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以来,我老秘网市坚持普及教育与重点突破同步,传承与创新并重,初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协力发展的普法新格局,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营造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先后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福建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永安市、尤溪县、大田县、明溪县相继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0个,表彰了567户市级“遵纪守法示范户”。其做法和经验可简要梳理成八个方面:一是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突出;二是围绕发展大局走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是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化拓展;四是普法依法治理融合运作成效明显;五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晰;六是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绩效考评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七是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推进;八是普法讲师团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今年是“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年,也是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30周年,同时又是法治建设全面开局之年。我老秘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以此为契机,传承发展创新,新起点谋划高站位开局,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三明不断汇聚力量夯实基础。
一、紧紧扭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要求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六五”普法以来,市县两级通过落实中心组学法、举办“百名专家百场报告会”、宪法讲座、学法用法考试、任前法律考核、党校培训和政府法律顾问、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论证等平台载体,加大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力度;市依法治市办编印一万册《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发到市县乡、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大提高。但对法律的敬畏、法治素养的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发展并非朝夕之功。一要坚持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和日常工作中常用的法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向宪法宣誓制度;把法律法规制度举过头顶,时刻怀有对它的神圣感和敬畏感,不以任何理由“逾规越矩”,切实克服法律对我无效、法律跟我无关、法律于我无用的意识,做到常怀戒惧之心,做到熟悉宪法、党章,通晓分管领域的法律,精准履职尽责所需条文,保持自知之明。二要坚持带头用法守法。搞建设、做工作、办事情,坚持事前依据法律法规“对对表”,先看看有哪些“条条框框”必须遵守;事中经常依据法律法规“把把脉”,及时纠正与其相悖做法;事后还要依据法律法规“查查账”,及时发现和解决好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把依法办事渗透到方方面面,贯穿到工作全程。三要坚持制度机制引领保障。在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基础上,引入考试考核机制,每年组织一次公务员学法用法测试,并记录在案,作为培养提升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提拔,促使各级干部在“起跑线”上能够树立起依法行政、依法用权意识;推动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机关部门普遍配备法律顾问,抓紧出台相关制度规定,保证法律顾问有效履行职责。四要坚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综治考评、绩效考核等内容。
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目前全国现行有效法律251部、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712件、部门规章3958件、地方性法规9489件,很多的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学习、了解和掌握。各级各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各自扮演重要角色和担负着相应职责任务。行政机关落实社会普法工作责任制,就要体现在负责与其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肩负以案释法向公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任务;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将法治教育列入公务员培训课程;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计划;企业管理部门要对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文化、新闻单位要发挥宣传媒体在法治宣传中的作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传统和新兴传媒要履行媒体公益普法义务;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乡镇(街道)、村(居)也都要承担普法职责和任务。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属于哪个部门执行的法律由哪个部门负责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落实这项制度对开展好全民普法,既是重要保障,也是基本遵循。以制度明晰责任,就能够不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不再留有法治宣传教育死角,不再被误以为是司法行政机关一家责任,将形成“百花齐放满园春”的多维度法治宣传格局。作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则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更好地发挥组织、指导和协调作用,应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的作用;督促抓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公益普法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加强对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服务管理;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在企业设立公司律师,为党委和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加强法治文化环境建设。法治文化是融注在人们心底和行为方式中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原则、法治精神及其价值追求,是一个社会的法律制度及其实践所具有的文化内涵。“六五”普法以来,我老秘网市注重发挥阵地载体在法治文化环境建设中的平台作用。大田县“学生带法回家,小手牵大手”、梅列区市十一中青少年“模拟法庭”成为我老秘网市校园普法的品牌和特色,全市开展的法治教育进家庭“八个一”活动以及融入地方文化特色的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社区读书角、农家书屋使法治文化潜移默化地影响百姓生产生活,改变民众行为方式。要按照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持续抓好法治文化环境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一要筑牢媒体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的独特优势,扩大法治刊物、节目、栏目的覆盖面。抓好政府网站及有关法治专栏建设,丰富法治文化内容。采取新法解读、以案释法、律师答疑等形式,形象直观地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二要新建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在巩固利用好原有法治宣传阵地基础上,结合当前城乡景观改造、宜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积极主动融入法治元素,规范建设一批法治一条街、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群众性法治文化阵地。三要探索融合式发展路径。借助持续开展的“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搞好与法治县(市、区)创建等法治实践相融合。借力“文化强市”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公共文化设施体系,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经常化常态化。以贴近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六进”对象的不同实际、不同需求,提高法治文化建设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法治宣传进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移动介质等公共传媒载体,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主流媒体网站、普法专业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特别是QQ群、微博、微信、微视等服务性公共平台,实现与新兴传媒融合。创作一批短小精悍,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融合到“三下乡”活动中去,让法治宣传阵地成为一个流动平台,及时向广大群众传递法治正能量。
四、在法律服务和法治实践中推进普法。司法行政机关承担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管理以及人民调解等职能,在法律服务方面具有专业优势。“六五”普法以来,我老秘网市在人民调解,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各级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法律服务中,加强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来延伸普法,实现普法与法律服务的有机融合。一要创新理念。从“单一守法教育”向“教育服务并重”转变,有效融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建立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三结合”工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扶持和志愿者服务相结合方式,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常态化、全覆盖的基本法律服务。二要解决问题。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广泛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积极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继续组织律师参与领导信访接待工作,主动为来访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推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发展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提高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三要发挥作用。在面对面服务和维权中,司法行政干部、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协理员、法律援助志愿者要有针对性地以事讲法以案释法,在用法的实践中普法,切实发挥好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此外,要通过法治实践来深化普法,形成普法与法治实践的强力互动。在持续推进法治县(市、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窗口、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经营企业(公司)评选和表彰“民主法治示范户”活动中,建立健全逐级评选、申报、验收、公示、复查等动态管理和考评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创建质量和效益。将法治环境、法治宣传、法治文化建设等内容纳入原有的指标考核体系(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治理等),并引入社会评价、民间测评等机制,体现法治创建的全民性和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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