就在生活中,形成知法懂法,应用法律武器维权和解决纠纷的良性趋势。再次,坚持法治政绩导向,把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考核项目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形成鼓励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的激励机制。 加强监督机制建设。我国现有的监督机制发挥了良好的监督作用,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方式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出各自优势和实际作用。在监督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手段的应用,将依法监督贯穿于监督始终。加强问责制度的应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明确依法决策和违法决策的界限,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形成依法行政责任倒逼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督方式和配套责任追究机制的综合应用,如完善质询、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的结合运用,以达到对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