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30日,宣城市政协“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第四调研组,赴宁国市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调研组先后参观了宁国市港口镇港口村、西津办事处双溪村的农民法治文化广场,市政府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地,现场发放了100余份调查问卷,并随即召开了市、县、乡、村四级座谈会,对农村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真实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基本情况 宁国市农村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起步较早,起点也高,“六五”以来,围绕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打造了“新绿洲”、“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等普法品牌,精心创作了皖南花鼓戏“农民法治文化公园收获多”、小品《妈住谁家》、微故事《就凭我守法》等普法作品,积极探索了机关工作人员“联所蹲点”、市直乡镇“互动普法”等普法模式,先后被授予首批和第三批“安徽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安徽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青龙乡龙阁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汪溪办事处殷白村、南山办事处万福村被评为“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汪溪村、北园社区等43个村(居)被评为“宣城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胆创新普法工作理念,推进农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 2011年底,该市在深入调研、外出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积极与美好办、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通过“市直部门帮扶、省市项目争取、乡村自筹、群众自发投工投劳、企业法人捐助”等资金渠道,将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与“美好乡村建设”相结合,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青龙乡龙阁村为试点,结合当地文化、自然环境、现有资源,在休闲广场中添加法治文化元素,成功建成首个“农民法治文化公园”,2012年10月,市依法治市办在宁国召开了“法律进乡村”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大力推广这一创新举措,全面启动全市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目前,该市先后投入200余万元,在全市19个乡镇建成各具特色的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广场)35个,如这次参观考察的港口镇港口村就在灯箱上植入计生、禁毒等法律法规,在路灯上树立起法治吊旗,在围墙上绘制了活泼的法治漫画;西津街道双溪村则利用当地丰富的竹木资源,建成了雅致的炭烧木法制宣传长廊、竹制宣传栏,在绿化带里树立了可爱的法治小木牌等,生动的宣传形式,吸引着农民的注意力,增强了农民学法的趣味性,提高了农民学法的积极性,同时也在潜移默化中改变农民“人治”观念,让“法治”观念悄悄扎根。依托这一宣传阵地,自2012年以来,该市已组织各类文艺演出100余场,巡回放映法制电影500余场,发放各类普法资料5万余份,受到农村群众的欢迎,国家及省级媒体《法律与生活》、《安徽法治》先后对此做过专题报道。 二、巧妙结合普法工作重点,提升农村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在农村法治宣传工作实际中,该市探索出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实际相结合,与重大节点相结合的“双结合”工作模式。在每年出台“送法下乡”活动方案时,都明确要求各单位在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时,结合农民的法治需求和文化层次,结合重要节点,选择他们最关注的、与之最密切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重点,并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来宣传,帮助农民学习法律知识、释疑解惑,帮助农民逐步提高法律意识,提升法律能力,进而培养法律信仰。“六五”期间,该市开展“巡回法庭入村”、“小手拉大手”等活动近5万次,结合重大节点开展法治宣传专题活动超过500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8万份,为村(居)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50件。 三、大力实施普法惠民工程,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工作 2013年该市成立了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启动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于2015年4月全面完成了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该平台整合了法律援助、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专业化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窗口式”的法律服务,通过“面对面”服务,“实打实”解决,截止2014年底,已调解各类纠纷2576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201件。 为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2012年,该市组建起5支法治文化宣传队,积极创作、编排、演出各类紧扣时代主题、贴近百姓生活的法治文艺节目,并于2014年4月启动了“百村千场法制电影下乡”巡回放映活动,让群众在休闲中感受到法治精神,在欣赏中解读法治文化,受到群众的喜爱。 四、不断丰富普法工作内涵,打造“新绿洲”特色品牌 从“一五”到“六五”,该市不断丰富普法工作内涵,“新绿洲”品牌效应不断扩大。一是积极开展市直乡镇互动普法。由市直部分职能单位与乡镇(街道)联合组成法治宣传教育组织,以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多种形式,深入乡镇(街道)、企业、居村、学校开展互动式普法。二是大力推行机关工作人员“联所蹲点”。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深入蹲点司法所,参与司法所的各项工作,真正实现“调研指导到一线、法治宣传到一线、矛盾化解到一线、法律服务到一线”。三是深入推进“法律进家庭”专项法律服务活动。2014年4月,该市结合“法律明白人”、村(居)两委干部培训、法治家庭创建等活动,启动了“法律进家庭”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进村入户宣传,走街串巷服务,促使“法治细胞”不断裂变,积极引导“百万家庭学法律”,形成“户户平安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四是精心打造立体化宣传模式。在巩固传统的《今日宁国》报“法治宁国”版块、新闻综合频道《司法一线》栏目、电台“946法在身边”等普法宣传模式外,宁国普法网、法治宁国微博、手机短信平台都忙个不停。2014年,该市宣传部、依法治市办、交通局、文明办等多家单位联合制定下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公益普法宣传方案,通过协调公益时段与政府购买的方式,结合法治一条街、法治景区等建设,在全市大力推进户外媒体公益广告,法治公益广告《魅力山城法治宁国》、法治宣传标语随处可见,法治氛围触手可及。截止目前,该市已开展市直乡镇互动普法2000余场次,“法律进家庭”活动400余次,法治宣传教育的“空白”、“死角”越来越少,法治宣传的渗透力、影响力越来越大。 存在困难 从调研情况来看,宁国市在农村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做出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座谈中大家也认为,农村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是普法工作的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 一、部分领导重视的程度还不够。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随着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的召开,宁国市对依法治市工作越来越重视,但仍有少数领导干部存在着重经济、轻法治的思想,把主要精力放在影响地方经济发展、财税收入和民生工程建设上,忽视了对地方,尤其是农村的法治建设,忽视了对公民,尤其是农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致一些地方的农村普法工作开展的不顺利,工作深入推进的难度大。 二、普法宣传工作的角度还不够。在调研中,基层反映农村普法工作有四难:“观念难改变、人员难集中、时间难安排、效果难体现”,与此同时,随着农村普法工作的深入推进,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自诉案件的数量也在逐年增长,但自我保护主义也随之而来,尤其是涉及切身利益时,往往“宽已严人”,守法意识差,维权意识强,这些都对农村普法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需要及时调整农村普法的角度,逐步改变过去传统的“以学代用”宣传模式,实现“以用促学,以学促用”的宣传效果;需要积极创新农村普法的形式,改变传统、单一的宣传模式,以更具针对性、更具深刻性,更加生动活泼、更加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让农民群众学法更信法,用法更守法,护法更尊法。 三、队伍自身建设的力度还不够。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围绕着土地流转、林场承包、征地拆迁等问题,各类矛盾纠纷也呈直线上升趋势。作为农村法治宣传队伍主力军的镇、村干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自身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法治素养不高等问题,遇到复杂、重大的矛盾纠纷,不能及时、妥善地运用法律手段来化解,直接影响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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