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呈增长趋势。据2010年的统计,全省城市(含县城)垃圾清运量达到567.67万吨,平均日清运量达1.6万吨。由于垃圾量激增和土地资源的紧张,以往以卫生填埋为主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分类处理需求已经刻不容缓。为此建议: 一、加强党政领导,确保管理到位。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把它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和责任主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垃圾分类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抓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等各项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落实配套设施建设。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配套设施建设,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地在城市建设过程必须按照环卫专项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政府可实行减免经营税的倾斜政策,来调动社区的管理积极性,在社区建立规范的回收站,建立现代社区的垃圾经营和回收服务功能。新建小区要合理规划垃圾回收站,逐渐成为审批和验收的必备条件,强化新型社区的综合功能。 三、加强教育引导,树立自觉的垃圾分类观念。政府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积极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向居民分发各种宣传资料手册,树立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让大家在明白垃圾分类好处的同时,掌握垃圾分类的知识,从而做到正确分类,使居民进行垃圾分类逐渐成为自觉和习惯性行为。 四、提高垃圾回收率,真正做到废物利用、节能环保。政府要把垃圾回收产业列入国家的重要产业结构,投入专项资金大力扶持垃圾回收利用的科学研究,如电池、塑料等的无害化处理技术的研究。要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扶植垃圾回收利用的下游产业,建立垃圾下游产业的专门回收队伍,实现多渠道回收,引入价格和服务的竞争机制,以此提高服务质量和垃圾的回收率,消化和充分利用垃圾资源,为社会造福,减少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