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人民福祉打造幸福民生 云光中
鄂尔多斯是改革开放30年全国18个典型地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五个典型城市之一。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委、政府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为统领,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民生问题,在发展的基础上改善民生。2012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656.8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5.5亿元,位列全国地级市第32位和24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4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1416元,位列全国地级市第19位和46位。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等荣誉称号。 一、坚持发展为民,在科学发展中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始终坚持发展为民、富民优先,按照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把为全市人民谋福祉作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探索实践富有区域特色的惠民路子。 一是在城乡统筹、产城联动发展中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内蒙古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我们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互动,规划建设了18个产业园区,加快推进城市中心区和小城镇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围绕人口转移建设了一批集中移民小区,实施了以“提供一套住房、一份工作、一份社保、一份补贴”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配套工程,确保农牧民移得出、留得住、能致富;通过转移农牧民,留在农村牧区的农牧民拥有更多生产资料,建成现代农业基地230万亩,建设了13个集中居民点,打造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新农村新牧区,让城乡居民共享现代文明成果。 二是在市域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中解决民生问题。立足旗区发展不平衡实际,把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作为重大战略任务,着力壮大县域经济,每个旗区集中打造一两个产业园区,市域统筹配置资源和生产要素,统筹项目摆布,推进产业富民。把发展相对落后的鄂托克前旗、杭锦旗、达拉特旗确定为全市城乡统筹试点、扶贫开发示范区、县域经济发展示范区,通过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财政预算支持、发达旗区对口帮扶、市内企业投资拉动等措施,实现在共同发展中惠及民生。 三是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解决民生问题。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惠民政策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意见》和《关于促进牧民增收的意见》,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2012年,全市城乡居民分别增长13.2%、13.6%,均高于经济增速。坚持成果共享、和谐共建,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建设,巩固了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四是在统筹人与自然发展中解决民生问题。围绕建设国家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在统筹草原生态保护和促进农牧民增收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实现“绿起来”与“富起来”双赢。一方面,在内蒙古率先推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大幅提高补贴标准,在国家每年每亩补贴6元和1.5元的基础上,市财政分别给予2元和1元补贴,牧民人均增收750元。另一方面,制定实施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三区”规划,推动生态脆弱地区农牧业人口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累计转移农牧民40多万人,建成生态自然恢复区2.3万平方公里,走出一条生态恢复、生产发展、生活改善新路子。 二、追求民生效益,着力打造幸福民生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推动民生事业升级发展,实现幸福指数与发展指数同步提升。 更加注重济困型向普惠型民生转变。全面推行15年免费教育,建立了贫困大学生救助长效机制,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在内蒙古率先启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农牧民参合率巩固在95%以上,筹资水平(528元以上)、封顶线(20万元)位居全区第一;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推行“零差价”销售,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现全民免费。在全国率先启动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立足住有所居,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91402套,解决了88581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推进文化惠民,建成一批重大文化设施,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全部免费开放,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 更加注重兜底型向改善型民生转变。在社会保障全部“托底”的基础上,大幅提升各类社会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整体保障水平进入全国前列。城市低保标准达到480元,比全国高140元;农村牧区低保标准390元,比全国高225元;城乡居民养老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和310元,居全区第一;连续3年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发生活补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2433元,比全国高526元。将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500元作为新一轮扶贫标准线(高出国家标准2200元),将13.9万低收入农牧民纳入扶持范围,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更加注重“输血”型向“造血”型民生转变。围绕建设充分就业城市,深入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对转移进城农牧民、鄂尔多斯籍高考落榜生和复转军人全部实行免费技能培训,近两年新增城镇就业7.1万人,其中鄂尔多斯籍大学生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下。大力发展富民经济,出台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切实增强自我造血功能。 三、强化富民责任,建立健全改善民生长效机制 富民是系统工程。我们既加大投入,更强化组织和制度保障,有力推动了鄂尔多斯民生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一是投入保障到位。公共财政优先保障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用于民生支出918亿元,占各级财政支出的79%以上。今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用于扶贫专项工程,力争5年内全市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 二是机制保障到位。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委、政府每年公开征集为民办实事内容,承诺办好一批惠民实事,推动解决民生问题长效化、常态化。强化注重民生的考核导向,加大城乡居民收入、社会保障水平等民生指标在地区综合考评中的权重,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三是组织保障到位。开展领导干部联系苏木乡镇、包扶贫困嘎查村工作和机关干部“三到”服务、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活动,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实打实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形成了领导包片、单位包村、干部包户以及覆盖城乡的民生联动体系。各项民生工程都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问责机制,强有力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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