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何把握“意见”的特征? 【解答】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它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 (1)“意见”所涉及的内容必须是“重要问题”。 所谓“重要问题”,应当是指当前工作中遇到的涉及全局性、方针政策性的重大事项和主要问题,特别是新问题。“重大”是就“一般”而言,“主要”是就“次要”而言,“新”是就“常规”而言。 (2)“意见”的写作形式,对“重要问题”不仅要有“见解”,而且要有“处理的办法”。“见解”就是对问题做出全面中肯的分析,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观点。然后,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只提出问题,而对问题的分析粗描淡写、对问题的解决含糊不清,一切全凭上级去拿主意、想办法,是“意见”写作所忌讳的。 (3)“意见”在一般情况下,它只具有建议性质,这样的“意见”是指来自于下级,一经上级批转或批准,即从建议性转化为指导性和约束性。另一种是来自于上级机关的“意见”,虽然文种名称叫“意见”,这里的本质含义已不再是参谋建议的性质,而是有了“指示”性。目前在实际工作中这种来自于上级的“意见”大有增多的趋势,它有利于促进机关作风的民主化,增强机关公文的公关意识。 * D; H2 B, V) Q9 B5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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