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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掂量“莫以百姓可欺”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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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猫 发表于 2013-11-29 13: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 社论
  “莫以百姓可欺”,就是为政者应以公民为本,敬畏民意,而不能悖逆民心。而“自己也是百姓”,则是告诫官员要秉持公民心态,而不能角色错位,动辄凌驾于民众之上。
  1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菏泽召开座谈会,在会上,他给市、县委书记们念了一副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寥寥数语,掷地有声,习近平援引后,也激起舆论共振。若溯源探本,这副对联,是出自清代内乡知县高以勇之手,意在自警。数百年来,广为传颂。而今,习近平援引该对联,以古鉴今,细究起来,意味深长。
  “莫以百姓可欺”,尤堪寻味。此处的欺,既可指欺骗,也可指欺负。究其题中之义,就是告诫官员须恪守本分、履薄临深、不可逾矩。它内蕴的施政理念,切换成现代政治语言,就是为政者应具备起码的价值认知——以民为本,敬畏民意,而不能悖逆民心。
  毋庸置疑,“莫以百姓可欺”揭示的官民关系、施政伦理,跟“公民本位”的现代政治观纹路相通。而“自己也是百姓”,则是厘清官员的角色属性:官员要秉持公民心态,而不能角色错位,动辄凌驾于民众之上。
  应看到,“莫以百姓可欺”,不乏现实针对性。揆诸现实,不少“欺民”之举,正制造着官民间的断裂,衍生出对立情绪。而在转型期语境下,“欺民”也成了矛盾多发的重要肇因,成了构筑官民互信生态的掣肘因素。
  在眼下,欺骗百姓,俨然已成某些官员信奉的“驭民术”。比如说,在一些地方,发生了安全事故后,涉事官员不是正视过失、回应质疑,而是回避责任,甚至将丧事办成喜事。这架空了百姓知情权,也企图蒙蔽民意。
  欺骗百姓,说到底是对民智的低估。遗憾的是,在网络时代,有些官员仍执迷于玩“戏弄民意”的把戏。部分官员台上高调倡廉,台下暗地收钱;口口声声要节俭,可私下却兴奢靡之风……到头来,它割断官民信任链条,也造成公信力流失。
  而欺负百姓的乱象,亦是丛生。在当下,在征地强拆、环境治理、行政执法等领域,群体性事件频发,很大程度上,就跟一些官员藐视法治、欺负民众有关。他们在公共治理中,不是与民众对等沟通、良性互动,而是搞一言堂、“言塞湖”,抱持着强势姿态,结果事件越闹越大。
  欺负百姓,是对“权为民用”常识的背离,也造成官尊民卑的畸形政治序列。当一些官员的既得利益者身份,总以侵蚀权利空间为获取的代价,它势必会引起民怨,成为矛盾引线。
  可悲的是,有些官员习惯性地“自居”民众之上,有些时候欺骗、欺负百姓已经成了集体无意识。“莫以百姓可欺”有多少分量,对当下的政风而言究竟有多重,为政者确实需要好好掂量。而不忘权力来源,关键在于官员要清醒意识到“自己也是百姓”,首先是公民,然后才是官员,在有限任期内只是权力的代行者,而不是权力的所有者。明乎此,才能在权力谦抑中,保障公民权益,接受民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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