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改革中勇于担当 选优新时代“好干部”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做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核心在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研究和部署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国防和军队、党的建设制度等多方面进行改革,将改革开放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全会提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经验。” 一、《决定》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根本指针 习近平总书记用20字画出好干部“标准像”,即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三中全会闭幕之后,中央又陆续下发了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等多个文件,将干部工作的新要求具体到县级区的程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通篇贯穿了对组织工作的新要求,为当前和今后的组织工作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关于建立科学的干部人事制度相关思考 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关键是要强化问题意识,结合组织部职能职责,着力把影响和制约组织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好。探索建立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制度体系,打造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生动局面。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就深化干部人事制度作几点分析。 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继续推行全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突破项目“先谈话推荐、后会议民主推荐”,完善机制,扩大试点面,通过先谈后推,有效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唯票取人的现象。不断完善分系统非定向推向科级后备干部机制,通过等额初推、模拟竞职、差额评选、培养锻炼、择优实用等程序,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把一年一度推荐产生的后备干部,作为干部动议提名的重要参照,进一步规范干部初始提名方式。 在干部考核评价方面: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探索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坚持社会公众评价和绩效管理,完善差异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增加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农业农村、维稳等重点工作考核比重。加强经常性考核,按照好干部的标准和要求,探索建立分类干部考核体系,进一步突出对干部改进作风、执行力和落实力的考核。 在干部管理监督方面: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以及新提拔干部的回访考核,继续坚持从“三个层面、十项指标”,定期对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半年后进行回访考核。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形成干部监督合力。 在干部教育培训方面:以问题为导向、需求为中心,继续采取“组织部统一管理,部门专题办班”方式,开展大规模开展分级分类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的思想素质和综合能力;进一步创新完善“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的行动学习法,促使干部的实战演练中提升能力,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通过与国内知名高校、干部培训基地合作,罗江讲坛、网络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各级干部的能力素质。 在干部关心爱护方面:继续发挥非领导职务配备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优先考虑任职时间较长、年龄较大、表现优秀的干部任非领导职务。开展组织部长“双向约谈”,了解干部所思所想所盼。开通“心理驿站”和发送生日祝福短信,落实干部休假、年度体检、生病看望等制度。 三、学以致用,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形成“三种意识”,不断推动组织工作科学发展。 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思想和行动统一,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不搞地方保护主义;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听取不同意见; 严守政治纪律,坚定不移执行上级改革的决策部署,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树立创新意识。积极探索组织工作创新途径,努力打造组织工作新亮点,推动组织工作内容、方法、制度的改革创新,以高标准、高效率、高水平的服务质量,让群众满意。 树立责任意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完善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科学民主决策等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改革事业,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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