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3年7月6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应急办根据《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机制》有关要求向我省通报,6月28日—7月5日,该区贺江贺州市河段出现大面积死鱼。据该区环境保护部门检测,位于该区与我省交界处贺江上游约500米的扶隆码头部分断面镉浓度达到0.01089毫克/升,超标1.2倍,铊浓度达到0.000314毫克/升,超标2.1倍。该区环境保护部门初步判断,贺江河段出现死鱼与河水出现重金属镉、铊超标有关。鉴于贺江进入我省肇庆市封开县江口镇后注入西江,对我省境内贺江段、西江水质构成威胁,请我省予以关注。7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确定贺江重金属超标事件是由贺州市汇威选矿厂违法排放含镉、铊废水所致。 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胡春华,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应急委主任朱小丹,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副省长许瑞生先后作出批示(指示),要求落实好各项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最新动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受影响范围;加强监测,做好启用应急水源准备,确保当地饮用水安全;加强与广西方面及环境保护部的沟通联络,从源头上治理,防止出现大面积流域污染事件;及时公布权威信息,指引群众做好安全防范,避免不必要恐慌。省政府应急办立即将省府领导同志批示转肇庆市人民政府,省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卫生厅等有关单位办理,要求肇庆市及省有关单位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内地跨省(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随后,许瑞生副省长坐镇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府总值班室)指导处置工作。肇庆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郭锋任总指挥的处置贺江流域水质污染事件联合指挥部,在封开县设立现场指挥部,指定副市长范汝雄担任现场指挥官。省环境保护厅第一时间派出应急小组赶赴肇庆市封开县开展应对工作。省水利厅立即要求省水文局及肇庆市水文分局加强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省卫生厅派出省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同志到封开县指导饮用水安全监督、监测及评估工作。7月7日下午,许瑞生副省长带领省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省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卫生厅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在肇庆市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议定由肇庆市按照有关会议要求牵头负责处置该事件,省派出指导组指导处置工作;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负责统一发布信息,其他省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共同配合做好处置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邀请相关权威专家组成供水保障专家指导组,省委宣传部会同肇庆市政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成立宣传组,在积极争取环境保护部及广西方面支持配合的同时,立足自身力量,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全力开展应对工作。 环境保护部对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高度关注,对我省应急处置工作给予有力指导和支持。7月7日晚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带领工作组赶赴肇庆市,召集广东、广西分管省级领导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召开专题协调会,研究部署联手处置污染事件各项措施,主持签署了《贺江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议纪要》。7月8日上午,翟青副部长在许瑞生副省长等陪同下检查了肇庆市区主要水厂之一的三榕水厂日常供水及除污装备配备等应急供水准备情况;下午,许瑞生副省长带领肇庆市处置贺江流域水质污染事件联合指挥部成员,省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专程到供水受影响的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江口镇实地检查各水厂除铊、镉工艺改造,供水安全保障及当地政府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再三强调要按照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的批示要求,保障贺江肇庆市封开县境内沿线居民饮水安全。 经全力处置,自7月21日零时开始,贺江流域肇庆市封开段水质铊、镉污染物指标全线达标。据广西方面通报,贺江上游污染源已基本切断,合面狮水库水质基本达标,该区贺江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7月20日终止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根据《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肇庆市处置贺江流域水质污染事件联合指挥部7月26日终止贺江流域水质污染事件应急响应,并制订了《贺江流域水污染事件应急响应解除后的预警方案》。由于措施有力、应对有序、处置有效,实现了“确保封开贺江沿线群众饮用水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我省境内西江水质不受影响”的三大目标。环境保护部对此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省应对广西贺江重金属超标事件响应迅速、决策科学,监测严密、措施有力,以人为本、信息公开,是跨省(区)污染联防联治、应急联动的成功典范,值得总结、推广、借鉴。 二、处置过程 (一)及时响应,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工作。7月7日,我省成立省政府应对贺江重金属超标事件指导小组,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应急办,省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卫生厅和肇庆市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全力指导支持肇庆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肇庆市成立处置贺江流域水质污染事件联合指挥部,下设综合组、监测组、新闻宣传组、应急工程组、应急交通疏导组、社会稳定组、卫生医疗组、饮水安全保障组、后勤保障组、技术指导组等10个专项工作组,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开展处置工作。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中有关现场指挥官制度要求,肇庆市处置贺江流域水质污染事件联合指挥部在封开县设立前方指挥部,由肇庆市副市长范汝雄,封开县委书记张浩、县长黄学武担任现场指挥官,并从肇庆市有关单位以及封开县抽调300多名精干人员和专家到现场参与处置工作。肇庆市府办公室及时印发《关于做好贺江、西江水体污染防范、监测的紧急通知》,要求市有关单位以及贺江、西江沿线各县(市、区)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水体监测,有效防范和科学应对水体污染。 (二)以人为本,全力保障公众饮水安全。各有关单位通过保障饮用水应急供应、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水厂工艺改造等措施,确保贺江肇庆段沿线群众饮水安全。封开县及时制订供水应急预案,根据城区及人口布局确定临时取水点和供水点,做好应急供水准备。7月6日上午8:00,封开县南丰镇水厂(供水能力3000立方米/天,服务人口2.5万人)短暂停止供水后,封开县安排3辆消防车每天不间断从利水水库装运安全饮用水到南丰镇发放,共运输安全饮用水474吨,派送矿泉水4000多箱。与此同时,及时对江口、南丰镇水厂进行应急除铊、镉工艺改造,确保出厂水质稳定达标。省、市、县三级政府迅速投入应急专项资金550万元,启动江口镇、南丰镇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实行“绿色通道”审批和目标任务倒逼机制,经过600多名抢险人员和19台大型机械24小时不间断施工,江口镇、南丰镇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分别于7月11日、14日建成通水,比原计划分别提前两天和四天。 (三)严密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水情变化情况。各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应急监测工作,每天定期召开例会研判水情,及时准确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科学应急决策提供支撑。环境保护部门组织200名环境监测人员在贺江和西江沿线设置11个水质监测断面进行同步采样监测,密切监控水质变化,共出动采样车954车次,获得近4000个有效监测数据。水利部门每天在贺江沿线的南丰水文站、爽岛水库下游东安江出口、贺江出西江口3个河流断面以及都平电厂、白垢电厂、江口电厂3个梯级水电站开展水文监测,为水利调度和预测污染变化提供基础数据。卫生部门及时制订《贺江水污染应急卫生监测方案》,组建近30人的卫生监测应急工作小组密切关注沿线饮用水水质,对江口水厂、南丰水厂的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备用水源等水质进行严密监控。 (四)联防联治,有效形成跨省(区)应对合力。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应急管理合作协议》、《粤桂两省(区)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治协作框架协议》、《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管理办法》、《广东肇庆市与广西贺州市应急管理合作协议》等有关规定,本着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则,与广西方面在水质监测、削污控污、水量调度、信息互通等方面进行积极沟通协作。第一时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粤桂有关方面共同制订《贺江突发环境事件粤桂联合应急处置总体方案》,肇庆、贺州市多次共同召开现场会,共商联合处置措施。第一时间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粤桂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建立多层次信息沟通及联络员点对点联系渠道,实现水质水文同步监测、水库调度信息互动和监测数据资源共享。第一时间建立水量应急调度机制,共同制订《贺江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对广西境内的合面狮、爽岛水库与我省境内的江口、都平、白垢3个梯级电站实施联合调度,科学调水,共同确保西江水质安全。 (五)畅通渠道,注重强化信息报送和研判。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府总值班室)第一时间收集信息、第一时间筛选信息、第一时间研判信息、第一时间上报信息,为省领导掌握事件进展和作出决策部署提供依据。肇庆市全面排查辖区内因贺江水污染事件引发的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做到“四清楚”(不稳定因素苗头清楚、不安全隐患清楚、群众情绪清楚、重点人员去向动态清楚);严格实行“一天两报”制度,封开县各派出所和沿江8个镇每天上午11:00、下午5:00各报告一次排查情况,及时掌握与污染事件相关的社情、民情、舆情、网情及影响稳定的突出隐患。肇庆市卫生部门要求贺江沿线医疗单位加强对中毒病例的监测,严格实行日报告制度。 (六)加强引导,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省委宣传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省内新闻单位的管理,为应急处置工作创造了有利的舆论环境。肇庆市、封开县及时启动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机制,7月6日下午2:00,在《今日肇庆》对外宣传网及肇庆市政务微博上发出了第一份新闻通稿,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污染事件和初步处置情况。肇庆市处置贺江流域水质污染事件联合指挥部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消除公众疑虑,牢牢掌握舆论的主动权。与此同时,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做好当地群众工作,派发宣传单、小册子,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饮水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向群众说明事故情况和政府处置工作情况。事件处置过程中,未出现媒体负面炒作,未造成公众恐慌,未出现居民抢水、抢物资情况,舆论态势平稳,社会秩序井然。 三、重要启示 (一)预案齐全、机制健全是事件成功处置的基础。2011年,我省会同泛珠三角区域内地其他8省(区)共同制定《泛珠三角区域内地跨省(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先后建立了《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机制》、《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跨省(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联动机制》,为粤桂两省(区)及相关市成功处置跨界水污染事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省及肇庆市、封开县三级均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都非常强,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高度重视、科学决策是事件成功处置的保证。事件发生后,环境保护部和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翟青副部长连夜赶到肇庆市主持召开会议,协调两省(区)联合应对贺江水污染事件。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徐少华常务副省长,许瑞生副省长先后作出批示(指示)。许瑞生副省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调动各方面力量,全力支持肇庆市做好处置工作。肇庆市委、市政府及省有关单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职,科学应对,多措并举,确保沿江群众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污染事件处置取得决定性胜利。 (三)通力协作、联防联治是事件成功处置的保障。在环境保护部的协调指导下,粤桂两省(区)及相关市、县充分发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形成联合治污、共同应对灾害的强大合力,为跨省(区)处置环境污染事件提供了成功典范。我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坚持以事件处置为先,以确保贺江广东境内沿线城镇供水安全、流域水生态安全以及西江干流污染物浓度不超标为原则,密切配合,同步监测,信息共享,联合检查,协同调度,合力将水污染影响和损害降到最低。肇庆市、贺州市共同研究信息互通手段,联合制订监测方案。 (四)依靠专家、科学应对是事件成功处置的关键。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充分尊重科学,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充分利用及时、准确、统一的环境监测数据,保证了处置工作决策科学、措施及时、成效明显。由国家和省内环境保护、水利(水文)、卫生等方面专家组成联合专家组,指导制订了《贺江突发环境事件粤桂联合应急处置总体方案》,积极评估风险隐患,认真研判发展趋势,经过科学分析、准确预测,提出了科学可行的技术方案,指导粤桂两地科学调水,指导有关水厂工艺改造,成功降低了污染水体重金属浓度,削减了自来水的重金属含量,确保了沿线群众饮水安全和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标。 / C b/ F2 w4 c&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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