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作用的双重性
在政府作用的怪圈背后,隐含的是政府作用的双重性,也即是政府介入社会领域后,对社会组织的形成与发展既有积极作用,又有消极作用。
从积极的角度看,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 M ·萨拉蒙(Salamon)教授认为社会组织在实际运作中问题重重,需要政府的帮助从而更好地发展。在他看来,社会组织存在以下四方面的固有缺陷:一是慈善不足,即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的资金与所能筹集到的资源之间有巨大的缺口;二是慈善活动的特殊性,即慈善活动通常是服务于社会中的特殊群体,如残疾人、外来移民等;三是慈善的家长式作风,即掌握资源的人对如何使用资源具有较大的发言权;四是慈善的业余性,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强。而上述缺陷正好是政府的优势所在。政府可以通过立法弥补慈善不足的问题;可以利用民主的政治程序和通过赋予公众权利来决定慈善资金的流向和服务种类的选择,平衡组织之间资源的供给和减少组织内部的家长式作风。
从消极的角度看,哈佛大学皮特· D ·霍尔(Hall)教授提出政府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模式会吸引社会组织去模仿和选择。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官僚化倾向有可能会被带入社会组织中,从而使组织对政府产生一定程度的依赖,这一依赖表现在资源需求和组织目标方面。资源依赖理论将这种依赖性解释得更为具体,即组织要生存就必须从外界环境中获取资源,在与外界进行资源交换的过程中,组织对环境产生了依赖。依赖性的大小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资源的重要性,二是资源被其他特定群体控制或使用的程度,三是资源的可替代性程度。如果某种资源对组织生存非常关键,而该资源又被某一特定群体控制,并且不存在可替代的资源来源,那么组织就会高度依赖掌握这一资源的特定群体。因而,如果政府介入使政府成为了社会组织关键性资源的唯一或者最重要提供者,那么长此以往,社会组织就会钝化从其他渠道获取资源的能力,从而对政府产生高度依赖,不利于组织的自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