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城乡一体化献一策’应征文章” 从耕地股份合作制谈农村土地流转 洋埭村位于晋东平原,全村耕地面积4000亩,滩涂面积2000亩,人口7524人。这里土地肥沃,气候湿润,水系发达,农作物一年三熟。1976年,全村(大队)粮食产量225万公斤,向国家交售150万公斤,是省政府表彰的交售公粮最多的大队,有福建“乌克兰”之称。1979年,洋埭村工农业总产值400万元,至2004年,跃升为6.5亿元,25年增长61.5倍,人均收入8500元,以领航晋江市乡镇企业排头兵的雄姿,屹立于泉州湾畔。 乡镇企业的崛起与蓬勃发展,使农业力逐步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有限的耕地因建设而减少,种田因比较效益低而出现成片农田抛荒及粗放经营。1988年,洋埭村首创“双田制”(口粮田和商品田),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被晋江市委农工部、农委充分肯定。1993—1994年,洋埭村先后成为晋江市的“基本实现小康目标先进村”和省委组织部授予的“十佳亿元村”。 该村在总结“双田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于1994年在全省首家推行耕地股份合作制,对新时期农村土地流转进行积极的探索,为全村经济持续全面协调发展闯出一条新路子。 一、耕地股份合作制的主要做法 (一)确定家庭耕地股份 以家庭为单位,把联产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量化为耕地股份,剔除自耕自种的口粮田外,剩余的商品田按地段、耕地等级、灌溉交通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每户的股份,并建立耕地家庭股份档案。各户的持股数在一定时限内不变。期满后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口增减数作相应调整。耕地股份是每个家庭耕地财产权益的体现,如分家可在家庭内部分割,但不能转让给其他家庭。耕地股份可作为耕地收益分配的主要依据,依法拥有分红收益权。 (二)建立机构完善制度 持有耕地股份的家庭均为股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股东代表,然后组成全村耕地股东代表会。由股东代表会协商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村委会主任兼任,副董事长1-3人,董事若干人。村党支部书记任董事会顾问。董事会负责经营、管理集体所有的耕地,并制订经营管理实施细则,经股东代表会通过后实施。董事长向所有股东负责,每季度向股东代表通报耕地经营管理情况,并接受股东代表会的查询。董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同时进行换届选举,董事长允许连任,但随村委会主任的变动而相应变动。股东代表会可以罢免不称职的董事会成员,改选他人任职。 (三)严格用地管理 集体所有的耕地不按人头承包,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连片承包给有耕作能力的家庭规模经营。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承包期间,要转让耕地承包合同,需经董事会同意。因生活生产需要,要在耕地规划区内动用耕地修建民房、厂房等,除按政策规定申请批准外,位置要服从安排,并向村缴纳规定的耕地补偿费。经批准建设的民房厂房不得转卖。否则没收非法所得,并取消买卖双方家庭的全部股份。凡乱占耕地修建民房的单位及个人,除国家按规定处理外,还要取消当事者家庭的全部耕地股份,并收取耕地补偿费。 在耕地收益及分配方面,明确规定耕地收益要提留适当比例作为公共积累,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余下部分再按每个家庭的持股数分配。公开透明,逐年兑现。 二、耕地股份责任制的成效启迪 经过近20年的实践证明,洋埭村首创的耕地股份合作制是成功的,并被领导和专家肯定为是新时期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经济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有推广价值。 (一)耕地“三权”分离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理论依据 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的基本政策。农业作为基础产业的战略地位和弱势产业的现实处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发展壮大,是党和国家“三农”工作的核心内容。洋埭村两委与时俱进,在卓有成效地发展第二、第三产业的同时,创造了土地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三权分离的土地股份合作责任制,保障和巩固了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了农村经济持续、全面、协调发展。 耕地的所有权,即实物形态的耕地归村集体所有,通过村两委主要领导在耕地股份合作制董事会中任董事长及顾问,确保了村集体对耕地实物形态所有权的宏观管理调控权,能及时发现、有效规避集体耕地在承包经营中的流失风险。农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耕地,其商品田部分以价值形态参股、持股,保留了农民对耕地的经营权。耕地股份合作制的亮点之一是创造性地把经营权细分为自营权(即口粮田部分)和使用权(即商品田部分),从而建立了有效的耕地流转机制和灵活的非农业用地机制,使种田大户和种田能手拥有一定规模面积的耕地使用权,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从而保证了耕地资源经营效益的最大化。三权分离,各自的责、权、利通过章程、实施细则、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确,耕地所有者、经营者、使用者各得其所,各安其分,各获其利,取得三赢,因此能够不断巩固发展。 (二)耕地股份合作制产生的积极效应 洋埭村自1994年探索推行耕地股份合作制,并不断充实完善,至2000年,全村3000多亩耕地有90%集中在耕田大户手中。实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综合效益。2004年,全村耕地面积3800亩,实行耕地股份合作制经营面积3035亩,占总面积的80%;参加股份合作制承包经营的71户,占全村总户数的3.6%。不到4%农户耕作全村80%的耕地。而12户种田大户(每户50亩以上)耕种全村50%以上的耕地。该村的农业步上集约化、商品化、专业化的轨道。 1.强化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村两委对全村农田全面规划,有序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先后整改中广、大东、州尾农田片区。同时,把耕地公益金用到刀刃上,开通南新沟至中广场的排灌两用大沟,设立闸门调节排灌。在旧中广路建造12个涵洞,在永安仔桥建立水闸,方便排涝。增建电灌站5座,改建永埔涵洞。建设下海队通往六元港的机耕大道,每年整修一次。通过整治,洋埭村逐步形成“田有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的现代农业耕作园区雏形。 2.围海造田,增加耕地面积 洋埭村综合运用乡镇企业反哺农业的机制,仅1998年,就投资1000万元,筑海堤2000米,围垦1500亩。并对新垦土地进行配套建设,使新垦区当年耕作,有效弥补了因第二、第三产业发展挤占的耕地,使全村耕地不因经济发展而减少,农业生产不被边缘化。 3.发挥了规模耕作优势 洋埭村建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全村实行统一供种、统一管水、统一灭鼠灭螺的“三统一”和种苗、机耕、灌溉、植保、技术指导“五配套”制度。村里统一提供优良种苗,统一防治病虫害面积占播种总面积的90%以上。免费提供水田灌溉。对种田大户,政策上倾斜,物资上支持,技术上指导,坚持物资供应、耕地承包、农机使用、技术服务和贷款担保“五优先”。 4.培育了龙头示范企业 村民林和杰从1985年承包43亩水稻起步,建设中和种养场。该场是洋埭片土地治理项目和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268万元,计划改造中低产田1万亩,已建成的中心示范片于2000年8月揭牌,面积1400亩。2004年中和场粮食总产量130.4万公斤,卖给国家124.5万公斤,相当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全村交交售粮食的总量。至目前,在政府扶持下,中和种养场农田水利、场部建设、土地平整、中低产田改造等基础设施累计投资1千多万元。是一个高标准的现代化农业园区。从土地耕作到插秧、收割、烘干、加工,实现机械化作业,年产值200多万元。成为泉州市第一家通过省农业厅验收的无公害水稻生产基地和无公害稻谷认证基地。为晋江市最大的种粮专业场,是泉州市优质稻生产示范基地和晋江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中和场的示范带动下,晋江市有100亩以上的规模场户60户,其中洋埭村就有6户,占了全市的十分之一左右。 三、对莆田市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的若干建议 洋埭村耕地股份合作制的成功举措,为我老秘网市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提供了经验借鉴。但客观情况不同,不能生搬硬套,一味仿效。如何开展我老秘网市农村土地流转,建议如下: (一)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我老秘网市有山区、半山区、平原、沿海,各乡镇的地理位置、土地面积、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山区人口向外地、向城镇、向平原、向沿海流动的趋势在短时期内不会改变。全市村权改革全部到位。对林地,要以村为单位,参照耕田股分责任制的做法,折成股份,对外发包。可以林浆纸一体化项目为依托,按不同的地块,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做到经济林、速生林、乔木林、珍稀药材林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保持青山常绿,生态环境与经济效益并行不悖。平原地区,沃野千里,水系丰沛,适宜机械化作业。要推广科技种田,让耕种大户集中成片进行无公害农作物生产。沿海多属丘陵农田,只适合人力耕作,可引进瓜果菜农产业化龙头企业,租赁承包土地,种菜种瓜种果,提供农产品深加工的原材料。滩涂开发及近海养殖,高投资高风险,应以村为单位,坚持集体开发或对外发包,以利管理,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二)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市和县区农办(或农业局)都要指定主办科室,确定责任人,负责土地流转工作。主要是政策引导、生产布局规划调整、种植结构安排、相应信息搜集发布等方面作宏观指导服务。及时研究总结土地流转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指导该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乡镇一级应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针对各村的实际情况,全镇一盘棋,统筹规划,上下协调,左右沟通,搭桥铺路,发挥中介作用,领导、联络、协调、服务土地流转工作。村一级是基础,要把土地流转工作列入村两委重要的议事日程,像洋埭一样,组建董事会或理事会,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制订章程和实施方案,严格依法办事,落实实施。跟踪管理,及时发现有效规避土地流转中可能发生的集体土地流失或被挪为他用的行为,确保集体土地的安全和效益。 (三)公开透明,配套服务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是农民的命根子。在土地流转中,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始终坚持自愿、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得假公济私、内外勾结,中饱私囊。在土地收益分配环节,要保证农民得大头,同时提取必要的公益金,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扩大再生产。要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对承包大户,从政策上优惠、物资上支持、技术上指导,直到保护其合法权益。做到五优先:优先调剂安排紧缺农用物资,优先提供耕地转接包服务,优先使用村里农业机械和生产后勤设施,优先传授生产经营和农业科学技术,优先提供农用贷款经济担保。 (四)抓好试点,典型引路 市、县区、乡镇三级党委政府,都要抓好一个土地流程试点、在实践中发现问题,破解难题,完善管理,培育典型,认真总结具有指导借鉴的经验教训,通过不同类型的典型引路,指导面上的工作。同时把土地流转工作列入党委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定期进行检查、评比、考评,推进全市农田土地流转工作健康、顺利、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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