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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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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xzcwjz 发表于 2014-6-6 16: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与思考
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途径。我老秘网县作为一个农牧业比重大的欠发达县份,二、三产业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十分有限,如何把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做大做强劳务产业,已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最近我就全县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和问题到部分乡镇和部门进行了调研,浅析如下:
一、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人口21.5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7.34万人,占总人口的80.58%;农村劳动力11.07万人,占农村人口的63.84%。2007年劳动部门普查数据显示,全县农村有剩余劳动力3.5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数的31.89%。这个数据只表明农村的显性失业,随着适龄劳动人口的增加、农牧业机械化利用率的提高和土地的集约化经营,每年将新增剩余劳动力3000人左右,在当前中小型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用工萎缩的大背景下,今后面临的劳务输转形势将更为严峻。
改革开放以来,我老秘网县农村劳动力自发外出打工,形成新生的社会群体,为了有效地实现这些人员向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有序转移,尽快实现农民增收,我老秘网县自2005年开始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大规模、有组织地劳务输转,通过完善政策扶持、加强组织引导、强化教育培训,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农牧民增加收入的重要产业。2005-2008年,全县劳务输出总人数达到22.22万人次,累计创劳务收入5.92亿元。
(一)全县农村劳动力资源构成情况(2008年统计数据)。
1、资源总构成:总数110727人,其中农村劳动力102978人,16岁以上在校学生3041人,从事家务劳动3845人,其它863人。
2、性别构成:男性54348人,占52.78%;女性48630人,占47.22%。
3、文化程度构成:高中以上10223人,占9.93%;初中31697人,占30.78%;小学58846人,占52.14%;文盲半文盲2212人,占2.15%。
4、从事产业构成:第一产业73812人,占71.68%;第二产业6949人,占6.75%;第三产业22217人,占21.57%。
(二)2000—2008年劳务输转培训情况
  
年 度
  
劳动力
  
输转数
劳务收入
技能培训人数
取得职业
  
资格证人数
2000年
2.1
2200
0
25
2001年
2.1
2460
0
30
2002年
2.2
2300
50
42
2003年
2.3
2300
100
44
2004年
2.45
3675
100
50
2005年
5.41
10067
500
80
2006年
5.86
10379
1800
180
2007年
5.32
18620
3000
230
2008年
5.63
20084
3155
520
总  计
33.37
72085
8705
1201
                                                   单位:万人次、万元、人
    从上表数据分析,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自2005年起人数增幅较大,与2004年相比递增120.8%,2005年以来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保持平稳,劳务收入年均增幅为25.7%,技能培训人数和取得职业资格证人数虽然自2005年政府加大劳务输转力度后人数骤增,年均增幅分别达到85%和87%,但是这两项占劳动力输转总数的比例很低,充分说明劳务培训滞后已成为劳务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方式。
我老秘网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方式主要有两种:
1、“外输”,即通过政府组织、能人带动、亲缘带动、自发流动等形式,实现农民县外异地就业。“外输”的显著特征是“农民离土离乡、进城进厂”。“外输”是我老秘网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方式。近两年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通过广泛建立与用工企业的联系,组织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县外转移就业,“外输”劳动力约占全县农村劳动力输转总人数的73.4%。
2、“内转”即就地转移,显著特征是“离土不离县”。当前,我老秘网县“内转”主要集中在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建筑行业、以水电、煤炭、冶金、碳化硅等为主的中小企业和以天堂、炭山岭、华藏寺等乡镇“农家乐”等为主的新型旅游服务产业中,从业人数每年达1.07万人,约占全县农村劳动力输转总人数的26.6%。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呈现出的特点
(一)劳务收入在农民总收入中的比重逐年增加。2000年全县实现劳务收入2200万元,到2008年底,全县劳务收入达到22084万元,是2000年的9.13倍;务工人员的年人次平均收入也由2000年的1048元增加到2008年的3567元,增加了2519元;2008年全县农牧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88.12元,比上年增加68.74元,增长9.56%,占农民人均纯收入2139元的36.85%,比上年提升0.8个百分点。以上数据对比充分说明:劳务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劳务收入已成为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通过调查发现:全县劳务输出较好的安远、赛什斯、石门、大红沟、西大滩等乡镇农村外出劳务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在800元以上,年平均收入在1万元以上的占50%以上;有些贫困村,如西大滩乡的土星村、安远镇野狐湾村、祁连乡石达板村等都是近年来通过劳务输出改变贫困面貌的。
(二)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兼业性、季节性突出。随着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兼业性、季节性日显突出。在交通便利、企业聚集、城镇繁荣的乡镇,农村劳动力农忙时投入农业生产,农闲时长期在附近企业务工,兼顾了农业生产和劳务输出;在自然条件差、农牧业基础薄弱、产业结构调整幅度较小的乡镇,农村劳动力大多实行季节性务工,春种、秋收时回来,其它时间到我省河西地区和新疆从事季节性农业生产,如拾棉花、采摘西红柿等。目前,这种兼业性、季节性务工占全县转移总数的47%。
(三)城镇建设对农村劳动力的聚集效应日益明显。小城镇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蓄水池,到2008年,全县“八镇一乡”的小城镇试点规划已初步完成,小城镇建成面积17.79平方公里,县城规划面积达到6.5平方公里,建成面积4.2平方公里,城镇人口达到了4.18万人。随着县城建设和打柴沟、炭山岭、天堂等中心乡镇城镇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饮食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快速发展,带动了一定规模的人流、物流,同时随着工业集聚区的建设,一大批企业落户乡镇,为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开辟了新的空间。截止2008年底,小城镇建设每年为农村劳动力提供近2000个就业岗位,个体商业网点达3260个左右,从业人员近8600多人,小城镇建设对农村劳动力的聚集效应日益明显。
(四)劳务经济的发展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不断加强。随着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转移,部分劳务人员回到家乡,带回了创业所需要的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为带动一村一乡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2002年以来,全县先后有520名农民工返乡后实现创业,其中建筑行业155人,加工制造业55人,交通运输业87人,餐饮业25人,特色种养殖等行业178人,创办企业31户,年创产值529万元,年创利税83.54万元,其中资产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户,总计为全县1500多名城乡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岗位,使人均年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虽然近年来全县教育文化事业虽然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仍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的状况。一方面是文化水平低。农村青少年,除少数人读取高中外,大多数初中毕业即成为劳动力。全县农村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7.4年。另一方面是掌握技能少。全县农村劳动力在外出务工前受过各种技能培训的人数不足10%,劳动力综合素质偏低,在择业找工时没有竞争力,被动集中在建筑业、初粗加工和基础服务等行业,造成了企业和工人之间的两难选择。
(二)劳务培训环节薄弱。一是培训资金分散,且培训经费严重不足。我老秘网县每年需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达4万人之多,目前已接受过技能培训的人数不足1万人,与实现农村劳动力稳定转移的目标相差甚远。从2005年起,我老秘网县财政每年只拨付劳动部门培训经费20万元,按现在的物价水平,办一个60天左右的短期培训班,人均按国家规定补助300元计算,100人就需30万元,一些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人均所需补助经费在1500—3000元之间,培训经费缺口很大。二是教育资源没有很好地整合,阵地作用没有很好发挥。职业技术学校发挥作用不够,就业培训机构规模小、设施落后、培训工种单一,满足不了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的愿望,输出去的民工大多数文化素质低,从事的多是体力劳动,技能型、高素质的人才少,就业竞争力差,工资待遇低,加极大地制约了劳务培训工作的开展。
(三)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不高。我老秘网县外出务工人员大多数仍是自行输出。2005年以来,县上虽建立了县级劳务输转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科级建制的县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各乡镇也设立了劳务保障事务工作站,配备了专兼职劳务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劳务输转的组织工作,但真正经政府劳务部门或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组织的外出务工人数不到转移总数的10%。部分农民思想保守,怕苦怕累,顾虑重重,不愿外出务工,即便经政府组织愿意外出务工,但对务工环境和岗位期望值过高,缺乏对自己劳务技能的客观衡量,不愿主动去适应务工环境。还有部分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度低,对劳务技能培训认识不够,宁愿自己盲目流动务工,也不愿由政府统一组织输出。这些落后的思想观念,已成为制约我老秘网县大规模劳务输出的“瓶颈”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政府有组织输出的成本。
(四)返乡创业比重小,“乘数”效应不明显。自2002年以来,我老秘网县仅有520名返乡农民工实现创业,创办的31户企业中,资产10万元以下的达20户,占总创办企业数的64.5%;资产100万元以上的2户, 仅占总创办企业数的6.45%。520名创业人员中,除2户规模以上企业吸纳的劳动力较多外,多数创业人员均以家庭为单元经营,无能力吸纳额外劳动力,人均带动就业人数不足3人。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民工返乡创业没有合适的创业项目。二是政府对农民工返乡创业认识不足,缺乏优惠政策扶持。三是返乡创业融资艰难。
(五)转移就业的管理服务滞后。一是认识不到位。个别乡镇和有关部门对劳务输出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充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大部分乡镇虽然安排了劳务输出工作人员,但投入精力少,有上紧下松的现象。二是抓落实不够。尚未建立起促进劳务输出的有效督查机制、考评机制和奖惩机制等。三是务工信息不畅。务工信息面窄、量小,无法满足农村劳动力的务工需求,部分乡镇和村组对务工信息的宣传不到位,流于形式。四是跟踪服务落后。在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城市和地区尚未建立由政府部门派出的劳务工作站(点),务工人员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及时给予救助和维权服务。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我老秘网县作为经济欠发达的农牧业县,组织劳务输出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成本优势。加快劳务输出工作,是符合县情的现实选择,也是实现富民强县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
(一)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与管理
1、统筹制定劳务输出规划。县乡两级政府要在摸清本地区劳动力资源状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的产业化研究,把培育劳务产业与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城镇化战略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本地区劳务输出长期和中短期规划,做到资源与市场相适应、培训与需求相适应、技能与领域相适应、措施与发展相适应。
2、健全劳务组织网络。加快建立健全以公共就业服务为主体、社会中介就业为补充的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劳务输出的格局,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各级劳务工作机构以输转前的信息收集、宣传、组织、职业技能培训,输转中的服务、管理和输转后的权益保障等工作为重点,全方位解决农民外出务工的困难和问题。要鼓励和支持涉农部门、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组织,以及农村创业者、大中专毕业生领办、创办劳务中介机构。同时,要注重发挥劳务能人的引带作用,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和沟通,鼓励他们尽可能往外多带,逐步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劳务输出网络体系,通过拓宽帮带式这种简单易行的有组织输出方式来推动整体工作。
3、完善劳务信息服务。逐步建立起县、乡、村三级劳务信息服务网络,准确及时提供劳务信息,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目的、高效益地转移,减少自发转移的盲目性。在对县内可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掌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技术特长、求职意向等准确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起我们县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同时加强与发达地区的联系,掌握发达地区对劳动力的需求信息,及时发布,让农村剩余劳动力与企业进行双向选择,以畅通劳动力资源信息共享渠道,提高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
4、加强劳务基地建设。按照“巩固西部,扩展中部,扩大东南沿海基地”的思路,大力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开拓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宁夏等地区劳务市场,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赴这些地区务工就业。继续在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劳动力密集型企业较多、就业容量较大的省、市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及劳务输出服务站,形成相对稳定的输出渠道。要走政府引导、企业承接、中介组织参与的多元化路子,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把大批农村劳动力推向市场,努力提高全县劳务输出的组织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
5、强化协调与管理。积极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真正实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岗前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工资有保证、伤病有保险、维权有渠道”,做到输前、输中、输后管理的“一条龙”服务。以县为单位,在劳务输出集中的各大中城市和劳务基地,设立办事处,派驻1-2人专门负责协调服务。劳动、公安、司法、工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广电部门要做好信息发布和典型宣传工作。乡村组织要关心外出务工人员,尽力解决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生产生活困难,要妥善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问题,解除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6、加快劳务品牌培育进程。积极组织开展全县劳务品牌评选创建活动,树立品牌形象,推广创建经验。尽快培育和申报注册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劳务品牌,如“华锐冶炼工”等,统一制作品牌标识,维护知名品牌的市场信誉度。要按照“统一培训标准、统一鉴定发证、统一品牌标识、统一跟踪管理”的要求,重点扶持培育电焊、汽车驾驶等优势工种,经过强化特色培训、强化营销宣传,培育和打造一批新的劳务品牌,用品牌效应带动劳务经济做大做强。
(二)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1、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内部转化。依托现有的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进一步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紧密连接起来,全面引深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进一步细化农业分工,催生更多的行业和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藏、销售与服务等各个环节多渠道就业,加快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步伐。
2、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使其成为消化和安置农村劳动力的重要基地。在加大外向型输出的同时,在县内继续发展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中小加工、制造企业,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劳动力“蓄水池”作用,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3、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门路。切实把第三产业作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一个重要领域,加快农村流通服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的发展,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渠道。
(三)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
1、大力支持“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鼓励未升入更高一级学校就读的初、高中毕业生到省内外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对自愿进入中职、高职学校学习的学生,在校期间给予适当资助。
2、搞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转移”的原则,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要整合全县各类培训机构的培训资源,积极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申报审批制度,要尽快形成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抓总,农牧、扶贫、科技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逐步建立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着重发挥县职教中心、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县农牧机械学校、县农广校、**驾校等培训机构的主导作用,坚持“实际、实效、实用”原则,科学确定培训内容和方法,重点发展“订单”、“定向”式培训,做到市场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发展什么产业就培训什么技术,需要多少人员,就培训多少人员,使受训人员结业后就能直接就业,调动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继续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劳动技能培训,建立政府、企业、大专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共同参与的社会化培训机制。
(四)抓好导向,用足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把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纳入招商引资范畴,积极为返乡人员提供创业平台,进而实现“输出人员,引回人才;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的目标。积极争取国家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在安排小额担保贷款、规模化种养农补贴、农产品加工企业贴息时,把返乡务工人员纳入重点资金扶持范围。积极帮助有创业愿望的务工人员了解就业形势和创业环境,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提高创业和就业能力。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努力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和谐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推进小城镇建设,增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
1、科学规划小城镇建设布局。小城镇建设要坚持高起点、一步到位、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城镇的布局不宜过密,也不宜过疏,要为将来发展留有余地,确定城镇的布局和规模要考虑经济规模、集聚因素、自然地理和交通等因素。因此,在小城镇建设中,应把现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如华藏寺、打柴沟、哈溪、天堂、炭山岭、松山等乡镇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规模适度、规划科学,具有较强吸纳劳动力和辐射能力强的农村经济文化中心城镇,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一个良好的务工环境。
2、加大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争取和资金投入力度,推进交通、饮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以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要面向市场筹措建设资金,打破行业、区域和所有制界限,允许单位个人以股份制、租赁制和合资经营的形式来发展小城镇。鼓励农民集资建城,相关部门在在政策审批程序等方面要给与同样待遇,为社会资金进入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营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调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流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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