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思铁 按: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考察时强调的指出:扶贫攻坚就是“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这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指明了方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是扶贫的一种方式,需要结合当地实际落实好习总书记的指示,推进其巩固提升。本调查的认识仅代表个人一孔之见,在此发出旨在于与热心于此项工作的人士交流、探索。 4月24—25日,我们对高县贫困村互助资金体制机制创新作了专题调查。早在2003年,高县就在水井、闫村、水塘村建立“扶贫济困,共谋发展”互助社,增添了村党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也为2008年以来开展的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提供了一定借鉴。5年多来,高县互助资金试点始终坚持从贫困村实际出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化解因农村金融产品日趋增多、互助资金自身设计缺陷等带来的诸多挑战,推动互助资金良性发展,促进了贫困村脱贫致富的进程。 一、基本作法 (一)整借整还,分期结费。针对种养业的大致生产周期和农村多数劳动力外出打工的实际,高县将社员借款分为月、季、半年、1年4个级次。根据借款用途确定还款期限,如:用于养蚕的借款,一般按月或按季还款;用于养猪的借款,一般按半年期还款;用于外出务工的借款,则按半年或一年还款。普遍实行整借整还,分期(如按季)结费(资金占用费)。为什么要整借整还,分期结费?落润乡计生办主任徐浩说:2012年之前,我任高兴村党支部书记,也抓互助资金。一月一还,很麻烦的。农户一般三四口人,会经营的不多,劳动力外出打工了,留在家里的,就是些老老少少。带孩子,搞种养业,一月一还,拿啥子来还啊!即便以季还,也还是难以适应农村的实际。 (二)淡化联保,灵活担保。针对农村绝大多数劳力外出务工的实际,也为适应生产关系的新调整,维护农户尊严,方便社员借款,高县调整了联保方式;首先将单一的5—7户连保调整为3—5户,其次更多的是个人担保、资质抵押等形式。为什么要作这样的调整?高县落润乡公益村村主任刘世昌说,借款中3000元以下的,我们都没有搞联保。联保要找张三李四的,识字的、年轻的都打工去了,找人很困难、太麻烦。去年,入社户涂文才在来复镇读高中的娃娃,因上学途中不趁摔断了腿要送去医治没钱,他(涂文才)向互助社借款,互助社钱也是有的,但是联保小组成员有两人外出打工去了,在家的又担心他还不起款而不愿为他担保。最后,还是村支书借给他2000元,其他人借了1000元给他,他娃娃的腿才得到医治。 (三)降低费率,放宽额度。为了更好地体现扶贫宗旨也适应农村金融环境趋好的情形,高县互助资金占用费率普遍低于当期农贷利率水平;每个互助社理事会成员由7人减少到5人,日常工作由理事长、会计、出纳承担,降低了直接费用。同时,为适应 “产村相融”以及产业发展规模扩大等新的形势,设定借款限额最高可到10000元。为什么要作这样的调整?西江村党支部书记杨辉荣介绍说,我们村 2008年开办的互助社,113户入社,中途陆续退了76户。退社的原因,他们认为手续繁琐,又要联保,借款总额又小。我们村开始的章程就规定分半年、一年还款付费(占用费);对借款额度,章程开始就规定最高可借10000元。占用费,2012年前6‰,今年8‰,都比信用社低。第一次放款是 2009年1月1日,21户,其中3户1万元,用于建猪房、买车、养猪。可久镇高岭村村支书周先林说,去年8月县上开会讲最高只能借5000元,我们回来讲了这个规定后,至今有近5万元搁起,没人借款了,这是个损失。 高县公益村、高岭村扶贫互助社农户分类借款情况(2010年) (四)守住底线,注重创新。高县互助资金运行中,始终守住扶贫宗旨、资金安全这个底线。在此基础上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健康发展。为此,高县下发了《关于推进互助资金试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能力建设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村级互助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一是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县上成立了有5个事业编制的扶贫移民管理服务中心、互助社达到5个以上村的乡镇成立互助资金管理办公室。二是互助社5人中必须有3人为党员,以便在互助社成立党的组织。三是相对集中、成建制推进,目前蕉村镇16个村中已有87.50%、落润乡16个村中已有56.25%的村开展了互助资金。四是由于互助社管理条件不具备、业务能力差等原因,全县大都实行手工做账报表,但进行了严格监管,确保业务规范。 二、主要效果 (一)有利于顺应变化了的农村金融环境。近年来,特别是201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消除农村金融服务空白乡镇以来,农村金融产品渐多,互助资金生存发展空间“受挤”。据高县信用社办公室主任介绍,全县19个乡镇都有信用社,大的乡镇还不止一个。县信用社对全县11万多农户都发放了信贷证。目前,村村都有epos机,一天可以取款2次,500元一次。天星村村民魏先奎房子垮了,要贷款2万元,互助社没有借,村支书担保,信用社给全额贷了。高县的作法与时俱进,改进了互助资金操作运行方式,适应了客观变化了的形势,使得互助资金得以巩固、提升。 (二)有利于注入互助资金以新的活力。由于整借零还、多户联保、微机报账、占用费高、借款额小等多种原因,互助社干部和入社农户对互助资金的运行机制产生“抵触”情绪。在一些村还使村干部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之间产生了一些矛盾,如安(方言,就是上级指定的意思)联保户、不愿联保、入股没息且借不到款等。高县从当地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而采取的作法,消除了村社干部群众的“抵触”情绪、化解了不必要的纠结,激发了干部群众参与的热情,注入互助资金以新的活力,推动了互助资金的良性发展。 (三)有利于提升村两委的执政能力。县扶贫移民局局长周剑认为,“按省上的要求做,做不到。比如规模化的微机报账,根本做不到。”天星村村支书杨国金说,贫困户很少有借款意愿,联保人也不好找,支部动员人安的也不牢,过了不认。高县的作法切合农村实际,村两委容易操作,群众也满意。这样的互助资金成了村两委服务村民的平台,锻炼和提高了村两委干部带领村民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能力。县扶贫移民局周华股长认为,全县只有几个村有集体资产并且较少,村两委缺乏服务村民的平台。从村的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搞了互助资金的村,提高了村党支部的办事能力,战斗力和吸引力。 (四)有利于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由于互助资金发挥了积极作用,县委决定由一位副书记分管,县委组织部、扶贫移民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口计生局、团县委、县妇联、县信用社等8个部门合力抓,扩大了互助社规模。到2012年底止,高县以行政村为单位组建了36个扶贫互助社、1262个互助小组;入社农户7085户,其中贫困户669户;互助资金总额达596.60万元,平均每村16.67万元。高县互助资金村有20个村占56%属于县里自主发展的。这20个村中,有3个属于县财政直接投入;另17个村每村16万元,其中,项目资金作本金10万元,县财政安排本金5万元、培训费和开办费1万元。县扶贫移民局局长周剑说,今年还计划在连片扶贫开发村、移民后扶连片示范项目村新建8个以村为单位的互助社,到年底全县互助资金村可达到44个。 三、两点体会 (一)具有推广价值。贫困村互助资金对缓解贫困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当前农村金融产品日趋增多、贫困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扶贫面临新的目标任务,贫困村互助资金面临诸多挑战,务必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的体制机制,才能促进健康发展。高县在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中,始终针对贫困村实际,尊重群众意愿,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化解挑战,注入以新的活力,推动了互助资金的发展,赢得贫困村干部群众的喜爱。不言而喻,高县的作法对全省互助资金具有积极意义。有互助资金的市、县、乡、村,应结合实际,有选择地借鉴、推广。 (二)有待进一步完善。高县贫困村互助资金体制机制创新,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是需要进一步完善方式和巩固成果。一是高县的作法与省上的《指南》不尽相同,但它却是基层干部群众的创造,切合当地农村实际,且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需要给予保护、支持;互助资金试点,只要守住扶贫宗旨和资金安全这个底线,在此基础上采取何种方式,只要切合当地实际,都应当允许“试”。二是其作法,还需要适度规范,形成制度层面的支撑。三是互助资金本金过小,但村两委和群众又有积极性,省、市财政应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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