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成为省级文明城市而不懈奋斗 ——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12年1月5日)
同志们: 在市委四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期间,我们专门安排一个晚上时间召开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一方面是考虑到全省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已经开始,我们必须早启动、早安排;另一方面,经过建市15年的不懈努力,宿迁已经具备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良好基础,必须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刚才,蓝市长对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部署,赵部长宣读了有关意见,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深刻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就进一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势在必行,必须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管理能力、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发展潜力的全面体现,也是评价城市文明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创建文明城市,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各个领域,对于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市民素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荣誉感和自信心,营造良好的人居和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市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广泛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市区先后被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沭阳县在2008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城市,泗阳县刚刚通过省级文明城市验收,沭阳、泗阳、泗洪还分别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县城,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得到了较大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尽管已经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但还未以市为单位实质性启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中已有12个市获得省级文明城市称号,其中南京、苏州、南通、常州、扬州等5个市还获得了国家级文明城市称号。宿迁是唯一一个不是省级文明城市的省辖市,这与中心城市应有的地位和作用极不相符,与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极不相符。现在,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提出加快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事关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大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市上下一定要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切实把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迅速行动起来,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加快步伐、迎头赶上,全力以赴打好创建攻坚战,确保市区、泗洪县在2014年实现创建目标,沭阳县、泗阳县巩固提升已有创建成果,在苏北率先创建成为区域性文明城市群。 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事关全局,必须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并非单纯为了拿牌子、争荣誉,而是要通过创建,让城市更文明、人民生活更幸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把创建的过程变成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为老百姓谋利解忧办实事的过程,变成干部深入群众、提升能力转变作风的过程,变成环境持续改善、秩序持续优化、服务持续好转、人民持续受益的过程,使创建工作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一要打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城市是居民赖以生活的场所,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要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有机结合起来,对照测评标准,排查薄弱环节,落实关键措施,努力打造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生活便利、安全有序的宜居家园。要在加快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统筹安排好测评体系中确定的各类公共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要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加大对城市出入口、城郊结合部和背街小巷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道路交通、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等管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高标准推进城乡绿化建设,深入实施节能减排攻坚工程,切实抓好重点污染源治理,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断优化和美化城乡生产生活环境。 二要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规范政务服务行为,营造勤廉高效的政务环境,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放大“网络问政”效应,健全公开承诺和投诉处置机制,加快“阳光宿迁”建设,促进各级各部门公开、公平、公正行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新市民”服务办事点等窗口单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发布行业文明服务指数,推广“文明服务窗口”达标创评,促进行业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强对职能部门、执法单位行政行为的监督,建立健全以党内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为一体的大监督体制,不断提升公共权力运转的透明度和社会对行政效能的满意度。 三要打造诚实守约的信用环境。宿迁人素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优良传统,这也是文明城市建设的良好基础。要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加快“诚信宿迁”建设,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诚信道德教育,不断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要加强对企业信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企业和企业法人信用档案,完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引导企业以诚信立业、以质量兴业、以品牌发展,塑造良好的信誉和形象。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在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强化行政责任制上下功夫,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政府公信力。以弘扬诚信文化为切入点,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把培育诚信意识、弘扬诚信文化纳入文化强市战略规划,从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入手,强化诚信自律,倡导重诺守信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努力营造政府诚信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市民诚信相处的信用环境。 四要打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也是城市文明的灵魂。要注重发挥文化育人的功能,把建“文明城”和育“文明人”有机结合起来,加快“人文宿迁”建设,努力把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变成市民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要针对不同对象,实施分类推进。在机关,广泛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和政行风评议活动,促进机关干部改进作风、提高素质、树好形象,成为文明新风的引领者。在公共服务业,大力开展优质窗口、服务品牌、行业标兵等评选活动,按照“创优质服务品牌,树诚信为民形象”的要求,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服务社会。在社区,围绕同创共建文明社区,全面开展文明楼院、文明家庭和文明市民评选活动,倡导讲文明、讲互助、讲奉献的社会新风。在中小学,深入开展“争做文明青少年”、“争做文明小市民”等主题活动,加强青少年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以“宿迁好人”评选和各类道德模范推荐为主要载体,大力选树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等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讲文明、知荣辱、树新风的文明风尚。 五要打造群众满意的民生环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打造良好的民生生态,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根本要求。在新修订的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涉及民生问题的内容占有很大比重。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决定着创建工作的成败。要牢固树立创建惠民的工作理念,坚持“以群众需求为起点,以群众受益为方向,以群众参与为特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将创建考核要求和群众民生需求有机融合起来,加快“幸福宿迁”建设,突出抓好就业、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群众最迫切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真正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实实在在好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 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志在必得,必须强化领导、全力保障 刚刚修订的《江苏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涉及9大类测评项目、36个测评指标、125项测评内容、368条测评标准,涵盖方方面面、涉及诸多领域,内容比以往更多、标准比以往更严。但不管内容如何改、标准有多高,我们都要围绕既定目标,凝心聚力,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从现在开始到2014年迎接验收,只有两年多的时间,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必须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强力推进。为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创建工作指挥部,下设“一办六组”,并明确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责任分工。市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创建责任分工,直接与具体项目挂钩,认真研究制定推进创建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创建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市创建指挥部的各位总指挥要牵头抓总,靠前推进,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落实,切实抓好人、财、物的调配组织,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刚才,递交的目标考核“责任状”,就是“军令状”,大家要经常翻一翻、看一看,按照测评体系要求,明确具体“路线图”、“时间表”,按步骤扎实加以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要坚持齐抓共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全市上下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大局观念,打破区域、部门和行业界限,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市区互动、城乡互动、军民互动、干群互动”的良好局面,全力以赴,统筹推进。宿城区、宿豫区以及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市洋河新城等要守土有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扎实做好辖区内的创建工作。市各职能部门要把好关口,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确保工作有人过问、任务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对一些交叉共管的工作,既要明确牵头部门、牵头人,又要主动协调配合,决不允许推诿扯皮,确保创建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尾巴”。沭阳县、泗阳县要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向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目标迈进;泗洪县要加快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步伐。在创建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创建主体作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创建活动,广泛凝聚起方方面面的力量,使创建活动真正成为全市上下的自觉行动和一致追求。 三要严格督查问责。创建工作千头万绪,要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创建任务,必须严格督查,严格问责,以强有力的督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到底、落实到成。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创建办,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按照“时间倒逼进度”的要求,采取现场督查和检查验收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办法,全面掌握创建工作进度,及时发现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对规定期限内完不成创建工作要求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对在规定时间、规定区域内完不成创建任务,工作中推诿扯皮、落实不力,拖全市创建工作后腿、影响创建进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能因少数单位、少数人影响到全市创建工作大局。 同志们,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目标。我坚信,有各级党政组织和各个方面的不懈努力,有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参与,我们一定能够如期完成创建工作任务,为实现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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